曹鑒燎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曹鉴燎(1955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贪腐官员。原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
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经济师。1991年起,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天河区副区长。1998年3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区长,同年8月任天河区委书记。2002年后,出任广州市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广州市政协副主席。2011年12月后,任广州增城市委书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2年1月11日,当选广州市副市长。
2013年12月19日被调查,2014年7月11日广东省纪委正式宣布,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大约2.7亿人民币),与11名女性通奸。2017年4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曹鉴燎受贿超800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2017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曹鉴燎受贿上诉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