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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特格‧揚‧希默爾彭寧克 圖片來源

拉特格·揚·希默爾彭寧克英語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1761年10月31日-1825年2月15日)尼恩惠斯(Nyenhuis)、佩克丹(Peckedam)和海利坎(Gellicum)領主,荷蘭巴達維亞共和國政治家、愛國者黨領袖和荷蘭土地公司的投資者。1805年—1806年在拿破崙一世的政權下統治巴達維亞共和國,實行了徹底的財政和教育改革。

生平

希默爾彭寧克出生於荷蘭王國中部上艾瑟爾省代芬特爾,1781年至1784年在萊頓大學修讀法學,1784年在阿姆斯特丹當律師,1794年在愛國者黨革命委員會中積極活動。1795年1月共和國執政奧蘭治親王威廉五世時,他已經是革命委員會主席。1796年任市政府主席,巴達維亞共和國第一屆和第二屆國民議會代表。1798年—1802年任駐法國大使。1805年,當拿破崙把巴達維亞共和國改為巴達維亞聯邦時,任命他為政府首腦,他努力改革稅收制度和教育制度。1806年拿破崙改聯邦為荷蘭王國,他便離開政府退隱。[1]1811年拿破崙封他為法蘭西帝國男爵,任命他為法國參議員。1813年回國,1815—1821年為荷蘭議會第一院(荷蘭參議院)議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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