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的邻居(葛焕军)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我曾经的邻居》是中国当代作家葛焕军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我曾经的邻居
前 序
岁月如歌,唱出了人生的真谛;时间如水,流失了美好的青春。往事像一个梦、一首歌、一壶老酒,暖暖的、浓浓的,让人回味无穷。
青年,就像一棵参天大树,枝茂叶盛,它能挡风遮雨;中年,像秋天的树干,有绿叶相伴,经历风雨的洗礼,它显得更加傲骨挺拔。
人类,属于高级动物,有思维、有作为、有自控能力。但也有极少部分人,人生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走向极端,走向无归之路,三观尽毁,失去了人类所具备的基本属性。
上 篇
大春(化名)与小娟(化名),一个是南方人,另一个是北方人,本是一对相隔千里的陌路人,可是,有时候,缘分也会搞错版本,点错鸳鸯谱,让他们演绎了一段奇葩的人生故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聊故事。
那年,大春与小娟结婚了,组成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也便成为了我的邻居(住的是一排排小平房)。平时,邻里之间来往较为密切,团结协作,谁家里有个什么事情,都能帮上一臂之力。
相处久了,左邻右舍也都比较融洽,来来往往,热热闹闹,小院始终洋溢着一种温馨和谐的气氛。
大春小娟刚结婚那阵子,小夫妻恩恩爱爱,一起进进出出,形影不离。但时间长了,他们各自的脾气也都暴露了出来,邻居们隔三差五就会听到他们吵架的声音。
俗话说“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这话套用在他们的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他们的吵架就像一阵暴风雨,一会就雨过天晴,便又欢声笑语。
俩人的吵架频率,由原来的隔三差五,到后来的持续不断,特别是他们的孩子出生后,吵架的频率提速了不少。他们吵架有一个特点,邻居只听到高分贝的声音,始终没听到过动手的动静,这或许就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吧。
有一年夏天,午饭后,也到了午休的时间,温馨的小院显得非常宁静,邻居们都在午休,我也不例外。正当自己进入梦境时分时,突然,被隔壁他们的吵架声音所吵醒。
这次他们吵得很凶,声音也很大,打破了以往吵架的记录。宁静的午休时间,被吵架的高分贝声音所打扰,邻居们也都被吵醒了,有的开门出来一探究竟。作为邻居的我,也是如此,想过去劝和调解一下,让他们缓和一下各自暴躁的情绪。
当我接近他们家门口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只见大春踹开自家房门,夺门而奔,小娟手持着亮闪闪的菜刀,在后面穷追不舍,她一边追赶着大春,一边口里喊道:“你别跑,我杀了你这个王八蛋!”大春则在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呀,救命呀!”两个人的喊叫声,惊动了左邻右舍,惊动了这宁静的午后,邻居们纷纷上前制止,制止这种家庭暴力。有人上去夺菜刀,有人去做劝导工作,我也在其中做他们的安慰工作。
平息了这次家暴后,有一段时间,大春都不敢回家,恐怕小娟再操起那把菜刀,他一直住在单位的办公室里。
再说说这个小娟,性格急,她是眼里容不下半点沙子的人,在单位工作期间,经常与顾客、同事吵架,后来,被单位开除了。
这种整天吵架的日子,持续到孩子四岁的时候。他们恩断义绝,分道扬镳,这段原本在外人看来幸福的小家庭,就这样按下了那个暂键停和撤回键。
两人经过协定,四岁的女儿由大春扶养,这给大春增加了许多生活上的压力,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照顾孩子的衣食住行,都是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可真是又当爹又当娘。
离了婚以后,小娟无事可干,她去干过商场促销员,去练歌房看过门,跟别人合伙开过推拿按摩店,最后,由于种种情况,都是半途而废,不了了之。再说了,那点收入,对于消费水平很高的她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根本就支付不起她日常的生活开支。
离婚的两个人,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但从不联系,两人就像城市中的陌路人一样。
中 篇
那年,在女儿五岁生日那天,小娟打电话给大春,让他带着孩子来自己的住处,给孩子过个生日,大春爽快地答应了。那天早晨,他给女儿换上一身漂亮的连衣裙,下午又提前去幼儿园接上了女儿,当孩子听说要去见久日不见的妈妈时,显得特别高兴,一路上,高兴得自言自语:“我要去见妈妈了,去见妈妈了!”看到天真可爱的孩子,大春眼里含着泪水,毕竟小娟是孩子的亲妈妈呀!
