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拉特格·揚·希默爾彭寧克」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added Category:政治家 using HotCat
(加入圖片及參考資料)
 
行 1: 行 1:
 +
[[File: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jpg|缩略图|拉特格‧揚‧希默爾彭寧克 [https://artsandculture.google.com/asset/rutger-jan-schimmelpenninck-1761-1825-raadpensionaris-van-de-bataafse-republiek-charles-howard-hodges/agGvHJjGUBK9_Q 圖片來源]]]
 
'''拉特格·扬·希默尔彭宁克'''([[英語]]:'''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bd|1761年|10月31日|1825年|2月15日}})尼恩惠斯(Nyenhuis)、佩克丹(Peckedam)和海利坎(Gellicum)领主,[[荷兰]][[巴达维亚共和国]]政治家、爱国者党领袖和[[荷兰土地公司]]的投资者。1805年—1806年在[[拿破仑一世]]的政权下统治[[巴达维亚共和国]],实行了彻底的财政和教育改革。
 
'''拉特格·扬·希默尔彭宁克'''([[英語]]:'''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bd|1761年|10月31日|1825年|2月15日}})尼恩惠斯(Nyenhuis)、佩克丹(Peckedam)和海利坎(Gellicum)领主,[[荷兰]][[巴达维亚共和国]]政治家、爱国者党领袖和[[荷兰土地公司]]的投资者。1805年—1806年在[[拿破仑一世]]的政权下统治[[巴达维亚共和国]],实行了彻底的财政和教育改革。
  
 
==生平==
 
==生平==
 希默尔彭宁克出生于荷兰王国中部[[上艾瑟尔省]]的[[代芬特尔]],1781年至1784年在[[莱顿大学]]修读法学,1784年在[[阿姆斯特丹]]当律师,1794年在爱国者党革命委员会中积极活动。1795年1月共和国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五世 (奥兰治)|威廉五世]]时,他已经是革命委员会主席。1796年任市政府主席,[[巴达维亚共和国]]第一届和第二届国民议会代表。1798年—1802年任驻法国大使。1805年,当拿破仑把巴达维亚共和国改为巴达维亚联邦时,任命他为政府首脑,他努力改革税收制度和教育制度。1806年拿破仑改联邦为[[荷兰王国]],他便离开政府退隐 。1811 年拿破仑封他为[[法兰西帝国]]男爵,任命他为法国参议员。1813年回国,1815—1821年为荷兰议会第一院([[荷兰参议院]])议员。
+
 希默尔彭宁克出生于荷兰王国中部[[上艾瑟尔省]]的[[代芬特尔]],1781年至1784年在[[莱顿大学]]修读法学,1784年在[[阿姆斯特丹]]当律师,1794年在爱国者党革命委员会中积极活动。1795年1月共和国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五世 (奥兰治)|威廉五世]]时,他已经是革命委员会主席。1796年任市政府主席,[[巴达维亚共和国]]第一届和第二届国民议会代表。1798年—1802年任驻法国大使。1805年,当拿破仑把巴达维亚共和国改为巴达维亚联邦时,任命他为政府首脑,他努力改革税收制度和教育制度。1806年拿破仑改联邦为[[荷兰王国]],他便离开政府退隐 。<ref>https://www.rijksmuseum.nl/en/search/objects?p=1&ps=12&f.hnrCode.section.sort=18th+Century&f.hnrCode.hall.sort=1.10%3a+Age+of+enlightment+in+the+Netherlands+%2f+Stadtholder+Willem+V+and+the+revolution&ondisplay=True&st=Objects&ii=2#/SK-A-3097,2 Portrait of 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 and his Family, Pierre Prud'hon, 1801 - 1802</ref>1811 年拿破仑封他为[[法兰西帝国]]男爵,任命他为法国参议员。1813年回国,1815—1821年为荷兰议会第一院([[荷兰参议院]])议员。<ref>https://www.britannica.com/biography/Rutger-Jan-Schimmelpenninck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ref>
  
 
==文献来源==
 
==文献来源==

於 2020年2月28日 (五) 12:08 的最新修訂

拉特格‧揚‧希默爾彭寧克 圖片來源

拉特格·揚·希默爾彭寧克英語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1761年10月31日-1825年2月15日)尼恩惠斯(Nyenhuis)、佩克丹(Peckedam)和海利坎(Gellicum)領主,荷蘭巴達維亞共和國政治家、愛國者黨領袖和荷蘭土地公司的投資者。1805年—1806年在拿破崙一世的政權下統治巴達維亞共和國,實行了徹底的財政和教育改革。

生平

希默爾彭寧克出生於荷蘭王國中部上艾瑟爾省代芬特爾,1781年至1784年在萊頓大學修讀法學,1784年在阿姆斯特丹當律師,1794年在愛國者黨革命委員會中積極活動。1795年1月共和國執政奧蘭治親王威廉五世時,他已經是革命委員會主席。1796年任市政府主席,巴達維亞共和國第一屆和第二屆國民議會代表。1798年—1802年任駐法國大使。1805年,當拿破崙把巴達維亞共和國改為巴達維亞聯邦時,任命他為政府首腦,他努力改革稅收制度和教育制度。1806年拿破崙改聯邦為荷蘭王國,他便離開政府退隱。[1]1811年拿破崙封他為法蘭西帝國男爵,任命他為法國參議員。1813年回國,1815—1821年為荷蘭議會第一院(荷蘭參議院)議員。[2]

文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