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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尚的趋俗和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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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的趋俗和脱俗》中国当代作家许冬林的散文。

作品欣赏

时尚的趋俗和脱俗

维多利亚时代,时尚代表地位与优雅;迪奥时代,时尚代表个性意识的觉醒;朋克时代,时尚代表叛逆。现而今,品牌犹在,内涵却已“桃之夭夭”矣。人们追逐时尚,就是因为大伙都要在追逐时尚,这跟这件东西适合不适合自己的气质反倒没啥关系了。真个是天大的怪事一宗。

比方说,范冰冰在巴黎机场,章子怡在戛纳机场,贝克汉姆在伦敦机场,他们像统一口径发表年度着装宣言似的,一齐戴着洒瓶底的圆形太阳镜,黑到贼亮,像盲人的功能眼镜。同事说,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看,为什么我等喜欢黑色的衣饰就是黑不溜秋的没品位搏傻,而他们大明星显摆一下黑色,人们便趋之若鹜将它炝成一种热烘烘的时尚?我在美学上虽没读过博士学位,但我知道,在当今的这一轮时尚潮中,倘若你的太阳镜是黑色以外的颜色,恐怕只能把它藏在抽屉底层,等着时尚潮流重新轮回到茶色、橙黄色或粉蓝色时,这个可怜的“劳什子”才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许多时候,时尚的东西实在“牙牙乌”,只是因为“潮”,因为名人“秀”了它一把,因此便成了权威,便蔚为尊贵,人们的选择就是“矮人跟着看社戏,只能随人说短长”,除了赞叹,跟风,你还能做些什么?

据到过欧美的表姐说,在美国,在法国,在西班牙,你很难从街头上人们的穿着来判断他们的职业、地位和身份,T恤、夹克与牛仔裤是他们统一的标签,衣服嘛,功用不就是蔽体吗?一则环保,二则舒适,舍此之外,夫复何求?

时尚本应是少数人“食饱饭喝咖啡”的事,或者说,是“非典型”人物在“非典型”场合下的处事“范儿”。然而。在许多爱美女士和男士的推波助澜之下,中国的时尚成了一种穿在身上的“审美学科结业文凭”的比拼和显摆。剧场里,谁穿了本季的最新款服装挺重要;写字楼中,戴着乌黑太阳镜摸索着前进的女子被推崇为“酷”。女人逛街淘新装,不是因为衣柜中缺少衣物,而是衣柜中刚刚少了一件昨天才上市的跟不上同事时尚“节拍”的新着装。注意,在时尚的词典中,不仅不欢迎“过去时”,也不欢迎“现在时”,只有“现在进行时”才是暂时靠得住的。

姑娘们像患上了时尚病,在街头上的回头率对于她们来说,一点不亚于福布斯排名榜之对于一位富翁的重要性。倘若在地铁候车时有一位在同幢办公楼上班的女子说,你这个手提包稍为过时啦,她会像被“剪纽”偷去了钱包一样的难过一整天。哎呀,时尚的冲击力,其酷烈的程度,几乎比得过“禽流感”哩!

别说靓姐儿了,就是帅哥们上班,在下雨天时也坚持不穿雨衣而一手打着伞一手开着摩托车。我曾提醒过,哥们儿,这太危险了,回答是:“穿雨衣怕搅乱了一顶新理的波浪式的黑发,打雨伞才能保住发型!”

攀比与虚荣心掏空了“月光”族的钱包,“十二生肖”般轮回上阵的时尚潮流鼓捣了商家的营销雄心。一个不很自信的小人物,似乎需要用时髦的华衣来掩饰苍白的自卑。而真正的时尚,哪里是物品本身?分明是穿着与使用它的人。这正如一个有名的故事所讲的:一位在幕后拉小提琴获得满座喝彩的演奏家,一曲终了拉开帷幕时,人们才发现他用的“名琴”居然是一只绷着几根弦线的皮鞋!演奏的能力才是第一要素,而名琴不名琴的倒在其次。审美的道理也一样,我们不是明星,何苦在拿着几千块月薪的情况下当“冤大头”,像个“衣架子”似的不停地换衣服折腾着自己。

有朝一日,你对着镜子悟破了时尚的真谛,敢于脱尽铅华,素面朝天,不去追求什么时尚,那么,我要说,时尚的“九段”水平,已经悄然地来到你的身边,因为,此时此际,你更接近于脱俗与自由。这,也可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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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许冬林,必读社签约作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