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地权益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换地权益书 |
---|
|
换地权益书是香港政府于1960年代至1980年代期间所作出的一种征收土地赔偿方式,分为甲种换地权益书(Letter A)及乙种换地权益书(Letter B)两类。[1]
背景
1960年代初期,香港的房屋需求甚殷,政府提出在新界发展多个新市镇的计划,因此需要征收大量新界土地。为减低收地的现金支出,政府便将其中部份的收地赔偿,以换地权益书来代替现金赔偿。甲种换地权益书容许持有人每平方呎建筑用地换取1平方呎建筑用地;乙种换地权益书容许持有人每5平方呎被收回农地,可于将来换取2平方呎同样位于新界的屋地。
1970年代初,不少香港地产发展商看好香港地产前景,所以积极收集乙种换地权益书,当中以华懋集团、新鸿基地产、恒基兆业及南丰集团。1970年代末期,政府经过检讨之后,把收地赔偿改为一半现金、一半换地权益书,更于1983年取消了换地权益书制度,全面只以现金赔偿收地。
由于很多涉及新界土地的投标或拍卖中,只容许持有换地权益书的人士参予,故此换地权益书的炒卖风气一度很炽烈。但随著1997年政府制订《新界土地交换权利(赎回)条例》,将所有仍未赎回的换地权益书变成只能向政府要求现金赔偿,市场已再见不到换地权益书的交易。
以换地权益书换取的地皮
- 荃湾如心广场
- 荃湾湾景广场
- 荃湾海晴轩
- 荃湾怡景园
- 荃湾荃湾千色汇I
- 葵涌葵涌广场
- 葵涌新都会广场
- 葵涌华丰园
- 青衣青衣工业中心
- 火炭安华工业大厦
- 火炭国际工业中心
- 火炭利达工业中心
- 火炭世纪中心
- 沙田蔚景园
- 沙田宝松苑
- 沙田宝柏苑一期
- 沙田碧涛花园
- 沙田恒峰花园
- 沙田翠景花园
- 沙田翠华花园
- 沙田新城市广场
- 沙田新城市中央广场
- 大埔宝湖花园
- 大埔翠林阁
- 大埔美丰花园
- 大埔大埔中心
- 大埔新达广场
- 大埔丽湖阁
- 大埔太湖花园二期
- 粉岭粉岭中心
- 粉岭粉岭名都
- 粉岭花都广场
- 上水富荣大厦
- 上水新都广场
- 上水龙丰花园
- 上水上水名都
- 上水上水中心
- 上水威尼斯花园
- 西贡西贡花园
- 将军澳新都城
- 将军澳东港城
- 将军澳将军澳中心
- 将军澳将军澳广场
- 将军澳慧安园
- 将军澳南丰广场
- 将军澳富丽花园
- 将军澳都会豪庭
- 将军澳新宝城
- 马鞍山新港城
- 马鞍山马鞍山中心
- 马鞍山迎涛湾
- 马鞍山海涛居
- 元朗永富阁
- 元朗顺丰大厦
- 元朗万丰大厦
- 元朗好顺意大厦
- 元朗昌发大厦
- 元朗建威大厦
- 元朗怡丰大厦
- 元朗恒富大厦
- 元朗荣丰大厦
- 元朗信发大厦
- 元朗伟发大厦
- 元朗兴旺大厦
- 元朗盛发大厦
- 元朗连胜大厦
- 元朗怡康大厦
- 元朗兴隆中心
- 元朗冠丰大厦
- 元朗建辉大厦
- 元朗合益广场
- 元朗元朗千色汇
- 屯门翠林花园
- 屯门彩华花园
- 屯门锦晖花园
- 屯门恒富大厦
- 屯门青榕台
- 屯门丰景园
- 屯门启丰园
- 屯门锦兴大厦
- 屯门屯门市广场
- 屯门鸣发工业中心
- 大屿山愉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