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的鄰居(葛煥軍)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我曾經的鄰居》是中國當代作家葛煥軍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我曾經的鄰居
前 序
歲月如歌,唱出了人生的真諦;時間如水,流失了美好的青春。往事像一個夢、一首歌、一壺老酒,暖暖的、濃濃的,讓人回味無窮。
青年,就像一棵參天大樹,枝茂葉盛,它能擋風遮雨;中年,像秋天的樹幹,有綠葉相伴,經歷風雨的洗禮,它顯得更加傲骨挺拔。
人類,屬於高級動物,有思維、有作為、有自控能力。但也有極少部分人,人生偏離了正確的方向,走向極端,走向無歸之路,三觀盡毀,失去了人類所具備的基本屬性。
上 篇
大春(化名)與小娟(化名),一個是南方人,另一個是北方人,本是一對相隔千里的陌路人,可是,有時候,緣分也會搞錯版本,點錯鴛鴦譜,讓他們演繹了一段奇葩的人生故事,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閒聊故事。
那年,大春與小娟結婚了,組成一個幸福的小家庭,也便成為了我的鄰居(住的是一排排小平房)。平時,鄰里之間來往較為密切,團結協作,誰家裡有個什麼事情,都能幫上一臂之力。
相處久了,左鄰右舍也都比較融洽,來來往往,熱熱鬧鬧,小院始終洋溢着一種溫馨和諧的氣氛。
大春小娟剛結婚那陣子,小夫妻恩恩愛愛,一起進進出出,形影不離。但時間長了,他們各自的脾氣也都暴露了出來,鄰居們隔三差五就會聽到他們吵架的聲音。
俗話說「天上下雨地上流,小兩口打架不記仇」,這話套用在他們的身上,是最合適不過了。他們的吵架就像一陣暴風雨,一會就雨過天晴,便又歡聲笑語。
倆人的吵架頻率,由原來的隔三差五,到後來的持續不斷,特別是他們的孩子出生後,吵架的頻率提速了不少。他們吵架有一個特點,鄰居只聽到高分貝的聲音,始終沒聽到過動手的動靜,這或許就是「君子動口不動手」吧。
有一年夏天,午飯後,也到了午休的時間,溫馨的小院顯得非常寧靜,鄰居們都在午休,我也不例外。正當自己進入夢境時分時,突然,被隔壁他們的吵架聲音所吵醒。
這次他們吵得很兇,聲音也很大,打破了以往吵架的記錄。寧靜的午休時間,被吵架的高分貝聲音所打擾,鄰居們也都被吵醒了,有的開門出來一探究竟。作為鄰居的我,也是如此,想過去勸和調解一下,讓他們緩和一下各自暴躁的情緒。
當我接近他們家門口的時候,被眼前的一幕嚇呆了:只見大春踹開自家房門,奪門而奔,小娟手持着亮閃閃的菜刀,在後面窮追不捨,她一邊追趕着大春,一邊口裡喊道:「你別跑,我殺了你這個王八蛋!」大春則在一邊跑一邊喊:「救命呀,救命呀!」兩個人的喊叫聲,驚動了左鄰右舍,驚動了這寧靜的午後,鄰居們紛紛上前制止,制止這種家庭暴力。有人上去奪菜刀,有人去做勸導工作,我也在其中做他們的安慰工作。
平息了這次家暴後,有一段時間,大春都不敢回家,恐怕小娟再操起那把菜刀,他一直住在單位的辦公室里。
再說說這個小娟,性格急,她是眼裡容不下半點沙子的人,在單位工作期間,經常與顧客、同事吵架,後來,被單位開除了。
這種整天吵架的日子,持續到孩子四歲的時候。他們恩斷義絕,分道揚鑣,這段原本在外人看來幸福的小家庭,就這樣按下了那個暫鍵停和撤回鍵。
兩人經過協定,四歲的女兒由大春扶養,這給大春增加了許多生活上的壓力,接送孩子上幼兒園,照顧孩子的衣食住行,都是由他一個人來承擔,可真是又當爹又當娘。
離了婚以後,小娟無事可干,她去干過商場促銷員,去練歌房看過門,跟別人合夥開過推拿按摩店,最後,由於種種情況,都是半途而廢,不了了之。再說了,那點收入,對於消費水平很高的她來說,只是杯水車薪,根本就支付不起她日常的生活開支。
離婚的兩個人,雖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裡,但從不聯繫,兩人就像城市中的陌路人一樣。
中 篇
那年,在女兒五歲生日那天,小娟打電話給大春,讓他帶着孩子來自己的住處,給孩子過個生日,大春爽快地答應了。那天早晨,他給女兒換上一身漂亮的連衣裙,下午又提前去幼兒園接上了女兒,當孩子聽說要去見久日不見的媽媽時,顯得特別高興,一路上,高興得自言自語:「我要去見媽媽了,去見媽媽了!」看到天真可愛的孩子,大春眼裡含着淚水,畢竟小娟是孩子的親媽媽呀!