大春高兴地带着女儿来到了我的隔壁小娟家,一家三口见面团聚,也都格外高兴。我从他们逗孩子开心的声音中判断,这应该是一次久违的幸福团聚。
小娟为了给孩子过这个生日,上午就去买了一个大蛋糕,又准备了丰盛的十菜一汤,大部分的菜品都是女儿喜欢吃的,当然也给大春准备了下酒菜。一个家庭的生日宴会,在华灯初上的傍晚就开始了。
作为邻居的我,听到了他们对女儿美好祝福的声音,听到了三人一起唱生日祝福的歌,也听到了他们喝酒时碰杯子那种激情的声音。可以想象,生日宴充满着欢快浪漫的气氛,生日蜡烛点亮了这个长长的夏夜。
或许是久别时间长了,两人没有见面的原因,还是离婚后两人都感到了一份孤单,都显得兴奋不已,你敬我一杯,我再回敬你一杯,就这样,孩子睡着了也都全然不知。他们一直在说话,一直在喝酒,从声音上判断,我知道他俩都已经喝醉了。
作为邻居的我,不知道他们拉呱到了几点,也不知道他们交流沟通的啥内容,更不知道他俩究竟喝了多少杯相逢酒……
半夜时分,我被一声声尖叫声所惊醒,我知道这声音又是发自隔壁的邻居家,这声音与以往他们吵架的声音截然不同,像似一种凄惨痛苦时的喊叫,这是大春的声音,是他的尖叫声!
作为邻居,我本能地起床,想过去查看一下他们之间又出现了啥情况,好劝和一下。等自己穿好衣服出门时,正碰到和大春一个办公室的一位朋友,正搀扶着只穿着短裤的大春,匆匆忙忙向大门口走去。
当时,由于黑灯瞎火,我也没有上前去追问,看似一切很平静,可自己返回屋里时,就听到隔壁小娟在屋里骂道:“王八蛋,叫你想老娘的好事,活该、活该!”
俗话说“酒后乱性” ,原来,喝得酩酊大醉的大春,无法再赶回自己的住处,加上孩子已经熟睡了,见此情况,小娟也同意大春在自己家里住上一宿。可是,大春面对小娟袒胸露背的诱惑,加上长时间没有接触过异性,所以,酒后起性,一时冲动,他如饿狼扑食一般,非要与小娟发生关系。
小娟面对大春这种突如其来的行为,本能地反抗挣扎,可是酒后的自己,身体也是身不由己,又面对大春强壮的身体,这一切都显得徒劳无用。
大春用这种半暴力的方式,与曾为夫妻的小娟发生了关系。小娟只能忍受着这位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的践踏。虽然,自己也感受到了那份快感,但还是被大春粗鲁的动作造成的疼痛覆盖了。
大春在酒足饭饱、满足了欲望以后,就像一个霜打过的茄子一样,疲惫地倒在床上呼呼睡着了。
此时的小娟,倒是更清醒了一些,她躺在床上,翻来翻去不能入睡,她在想,自己都跟身边这位正打着呼噜的男人离了婚,已经不是夫妻了,他竟然对自己实施了强暴!再说了,离婚都是事出原因的,今天,自己绝不能放过他,也不能让他以后再去找别的女人了!
