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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居 |
中文名称;故居 拼音;gùjū 外文名称;Former Residence 释义;故乡所在地的住所 |
故居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gù jū。故居是指某人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或者说曾经的居所,房子,主要指出生,童年时期或更长时间与父母等长辈一起生活的地方,顾名思义即故乡所在地的住所。[1]
指从前住过的地方。亦指从前居住过的房子,顾名思义 即所,主要指出生,童年时期与父母等长辈一起生活的地方,通常只有一处。
1、《楚辞·远游》:“春秋忽其不淹兮,奚久留此故居?”王逸注:“何必旧乡,可浮游也。”
2、晋陶潜《还旧居》诗:“履历周故居,邻老罕复遗。”
3、宋曾巩《救灾议》:“屋庐构筑之费既无所取,而就食於州县,必相率而去其故居。”
4、当代左河水《清平乐·忆故居》:“七间瓦屋,门对千棵竹。北角桃花飘满地...."(《词刊》2008.10期)。
5、当代徐迟《井冈山记》:“在故居之前,草坪之上,留下了一块石头。”
示例
孙中山故居、鲁迅故居、纪晓岚故居
歧义
故居与旧居都是从前居住过的房屋,故居与旧居本质的区别,即故居是指祖辈长时间居住的、且当事人出生后童年时期与长辈生活的地方。
故居:故居只有一处,顾名思义即故乡所在地的住所。
旧居是除故居外的的住所,可以是一处,也可以是多处。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