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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是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門。1953年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決定籌建鐵路運輸法院,1955年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成立並正式辦案。1957年國務院全體會議第56次會議決定撤消鐵路運輸法院。1980年經國家司法部批准,成都鐵路運輸兩級法院開始籌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於1982年1月1日重建,同年5月1日起恢復辦案,2012年7月1日,鐵路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從鐵路分離,移交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管理[1]。全院定員90人,現員83人,平均年齡42.3歲,幹警中碩士研究生15人,碩士學位11人,大學本科學歷50人,專科7人。法官47人,其中,三級高級法官9人,四級高級法官14人,一級法官11人,二級法官7人,三級法官2人,四級法官1人。

目錄

沿革

1980年8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成立,於1982年5月1日開始正式辦案。

機構設置

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內設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信訪辦)、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審判監督庭(賠償辦)、執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隊、行政裝備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監察室(紀檢組與其合署辦公)等14個職能機構和機關黨委,其中:政治部下設幹部處、綜合處;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

法院建設

認真落實四川省法院工作部署,紮實開展「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主題教育活動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幹警強化宗旨意識、服務意識,不斷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努力追求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實現案結事了。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向當事人、律師等徵求意見滿意度達100%。幹警注重理論研究,兩級法院的調研文章被國家級刊物採用9篇,被省級刊物採用45篇。有3篇學術論文獲得全國二等獎,52篇學術論文獲全省性獎勵(其中二等獎7篇、三等獎20篇、優秀獎25篇)。組織上報的3篇案例入選《中國審判案例要覽》,1篇案例入選《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在《四川審判》[2]徵文活動中,兩級法院獲得4個三等獎,2個優秀獎。認真貫徹最高院部署的改進司法作風教育活動,全國法院加強紀律作風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審務督察和司法巡查,用鐵的紀律維護司法廉潔。採取給機會、搭平台、壓擔子的措施,加大對青年幹警的培養教育力度,讓一批素質高、作風硬、業務精的青年幹警走上審判執行和領導崗位,保證和促進了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推進,為爭創「兩個一流」提供了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持。

視頻

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相關視頻

6.26國際禁毒日 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戰果頗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