小娟越想越生气,越想火气越大,她干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在晕晕乎乎中,她去厨柜里拿来了一把剪子,对着正在裸睡的大春的命根子(生殖器),一剪子就剪了下去。
正在睡梦中的大春,突然感到下身传来一种钻心的疼痛,他随即爬起并尖叫了起来。此刻,他醉酒的头脑已经醒了一半,他看到往日还算温柔的小娟,手里正拿着带血的剪刀。他立刻明白了一切,他一手捂住正在淌血的命根子,一手给装有内部电话的同事打电话。同事急忙赶了过来,搀扶着大春坐上车,飞快地赶往了医院。
当晚,医生就给大春做了缝合手术。事后,医生告诉他,如果不是来得及时,如果那把剪刀再锋利一些,他的命根子就会因失血而坏死,性功能将永远丧失。
事后,大春想到那个惊魂的一幕、可怕的结果,吓出了一身冷汗。让大春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曾经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女人,怎么会变得蛇蝎心肠、心狠手辣呢?他不敢再继续想下去,无奈地面对着这个残酷无情的现实。
下 篇
小娟,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女人,她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平时在家里,也总能让人听到她在自娱自乐的甜甜歌声, 在那个年代,社会上刚刚流行卡拉OK,给那些喜欢唱歌的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
那时候,每当夜幕降临,在城市大街小巷的路口拐弯处,总会有人摆上一个卡拉OK设备。有一些是免费的,也有一些是收费的地摊(收费很低),专门为那些喜欢唱歌的人而准备的。就是这样一个简陋的地摊,就成为了夏夜里一道靓丽的风景。
那些喜欢唱歌的麦霸,歌声嘹亮,情到深处会互动围观的群众,所以说,别看一个小小的地摊,气氛不亚于现在的KTV。
我说的这个卡拉OK点,距离车站较近, 有时候围观的群众也是“里三层外三层”,我在散步的途中,每当听到优美动听的歌声时,偶尔也会立足欣赏一番。
话说小娟,吃过晚饭后,大部分时间都会来这里K歌,来展现自己那副甜美的歌喉。这里距我们大院较近,算上拐弯抹角处,也不足二百米,所以这个K歌点,也便成为了小娟的常客。
一日晚饭后,我路过那个卡拉OK点时,正遇到小娟在唱一首《杜十娘》,她用甜美的歌喉,唱出杜十娘那个悲伤的情感世界,歌声震撼了在场的男男女女,掌声不断,气氛格外活跃。
刚刚放下话筒的小娟,受到群众们的赞美和关注,此时,一位看似文质彬彬的小伙子,又上台献上了一曲《忘情水》,他那悠扬婉转的歌声,把卡拉OK点的气氛推上了一个小高潮。
小伙子演唱结束后,去邀请小娟再合一首,经过商量,俩人合唱了一首男女二重唱。他们两人三首歌曲下来,围观的观众越来越多,都为他俩的演唱功底报以热烈掌声。
放下话筒的俩人,一同走出了卡拉OK点,没有人知道他俩去了哪里。后来,有人看到他俩去了一个啤酒摊。 他们的相遇,用缘分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小伙子姓王,老家是南方某市,他是某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次路过此地,纯属是对风筝都的一种好奇心,没想到在这里他遇到了小娟,遇到了这位能歌善舞的美少妇,让他痴迷,而且坠入了爱河……
那时的小娟,并非像以前那样整天忙于家务事。她自从离婚以后,没有了负担和压力,显得成熟了许多。漂亮的容貌、花枝招展的穿着(整天穿着迷人超短裙、露着洁白的大腿),她那风骚的姿色,更加诱人无比,小王也是被她的姿色和动听的歌喉所深深地打动。
离婚前,小娟也是那种省吃俭用的持家女人,但是,自从她与大春离了婚,就出手大方,无论是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与时俱进。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浪漫主义者的心态,这是一位比较超前的女人。
在小王心目中,小娟虽然年龄比自己大了一些,但她的美貌、潇洒的人生、高档次的生活,完全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
那段时间,小王就像在做美梦一样,总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位富婆,今后的生活会无忧无虑,能够享受都市里那种荣华富贵的美好生活。
