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内容简介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的名字叫红》《伊斯坦布尔》作者奥尔罕•帕慕克 蛰伏六年动情写就 全球60个语种正在流行。
◆斩获诺奖之后还能写出自己的最佳作品,帕慕克就是这样的大师。——《独立报》
◆让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和账单,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
◆嘈杂腐败而又日新月异的城市史诗,天真、正派又卑微的街边小贩的人生传奇。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个讲述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 冒险、幻想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幅通过众人视角描绘的 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画卷。
在麦夫鲁特还是一个生活在安纳托利亚中部穷山村少年的时候,他就不住地幻想自己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
十二岁时他辗转来到“世界的中心”——伊斯坦布尔打拼,立刻被那些老城消逝、新城待建的景象所吸引。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土耳其的街道上贩卖钵扎。他与那些在城市繁华外荒凉处的居民一样,渴望致富。但是运气似乎永远都不追随他,他看着亲戚们在伊斯坦布尔暴富并定居;而自己却花了三年时间给一位仅在婚礼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儿写情书,最后却阴差阳错地和那女孩儿的姐姐私奔。麦夫鲁特人到中年,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巷里做过许多营生,酸奶小贩、鹰嘴豆鸡肉饭小贩、停车场管理员……
他珍惜自己的家人和妻子,可工作失意、生活窘迫仍不断挤压着他。无论如何,他仍然夜复一夜,漫步在伊斯坦布尔街头,一边卖钵扎,思念自己的真爱,一边琢磨着脑袋里冒出的一个又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些念头让他自感与众不同。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钵扎贩子,既属于这个大都市,又在头脑中不停地寻找着另一种生活。
作者简介
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1952—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生于伊斯坦布尔,自幼学画,大学主修建筑,后从文。200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称:“在探索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60多种语言出版。
原文摘录
众所周知,对于结婚来说,信任才是更为重要的一种感情而并非爱情。 这个世界的里面隐藏着另一个世界,只有将隐藏在自身里的另一个自己释放出来,他才能够边走边想地抵达幻想中的另一个世界。
书评
帕慕克先生的新书《我脑袋里的怪东西》里,讲到一种叫Boza的传统饮料,这是老土耳其人的记忆,千禧年后出生的年轻一代和游客们很多都不知道这为何物。我搬去伊斯坦布尔快半年,虽然常常在超市看到,但也一直没有买来试过。
伊斯坦布尔初雪的冬夜,我跟室友(一个土耳其男孩和一个法国女孩)在家里吃起火锅,底料是从国内带来的,连肉丸子也是托朋友从国内带过来的,为的就是给他们吃一顿地地道道的中式火锅。吃着吃着就听到了叫唤声,土耳其男孩眼睛一亮,“是Boza”。
我跟法国女孩都还没有试过Boza,因此我们仨冒着初雪,找了一个大碗,出门去买了Boza。回来打开一看,这东西鲜黄鲜黄的,闻起来有股麦芽香。土耳其男孩兴奋不已,说是很久没喝过新鲜的Boza了,“手艺人卖的新鲜Boza跟超市里装在瓶子里的可不一样,超市那些装瓶的时候就已经发酸了,根本不配称为Boza,新鲜Boza撒上一点肉桂粉,那可是人间美味呀!”
我趁着新鲜喝下,发现口感酸酸甜甜,有点像麦芽味的酸梅汤。法国女孩喝完一杯就直呼:“为什么这么好喝的东西,我们却一直没发觉?”
土耳其男孩说他小时候常常喝这个东西,但是现在真的是很难找到了,“没人卖Boza了,不挣钱”。几个月前,我在看一本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作的书,里面写道:“由于受经济思维、商业思维和金融思维的束缚,我们把整个生态链和产业链切割成不同多段。所有的资源,所有的投资关注的都是最赚钱的顶端,产生最大经济效益的顶端,利润率最高的顶端,而把它的末端一股脑儿扔给社会、扔给环境、扔给弱势群体。”
现在的社会,金钱是第一信仰,能赚钱的东西自然就能留下来,那些不赚钱的要么就留给社会底层的人去做,要么就整个行业直接消失。Boza的逐渐消失其实大概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原本它是伊斯兰世界隐晦的酒精替代品,酒精含量非常非常低,甚至到底是否含酒精人们都有一番自己的见解。但后来土耳其共和国成立,成批的德国啤酒开始在大街小巷出售,大家再也不需要同样由小麦发酵但酒精浓度很低的Boza了。
