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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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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1953年全国第二届司法会议决定筹建铁路运输法院,1955年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并正式办案。1957年国务院全体会议第56次会议决定撤消铁路运输法院。1980年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始筹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82年1月1日重建,同年5月1日起恢复办案,2012年7月1日,铁路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从铁路分离,移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1]。全院定员90人,现员83人,平均年龄42.3岁,干警中硕士研究生15人,硕士学位11人,大学本科学历50人,专科7人。法官47人,其中,三级高级法官9人,四级高级法官14人,一级法官11人,二级法官7人,三级法官2人,四级法官1人。

沿革

1980年8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1日开始正式办案。

机构设置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信访办)、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等14个职能机构和机关党委,其中:政治部下设干部处、综合处;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法院建设

认真落实四川省法院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案结事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当事人、律师等征求意见满意度达100%。干警注重理论研究,两级法院的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9篇,被省级刊物采用45篇。有3篇学术论文获得全国二等奖,52篇学术论文获全省性奖励(其中二等奖7篇、三等奖20篇、优秀奖25篇)。组织上报的3篇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在《四川审判》[2]征文活动中,两级法院获得4个三等奖,2个优秀奖。认真贯彻最高院部署的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采取给机会、搭平台、压担子的措施,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力度,让一批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青年干警走上审判执行和领导岗位,保证和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争创“两个一流”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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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