小王的老家,地处大山深处,是一个典型的偏远山区,由于他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最终以优异成绩考上一所国家重点大学,成为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凤凰男”。
小娟与小王,可谓一见钟情。一个图他年轻有为、有文化、有活力;一个图她能享受到美好富裕的生活,
在我看来,俩人的相遇,纯粹就是那种异性相吸、相互需求、相互满足的概念,这其中“性”扮演着决定性的作用。
她俩从相遇到最后分手,前后不到半年时间。这期间,他们一起外出旅游,一起玩耍,一起浪漫,一起生活。从相遇、甜蜜、浪漫到最后分手,可谓是经历了人生的三部曲:新鲜期、保鲜期、失效期。他们的人生各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后,还差点闹出了人命。
我作为她的邻居,从一个侧面见证了他们那段奇葩的生活故事。
他俩相处的前几个月,就像一对刚刚结婚的小夫妻一样,进进出出,形影不离,时不时就能听到他们对酒当歌的欢声笑语。
在没有闹矛盾以前,小娟跟着小王回了一趟南方老家,但回来以后,小娟就提出与小王分手。小王表现出了格外的不冷静,整天喝酒,每次都是醉哄哄,酒后的两人就开始吵架。那段时间,他们的吵架成为了家常便饭,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左邻右舍时不时就会听到他们激烈的吵架声音。 吵架厉害时,派出所的民警就会赶到,在那段时间里,经常有警车赶过来处理对他们的报警电话,有时是白天,有时是深更半夜,像他们这种你情我愿的男女之事,民警们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调解工作。
在他们分手前的那段时间里,邻居们听到最多的内容,便是秋后算账的话题:
“你在我这里吃喝住玩乐的费用,和你身上穿的、戴的,都是谁给你提供的?”
“我把男人最纯的青春给了你,我把一个处男的身体给了你,它们该值多少钱?你是老母猪吃棒子,吃完了就想吐,没那么容易!”
这种无休止的吵架,经常发生,还好,无论再激烈的吵架,从未见过他们动过手,这又重启了那句老话:“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许他们就是一对虚情假意的“君子”吧。
小娟是一个很现实很务实的的人,离婚多年来,就没有一个男人真正走进她的心里,能与她同甘共苦,一起做伴过日子。 虽然,小王心甘情愿地愿意为她奉献着青春,但她发现,他除了知识面广一些、身体棒一些之外,其它方面都是不及格的,有一种像好吃懒做的人一样,在外人看来,自己就像在包养一个小白脸。
小娟想快刀斩乱麻结束这段感情,便提出与小王分手。可小王呢?宁死不屈,坚决不同意,最后,小王竟然以死相逼小娟接纳他,割腕自杀了多次,每次都是小娟及时把他送去了医院。
有一次,小王去药店买了一瓶安眠药,他到底吃了多少片,没有人知道,最后,也是送去医院被抢救了过来。后来,小娟去大闹药店,告状药店不应该卖那么多安眠药给他。
看到小王死心塌地这么痴迷自己,为了避免出现不可预测的事情,最后,被迫无奈的小娟,给小王的父亲打去了电话。不多日,小王的父亲赶来了,在与小娟协商无果后,他愤怒地带着自己的儿子坐上南下的火车返回了家乡。
为了避免日后小王再来无休止地骚扰自己,小娟选择了搬家。等邻居们下班回来后,发现她的房子已是人去屋空,没有人知道她搬到哪里去了。 有人说,她变卖了所有的家产,带着一身的疲惫和创伤回到了老家。
后 序
这是一件不该发生的故事,但它已经发生了!这是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但他们已经做了!这苦辣酸甜的生活,他们都已经尝过了!归根结底,无论自己品尝过哪一道菜,都要自己去买单。
只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方知其中的“甜”;只有经历过人生中的坎坷,才会明白什么是“幸福”。
人生,并非如此简单,悲欢离合的故事,每天都有发生,我邻居的这段奇葩故事,就让它作为一个警示教材吧!
弹指一挥间,几十年过去了,前几年,听说大春因病已经去世了;有邻居在这座城市中见到过小娟的身影。
这就是我曾经的邻居,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一段无法再修改的奇葩故事。无论时光怎么演变,岁月如何流逝,他们始终都是我曾经的邻居。
2024年2月编写于山东省潍坊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