大春高興地帶着女兒來到了我的隔壁小娟家,一家三口見面團聚,也都格外高興。我從他們逗孩子開心的聲音中判斷,這應該是一次久違的幸福團聚。
小娟為了給孩子過這個生日,上午就去買了一個大蛋糕,又準備了豐盛的十菜一湯,大部分的菜品都是女兒喜歡吃的,當然也給大春準備了下酒菜。一個家庭的生日宴會,在華燈初上的傍晚就開始了。
作為鄰居的我,聽到了他們對女兒美好祝福的聲音,聽到了三人一起唱生日祝福的歌,也聽到了他們喝酒時碰杯子那種激情的聲音。可以想象,生日宴充滿着歡快浪漫的氣氛,生日蠟燭點亮了這個長長的夏夜。
或許是久別時間長了,兩人沒有見面的原因,還是離婚後兩人都感到了一份孤單,都顯得興奮不已,你敬我一杯,我再回敬你一杯,就這樣,孩子睡着了也都全然不知。他們一直在說話,一直在喝酒,從聲音上判斷,我知道他倆都已經喝醉了。
作為鄰居的我,不知道他們拉呱到了幾點,也不知道他們交流溝通的啥內容,更不知道他倆究竟喝了多少杯相逢酒……
半夜時分,我被一聲聲尖叫聲所驚醒,我知道這聲音又是發自隔壁的鄰居家,這聲音與以往他們吵架的聲音截然不同,像似一種悽慘痛苦時的喊叫,這是大春的聲音,是他的尖叫聲!
作為鄰居,我本能地起床,想過去查看一下他們之間又出現了啥情況,好勸和一下。等自己穿好衣服出門時,正碰到和大春一個辦公室的一位朋友,正攙扶着只穿着短褲的大春,匆匆忙忙向大門口走去。
當時,由於黑燈瞎火,我也沒有上前去追問,看似一切很平靜,可自己返回屋裡時,就聽到隔壁小娟在屋裡罵道:「王八蛋,叫你想老娘的好事,活該、活該!」
俗話說「酒後亂性」 ,原來,喝得酩酊大醉的大春,無法再趕回自己的住處,加上孩子已經熟睡了,見此情況,小娟也同意大春在自己家裡住上一宿。可是,大春面對小娟袒胸露背的誘惑,加上長時間沒有接觸過異性,所以,酒後起性,一時衝動,他如餓狼撲食一般,非要與小娟發生關係。
小娟面對大春這種突如其來的行為,本能地反抗掙扎,可是酒後的自己,身體也是身不由己,又面對大春強壯的身體,這一切都顯得徒勞無用。
大春用這種半暴力的方式,與曾為夫妻的小娟發生了關係。小娟只能忍受着這位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的踐踏。雖然,自己也感受到了那份快感,但還是被大春粗魯的動作造成的疼痛覆蓋了。
大春在酒足飯飽、滿足了欲望以後,就像一個霜打過的茄子一樣,疲憊地倒在床上呼呼睡着了。
此時的小娟,倒是更清醒了一些,她躺在床上,翻來翻去不能入睡,她在想,自己都跟身邊這位正打着呼嚕的男人離了婚,已經不是夫妻了,他竟然對自己實施了強暴!再說了,離婚都是事出原因的,今天,自己絕不能放過他,也不能讓他以後再去找別的女人了!
