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始于1994年。法学院成立于1997年,前身是包含马列、思想政治学科的大法学学院。2006年夏季成为专业法学院,依托昆明理工大学的学科优势,着重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立法学等优势学科,同时又不断地充实、提升其他学科。2000年获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设理论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1]、国际法学、质量法学七个硕士点,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立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博士点,2008年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立矿产资源保护与法治博士点。2017年,法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C,全省排名第二。同年,列入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2018年法学一级学科列入云南省博士学位授权点拟培育建设名单。法学院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在省内外都有较大的影响力。
师资力量
截至2012年11月,全院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教授9人,副教授22人,博士生导师3人(兼职 博导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9人,另有10人在读博士,专任教师的博士率达到67.6%(含在读博士)。教师队伍阵容强大、治学严谨,部分教师还在中国法学会、中国环境法学会、中国刑法学学会、中国犯罪学学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副会长、理事等职务;其中教授团队还担任了云南省人大、昆明市人大的立法咨询专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重要的社会兼职。此外,学院还聘请了数十位地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兄弟院校的专家型领导、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2]、研究生导师,极大提高了研究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也为本科生的培养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科研评价
学院已结题和在研的各类项目达8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0项,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项目3项,省级、校级和横向项目3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法学杂志》、《东南学术》、《刑事法评论》、《刑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600余篇;出版了专著、教材70余部。此外,学院教师获奖超过80项。
团队建设方面,建有刑法解释与应用、东盟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两个校级研究团队。其中,刑法解释与应用团队已经成为云南省的刑事司法咨询论证中心,诸如“云南许霆恶意取款案”、胡星受贿案、云铜集团系列案、阳宗海重大污染事故案等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处理都采纳了该团队的意见。此外,该团队还参与制定了《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的规范文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东盟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团队还是“GMS法律咨询中心”的骨干,提供CAFTA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省、市相关立法论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云南省第一个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以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务实、严谨的学风在云南省建立了首屈一指的学术地位,在全国也具有重大的影响。该团队还为国家培养了上百位法学硕士,为云南省的法学教育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学院坚持以研究立院,以法学院为依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昆明理工大学建立了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
昆明理工大学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环境司法创新教学研究基地”。
2016年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在向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大会报告,其中特别点赞了我校法学院的法学研究和实践工作。
2016年4月22日,云南省法学会依托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建立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法学院院长曾粤兴当选为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首届会长。
2016年9月1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与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共建昆明市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学术交流
法学院秉承开放式的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四年中承办了2次国际学术会议、6次全国性学术会议;为东盟国家的政府部门培训专业人员;与法国、英国、马来西亚、印度、韩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持久的交流、合作关系;同时,学院还是欧盟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在中国高校的合作伙伴。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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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经济法学什么?考什么?怎么考? ,搜狐,2018-11-14
- ↑ 大学聘任兼职教授,“姿势”要正确 ,搜狐,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