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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应向“外行”管“内行”说不(宋世宽)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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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应向“外行”管“内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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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应向“外行”管“内行”说不》中国当代作家宋世宽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文艺界应向“外行”管“内行”说不

外行管内行,是指管理者对所管理的业务一知半解甚至完全门外汉,与业务的专业不对称,换言之,就是非自己的专业及所长。于文艺界而言,某些是“跨界”从其它部门调到文艺部门来组织工作(注:由于人事组织部门大多数人不具备文艺专业素质,把“普通爱好者”视为“内行”)。因而,这种现象便导致了一些文艺部门管理者专业不过硬等。

“不好意思,刘老师,让我们这些'外行’来管你们这些'内行’(艺术家)。”这是笔者一次外出,在现场听到某地一位文艺界的领导说的一句话,从这句随口说出且半带调侃的话语中,可折射出当下文艺界的确存在此现象(如书协上一届某些领导因水平不敢恭维而引发很大争议甚至拍砖)。客观讲,就文艺界而言,外行管内行在各级文联及各级协会或多或少存在这种现象,或者说,即便不是外行,但水平平庸也仅是爱好者水平。这些,不仅不能担当起推动文艺发展的重任,而且有些还“自我为中心”以自己肤浅的艺术眼光(标准)要求别人,排斥、甚至扬言要“终极”艺术水平高的作者(譬如那位引起争议的领导),完全没有从艺术的角度出发而尊重艺术(家),再如一次某地送文化下乡书写春联,参加的有主席、副主席(注:副主席也是管理者)几位。现场,其中有个副主席的“俗书”群众比较喜欢,这时,他在一旁沾沾自喜说:“那些个中国书协会员写的什么字嘛,简直是乱搞,连老百姓都看不上……”云云。

文艺界让外行管内行,首先令文艺工作者产生不满情绪而难以服众,这是组织部门对艺术的漠视,不看艺术水平而只考虑“人事调动的安排”。外行管内行,无疑会导致影响一个地区文艺发展。那么,如何杜绝外行管内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首先,建议人事组织部门对文艺界作人事调整时,须从当事人的文艺专长考虑,即进入文艺界必须是有某项文艺专长者。文艺专长水平可根据文艺单位级别大小调整,比如“地级市”文联的主要管理者(主席),文艺水平须达国家级会员或相当于全国水平;县、区级的管理者要求是省级会员或相当于省级水平以上(注:如该地区有全国会员水平的,要想尽一切办法推选担任)。对“省级”(含省)以上要求更高,须是文艺作品多次入选全国赛事的国家级“准会员”且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作者。对文艺专业的标准要求,限管理业务的主席、副主席人选(注:对办公室人员须根据文艺单位的不同级别,灵活调整不同的文艺标准),杜绝外行进入。建议制定《关于文艺界官员的选举、提拔、任命的标准制度》,对文艺水平达不到标准的不能在文艺界担任重职。

其次,各级(个)文艺家协会的正、副职(主席)的人选须本区域内相对拔尖的优秀文艺人才来担任。杜绝把水平平庸者推举到主席团;对各级(个)文艺家协会主席团人选标准,亦然,须建立标准制度,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为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对文艺界各级(个)协会的副主席人选可适当灵活选举产生。比如“地市级”的副主席人选,如果“当事人”是企业人且热衷于文艺事业,能在经济上提供援助且组织能力较强的,艺术水平可适当放宽但须是省级会员或相当于省级水平;对“省级”(含省)以上的副主席,文艺作品须在全国多次入选的国家级“准会员”。对以上产生的副主席人选仅限一人;县区协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按上参照,选举产生该区域优秀的文艺人才来进行管理。

另外,建议各级(个)协会把该区域的优秀作者全部纳入理事,然后把理事中相对优秀的作者选入“主席团成员”或建立“主席副主席人选库”,作为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从中产生最优秀的人来管理文艺。

最后,对国家级艺术团体(单位),如国家画院、总政歌舞团、国家话剧团等以及省、市级艺术团体(单位),亦然,对管理者的艺术水平要求要建立标准制度。建议管理者的文艺专业水平至少与单位级别等同,比如省级艺术团体(单位)的,须省级(会员)水平,国家级艺术团体(单位)至少是全国(会员)水平。

对文艺界管理者的产生,总之,要尊重艺术,尊重人才;要想方设法选举产生最优秀的人才来管理文艺。如此,文艺的繁荣方能真正有望实现。[1]

作者简介

宋世宽,1969年生,贵州遵义人,民进贵州省委文化委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