小娟越想越生氣,越想火氣越大,她乾脆一骨碌從床上爬起來,在暈暈乎乎中,她去廚櫃裡拿來了一把剪子,對着正在裸睡的大春的命根子(生殖器),一剪子就剪了下去。
正在睡夢中的大春,突然感到下身傳來一種鑽心的疼痛,他隨即爬起並尖叫了起來。此刻,他醉酒的頭腦已經醒了一半,他看到往日還算溫柔的小娟,手裡正拿着帶血的剪刀。他立刻明白了一切,他一手捂住正在淌血的命根子,一手給裝有內部電話的同事打電話。同事急忙趕了過來,攙扶着大春坐上車,飛快地趕往了醫院。
當晚,醫生就給大春做了縫合手術。事後,醫生告訴他,如果不是來得及時,如果那把剪刀再鋒利一些,他的命根子就會因失血而壞死,性功能將永遠喪失。
事後,大春想到那個驚魂的一幕、可怕的結果,嚇出了一身冷汗。讓大春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曾經與自己朝夕相伴的女人,怎麼會變得蛇蠍心腸、心狠手辣呢?他不敢再繼續想下去,無奈地面對着這個殘酷無情的現實。
下 篇
小娟,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女人,她喜歡唱歌,喜歡跳舞,平時在家裡,也總能讓人聽到她在自娛自樂的甜甜歌聲, 在那個年代,社會上剛剛流行卡拉OK,給那些喜歡唱歌的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展現自我的大舞台。
那時候,每當夜幕降臨,在城市大街小巷的路口拐彎處,總會有人擺上一個卡拉OK設備。有一些是免費的,也有一些是收費的地攤(收費很低),專門為那些喜歡唱歌的人而準備的。就是這樣一個簡陋的地攤,就成為了夏夜裡一道靚麗的風景。
那些喜歡唱歌的麥霸,歌聲嘹亮,情到深處會互動圍觀的群眾,所以說,別看一個小小的地攤,氣氛不亞於現在的KTV。
我說的這個卡拉OK點,距離車站較近, 有時候圍觀的群眾也是「里三層外三層」,我在散步的途中,每當聽到優美動聽的歌聲時,偶爾也會立足欣賞一番。
話說小娟,吃過晚飯後,大部分時間都會來這裡K歌,來展現自己那副甜美的歌喉。這裡距我們大院較近,算上拐彎抹角處,也不足二百米,所以這個K歌點,也便成為了小娟的常客。
一日晚飯後,我路過那個卡拉OK點時,正遇到小娟在唱一首《杜十娘》,她用甜美的歌喉,唱出杜十娘那個悲傷的情感世界,歌聲震撼了在場的男男女女,掌聲不斷,氣氛格外活躍。
剛剛放下話筒的小娟,受到群眾們的讚美和關注,此時,一位看似文質彬彬的小伙子,又上台獻上了一曲《忘情水》,他那悠揚婉轉的歌聲,把卡拉OK點的氣氛推上了一個小高潮。
小伙子演唱結束後,去邀請小娟再合一首,經過商量,倆人合唱了一首男女二重唱。他們兩人三首歌曲下來,圍觀的觀眾越來越多,都為他倆的演唱功底報以熱烈掌聲。
放下話筒的倆人,一同走出了卡拉OK點,沒有人知道他倆去了哪裡。後來,有人看到他倆去了一個啤酒攤。 他們的相遇,用緣分來形容是最恰當不過了。小伙子姓王,老家是南方某市,他是某大學畢業的高材生,這次路過此地,純屬是對風箏都的一種好奇心,沒想到在這裡他遇到了小娟,遇到了這位能歌善舞的美少婦,讓他痴迷,而且墜入了愛河……
那時的小娟,並非像以前那樣整天忙於家務事。她自從離婚以後,沒有了負擔和壓力,顯得成熟了許多。漂亮的容貌、花枝招展的穿着(整天穿着迷人超短裙、露着潔白的大腿),她那風騷的姿色,更加誘人無比,小王也是被她的姿色和動聽的歌喉所深深地打動。
離婚前,小娟也是那種省吃儉用的持家女人,但是,自從她與大春離了婚,就出手大方,無論是吃的穿的用的、都是與時俱進。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浪漫主義者的心態,這是一位比較超前的女人。
在小王心目中,小娟雖然年齡比自己大了一些,但她的美貌、瀟灑的人生、高檔次的生活,完全符合自己的擇偶標準。
那段時間,小王就像在做美夢一樣,總以為自己找到了一位富婆,今後的生活會無憂無慮,能夠享受都市裡那種榮華富貴的美好生活。
小王的老家,地處大山深處,是一個典型的偏遠山區,由於他堅持不懈地努力學習,最終以優異成績考上一所國家重點大學,成為一位真正意義上的「鳳凰男」。
