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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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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成立于1990年,原馆址为新余市玉紫北路与抱石大道交界处,抱石大道472号。原馆是三级图书馆,馆舍面积880平米,只有外借室和电子阅览室。现馆馆藏情况:藏书总量达8万册,地方文献藏量有5000册;电子资源总量达900GB。现馆全面应用数字化图书馆集成系统,读者办证、借阅书籍、上网查阅资料一律实行数字化[1]操作,使读者借阅书籍更加方便快捷。

基本介绍

近年来,在全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氛围强势推动下,我省县区图书馆陆续启动由传统图书馆向现代化图书馆转变。

2008年-2009年,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的关心下,渝水区图书馆获得了共享工程项目资金69万元,馆舍维修项目资金100万元;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渝水区图书馆的升级改造,把她作为城市重要的文化建筑和文化标志,图书馆新馆经过精心规划和建设,调拨了原区老干中心大楼的一、二楼3000余平方米图书馆馆舍,并装修改造一新(总投资120万,80万为我区配套资金)。读者服务:每年接待读者近4万人次,图书流通3.28万册次,年办证人次1000人次。能提供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

自动化建设方面: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计算机50台,服务器4台,磁盘列阵存储可用容量超过3.6TB,交换机4台、防火墙1台、网络专用配线架1台、4路KVM切换器1台、42U标准机柜1台、另采购了投影仪,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以上设备均按共享工程规范化建设进行采购。另配备图书馆业务自动化系统,资源应用管理系统,网络杀毒软件,信息浏览监控等软件。设施设备均由省共享中心派专业队伍进行组装调试以及安装软件系统,达到省共享中心规范建设县级共享支中心标准。渝水区共享支中心通过10M互联网[2]接入宽带,与国家共享中心,省共享中心都能正常连接访问,还能通过卫星接收共享中心数据下传。

现馆全面应用数字化图书馆集成系统,读者办证、借阅书籍、上网查阅资料一律实行数字化操作,使读者借阅书籍更加方便快捷。

我馆还建设了自己的图书馆网站,读者能够在家通过图书馆网站查询图书馆有无自己所需要的书籍,电子读物以及通过图书馆网站查询自己所借书籍的到期日期。

在2009年第四次全国图书馆考评定级中,我馆被授予“一级图书馆”馆牌。

展厅展馆

现馆设有阅览室6个,书库1个,学术报告厅1个。阅览室科室设置科学,分别设置有外借室、电子阅览室、报刊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资料室,共设有读者座位450个,总面积达2500平米,其中书库面积500平米。

馆藏实力

馆藏情况:我馆藏书总量达8万册,地方文献藏量有5000册;电子资源总量达900GB。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1、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即可办理借书证。

①普通证:交人民币50元(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阅图书2册)

2、办证后应自觉遵守本馆(借书规则)

借阅规则

一、借书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无证或持他人借书证者不得进入图书室。

二、每证每次限借书刊2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所借书刊隔日方可归还。

三、借期逾9个月未归还书刊者,追回书刊并注销借书证,押金不予退还。

四、进入图书室应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保持安静,不许打闹,注意防护自己人身安全,不得侵犯他人人身安全。

五、进入图书室应讲究公共卫生,不准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注意公共安全,严禁带入火种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六、私人书刊、提包等物应存放指定藏包柜,不得带入藏书区。

七、所借图书不得涂画、折叠、淋湿、不得损毁书中磁条及条形码,违者视损毁程度赔偿5-30元。

八、借书时需仔细检查书刊,发现已有污损,缺页等现象,应事先向工作人员说明,加盖印章,以明责任。

九、遗失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偿。

十、撕页、盗窃图书者,罚款50-200元,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告知所在学校或单位,态度恶劣者取消借书资格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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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