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范姜祖堂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新屋范姜祖堂是位于台湾桃园市新屋区的市定古迹。清初乾隆年间,范姜一氏来台拓垦,取得垦照,建立“姜胜本垦号”后,逐步向内地开拓广大土地:南以社子溪为界,东至营盘脚(今杨梅区上田里),西抵石牌岭(今新屋区石牌里),北达大堀坑(今观音区大堀里)。经过百余年的努力,范姜一族不但使荒野变田园,而且吸引了拓荒者迁入此地。
在范姜先祖胼手胝足,耕垦得法之下,范姜家族短短数年已有田产处处。开垦有成的范姜族人于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兴建祖堂[1],其后陆续起造不少新屋,当地人引为盛事,以客语称其为“起新屋”。因此“新屋”便成为当地的地名,沿用至今。而此“新屋”(五栋范姜老屋群中的范姜公厅)于1985年(民国74年)8月19日经内政部评定为第三级古迹,是新屋区最珍贵之古宅。(注:客语“公厅”指祭拜祖先的祠堂。)
新屋范姜祖堂目前财产权所有人为新屋范姜宗族范姜祖堂管理委员会。地址为桃园市新屋区新生里中正路110巷9号。
历史
- 1762年(乾隆27年),四房范姜殿章基于祭祖需要,曾独资兴建一座小公厅。当时公厅构筑简朴,仅为土墙茅屋,大致如草堂之规模。
- 1854年(咸丰四年),岁次甲寅,动工整建公厅。
- 1855年(咸丰五年),整建完成,将公厅改建为大木结构砖造屋身,覆瓦顶,具翘鹅(即燕尾)。因公厅形式优美华丽,当时人称之为“起新屋”,并成为当地地名“新屋”的由来。
- 1911年(明治44年),增筑后堂,翌年完成后将祖先牌位供奉于后堂。
- 1985年(民国74年),内政部民国74年8月19日第338095号公告指定列为三级古迹。
- 2007年(民国96年),文建会和桃园县政府拨款1900万元,三月一日动工整修。
- 2008年(民国97年),六月底整修完成,七月六日举办修复工程完竣落成及范姜祖牌登龛大典。
交通资讯
于新屋市区经中正路进入110巷步行约5分钟可达。亦可自行开车前往,祖堂前方有广场可供停车。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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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新屋范姜祖堂,中国台湾网 , 2008-11-12
- ↑ 桃园市古迹探访好玩吗?,懂得网 ,20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