小娟與小王,可謂一見鍾情。一個圖他年輕有為、有文化、有活力;一個圖她能享受到美好富裕的生活,
在我看來,倆人的相遇,純粹就是那種異性相吸、相互需求、相互滿足的概念,這其中「性」扮演着決定性的作用。
她倆從相遇到最後分手,前後不到半年時間。這期間,他們一起外出旅遊,一起玩耍,一起浪漫,一起生活。從相遇、甜蜜、浪漫到最後分手,可謂是經歷了人生的三部曲:新鮮期、保鮮期、失效期。他們的人生各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最後,還差點鬧出了人命。
我作為她的鄰居,從一個側面見證了他們那段奇葩的生活故事。
他倆相處的前幾個月,就像一對剛剛結婚的小夫妻一樣,進進出出,形影不離,時不時就能聽到他們對酒當歌的歡聲笑語。
在沒有鬧矛盾以前,小娟跟着小王回了一趟南方老家,但回來以後,小娟就提出與小王分手。小王表現出了格外的不冷靜,整天喝酒,每次都是醉哄哄,酒後的兩人就開始吵架。那段時間,他們的吵架成為了家常便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左鄰右舍時不時就會聽到他們激烈的吵架聲音。 吵架厲害時,派出所的民警就會趕到,在那段時間裡,經常有警車趕過來處理對他們的報警電話,有時是白天,有時是深更半夜,像他們這種你情我願的男女之事,民警們也只能做一些簡單的調解工作。
在他們分手前的那段時間裡,鄰居們聽到最多的內容,便是秋後算賬的話題:
「你在我這裡吃喝住玩樂的費用,和你身上穿的、戴的,都是誰給你提供的?」
「我把男人最純的青春給了你,我把一個處男的身體給了你,它們該值多少錢?你是老母豬吃棒子,吃完了就想吐,沒那麼容易!」
這種無休止的吵架,經常發生,還好,無論再激烈的吵架,從未見過他們動過手,這又重啟了那句老話:「君子動口不動手」,也許他們就是一對虛情假意的「君子」吧。
小娟是一個很現實很務實的的人,離婚多年來,就沒有一個男人真正走進她的心裡,能與她同甘共苦,一起做伴過日子。 雖然,小王心甘情願地願意為她奉獻着青春,但她發現,他除了知識面廣一些、身體棒一些之外,其它方面都是不及格的,有一種像好吃懶做的人一樣,在外人看來,自己就像在包養一個小白臉。
小娟想快刀斬亂麻結束這段感情,便提出與小王分手。可小王呢?寧死不屈,堅決不同意,最後,小王竟然以死相逼小娟接納他,割腕自殺了多次,每次都是小娟及時把他送去了醫院。
有一次,小王去藥店買了一瓶安眠藥,他到底吃了多少片,沒有人知道,最後,也是送去醫院被搶救了過來。後來,小娟去大鬧藥店,告狀藥店不應該賣那麼多安眠藥給他。
看到小王死心塌地這麼痴迷自己,為了避免出現不可預測的事情,最後,被迫無奈的小娟,給小王的父親打去了電話。不多日,小王的父親趕來了,在與小娟協商無果後,他憤怒地帶着自己的兒子坐上南下的火車返回了家鄉。
為了避免日後小王再來無休止地騷擾自己,小娟選擇了搬家。等鄰居們下班回來後,發現她的房子已是人去屋空,沒有人知道她搬到哪裡去了。 有人說,她變賣了所有的家產,帶着一身的疲憊和創傷回到了老家。
後 序
這是一件不該發生的故事,但它已經發生了!這是一些不該做的事情,但他們已經做了!這苦辣酸甜的生活,他們都已經嘗過了!歸根結底,無論自己品嘗過哪一道菜,都要自己去買單。
只有品嘗過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方知其中的「甜」;只有經歷過人生中的坎坷,才會明白什麼是「幸福」。
人生,並非如此簡單,悲歡離合的故事,每天都有發生,我鄰居的這段奇葩故事,就讓它作為一個警示教材吧!
彈指一揮間,幾十年過去了,前幾年,聽說大春因病已經去世了;有鄰居在這座城市中見到過小娟的身影。
這就是我曾經的鄰居,在他們身上,留下了一段無法再修改的奇葩故事。無論時光怎麼演變,歲月如何流逝,他們始終都是我曾經的鄰居。
2024年2月編寫於山東省濰坊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