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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明清时代县设“县儒学”,是一县之最高教育机关,内设教谕一人,另设训导数人。训导是指辅助教谕的助手,而嘱托则是约聘教员。府学教谕多为进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府学训导以及县学教谕、训导、嘱托,多为举人、贡生出身,由藩司指派。学官与诉讼无关,以“奉薄俭常足,官卑廉自尊”自命。
日本教谕
日本现代学校中,教师的正式称谓为“教谕”。
种类 | 区分 | 基础资格 | 效力 | 有效期间 | 职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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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证照 | 専修 | 修士 | 全国 | 10年 | 教谕 |
一种 | 学士 | ||||
二种 | 短期大学士 | ||||
特别证照 | - | - | 都道府县 | 10年 | 教谕 |
临时证照 | - | - | 都道府县 | 3年(特例6年) | 助教谕 |
(无证照) | - | - | - | - | 特别非常勤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