小说里卖了一辈子Boza的麦夫鲁特,最终也是贫贫困困这么过完了一生。在一个冬夜被无赖父子打劫后,他最终决定再也不卖Boza(事实上后来他还是卖了,他喜欢卖Boza时自己可以走街串巷去叫喊,像是跟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在对话)。《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我今年春天看过最浪漫又悲情的小说,悲伤的原因除了故事本身,也在于你可以清晰看到Boza对于一代土耳其人的影响和它逐渐消失无法被扭转的命运。服务了人类大半个世纪,但喜新厌旧的人类说丢掉就丢掉,慢慢就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我小的时候,家对面就是一家饭馆,每天早上老板都卖亲手蒸的水粄(潮汕人叫“粿条”,广州人叫“河粉”),他所做的水粄真的是我在世上吃过最好吃,首先宽度比潮汕的粿条要宽一些,但是细滑很多,不是那种很厚的白色,是通透的薄薄的一层白色(有点像正宗的肠粉),配上新鲜刚打的肉丸子汤,或者加上肉片和油菜一起炒,那真的是好吃的不得了。可惜再也吃不到了,因为他退休之后,他儿子接手了这间店,就再也没有卖过水粄。
可能是不会做就没做了,也可能是不挣钱,一碗水粄,还要配上两三个肉丸子,才卖五块钱不到,和成本根本相差无几,又要四点一早起来磨米浆,一层一层来蒸,煤火和人力都没算进去呢。以前的人讲人情味,都是做街坊生意,大家爱吃,那无所谓,就做了。现在的人哪管街坊是什么玩意,邻居之间相互叫什么可能都不知道呢。
在雅典那会,认识了一个叙利亚人,准确来说是伦敦人,六年前从阿颇勒搬到伦敦,现在已经拿伦敦护照了。他跟我一样在雅典旅行,我们在青旅认识,后几天就一起去逛了卫城。他说他六年前去伦敦读书那会,叙利亚一片和平,他们一家人还住在一起;现在阿颇勒什么都没了,他跟哥哥都留在伦敦,一个姐姐在伊斯坦布尔,另一个姐姐嫁到了约旦,一家人就这么分开了。
有一天我们午饭的时候,我问他叙利亚有什么特别好吃的菜式吗?他说有很多,但是都吃不到了。我说那怎么会呢,在伦敦总是有叙利亚餐馆的吧?他说有是有,但是不正宗啊,有一些叙利亚菜,那可是要一天的功夫才能烧出来的,准备就要花好长时间,现在的餐馆哪有心思做这类型的菜。汉堡薯条炸一炸,端上桌就开吃了,食客们也不管这么多,大家都要忙着挣钱,没有时间耗这门子心思啊。
而且很多在叙利亚有的原材料,伦敦毕竟是找不到的,找得到人们也不愿意花心思了,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也不是很多人能吃出来区别。就好像他们说印度菜分北部口味和南部口味,我也吃不出来,一定要在当地生活过的人,跟这些食物有过维系的人,才能吃得出来。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大城市里虽然有24小时营业的火锅店,但我们总是在寻觅像《深夜食堂》这样的小店铺。因为越是这样的小地方,就越让你觉得他们的食物中熬煮的是人情味、家乡味和下厨时厨师的小心思。这些东西,连锁的饭店是做不出来的。
我也一直跟朋友说,验证一家客家菜馆正不正宗的菜,就是酿豆腐,好吃的酿豆腐要花力气将新鲜猪肉剁成肉泥,怕事的餐馆是不会这么做的,用机器打成肉糜就糊弄了事了。其次是包法,酿豆腐寓意好,豆腐切三角,中间塞肉泥,弄成“金元宝”的模样,所以过年我们家总是会有这道菜;但糊弄的餐馆都是切成四方形小块在上边放一丁点肉糜,又省事又省钱。好吃的酿豆腐,还要两面煎成金黄,用猪油是最好的,现代人讲究养生,那是很难了;就这样,热腾腾的豆腐起锅,沾点紫金椒酱,塞一点蒜片,用一片生菜包住,整个塞进嘴里,哎呀,真是太满足啦!光是写出来就要流口水了,但离我上一次吃也已经有四个多月了。
大概历史上也曾有过其他美味的菜式,后来因为人们嫌麻烦就慢慢消失不见了。如果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怕麻烦,或者觉得做这个没有“经济价值”,好吃的酿豆腐就这么消失在世界上,我会觉得很难过。因为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没有什么比消失的美食更令人难过了。
到底是优胜略汰还是人类比较无情?我一直很难想到答案。
前几天看NHK《丝绸之路》喀什篇的时候,提到喀什老城里一个做土陶瓷的老人,他子承父业从18岁就开始干这行,但是现在都白发苍苍了也没找到接班人。人都去挖玉石了,玉石才挣钱啊,陶瓷什么的谁还学呀?更何况大家都有钱了,没人在愿意买土陶瓷,它们终究没有敌过城中越开越多的“上等”家具店,甚至都没敌过宜家。也不知道十年过去了,那个老人是不是还在做陶瓷,有没有找到传承的后人。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里,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个标题,叫“不干不净的食物最好吃”,一开始看到的时候觉得很惊讶。原因在于原本我以为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说,但没想到老土耳其也有这种说法。可惜的是,“不干不净”的这些街头美味,最终还是没有敌过现代化。
正如书中写道,在伊斯坦布尔的小街小巷那些沿街叫唤卖酸奶的人消失了,后来的酸奶都被整整齐齐摆放在超市的货架里——“全自动化机器生产,绝对无人工污染”,厂商们这么说。这样尝起来一个味道,不会因人而异的酸奶,大概也是Boza和酿豆腐最后的命运。说到底,可能所有的食物最后都会成为资本主义大浪潮中的一个棋子,要么消失,要么失去人情味。
这本书, 个人认为是帕慕克先生写过最好的小说,一边读一边总是在想:这条街区我也去过,也在寒冷的冬夜喝过Boza,看过土耳其老阿姨从窗口丢篮子下来找小贩买东西;最主要的是,也见过像麦夫鲁特那样,正直、单纯又平凡的土耳其人。所以能读到他们的一辈子,觉得满足了好奇心,也又一次爱上了伊斯坦布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