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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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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顺

图片来自frontlinedefenders
国籍    中国

籍贯    山东省蓬莱市

出生    1967年

性质    中国独立思想者

张忠顺(1967年),中国独立思想者,山东省烟台大学前教师,现居烟台。

简介

出生于山东省蓬莱市。200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香港大学IMBA。2001年就教于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次年被聘为讲师。

2007年8月因在课堂上讲授《公共伦理学》时引用1989年六四事件视频,被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区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拘留\逮捕。家中被搜查,电脑等被没收。2008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年8月被投入山东省监狱服刑。2010年2月出狱,3月被烟台大学开除公职。

留守儿童问题

前山东烟台大学教师张忠顺对***电视台表示,留守儿童问题,主因是中国户籍制度造成了孩子和父母分离。

张忠顺说:“如果这个孩子可以和父母随便走,没有城乡分割的话,也不会出现这么多的留守儿童;然后,父母可以把他带在身边上学,但是现在有这种城乡分割,真正要办户口,非常难办。”

有评论指,中国户籍制度是非法的,表现在不准自由迁徙、不准异地就学、不准异地高考等等,造成上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黑户等社会问题。

完善严格的儿童监管制度

美国的儿童保护制度强调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有着完善体系,这包括联邦和州立法、儿童保护机构的设置、具体保护制度的实施程序以及配套的社会保障机制等。其目标是保护儿童获得一个安全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对于那些获得资助后可能会更好地抚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就采用资助方式改善儿童的家庭环境,从而使儿童避免被虐待;如果不能通过资助实现这些,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来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儿童寻求一个替代性的家庭环境。加拿大对儿童的保护制度在大的层面,也和美国类似。

所以,在美国、加拿大的华人移民都很怕把未成年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因为这种行为有触犯法律的风险,两国的华人移民也不愿意有社工因为孩子监护问题找上门。

加拿大联邦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几岁以下的孩子不能独自在家,各省规定有不同。安省儿童保护法“The 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 Act”中的相关内容是:“让16岁或以下的孩子独处时,监护人必须提供当时情况下适当的监管和看护。”曼尼托巴省则规定12岁以下的孩子必须时刻在成人直接监护之下。卑诗省没有法律规定,12岁是一般人以为可以独自在家的岁数,但学校辅导员及警察都认为14岁其实最为安全。

加拿大媒体曾报导,一对居住大温哥华地区的姐弟,姐姐11年级,弟弟9年级,家长临时回了北京,姐姐虽然正常到学校上课,但弟弟却趁父母不在跷课,学校觉得奇怪,请辅导老师上门了解,才发现弟弟不愿去学校。后来辅导老师打电话通知家长,要求家长迅速赶回,否则要上报家庭儿童厅、让社工介入,这时家长也吓傻了,赶紧订最快一班飞机回来处理。

美国儿童独自在家的法规各州也不同。华盛顿特区未满18岁的孩子基本上不可单独在家,但如果是14岁以上的孩子,大人不在家陪伴也没有问题。在孩子单独在家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联络了社会福利局,社会福利人员会去你家:如果孩子在14岁以上,孩子可以继续留在家中;如果是 14岁以下的孩子,社会福利人员会把孩子带走。

弗吉尼亚州规定0岁至7岁儿童不可单独留在家中,必须要有人照看;8岁至10岁儿童不可单独留在家中30分钟以上。马里兰州规定8岁以下儿童不可单独留在家中。

《美国“农民工”为何不愿让孩子留守?》一文还提到,至于父母双方都出远门,把孩子扔给老人或亲戚,这种事在美国发生的概率极小。如果必须如此,父母必须通过正规法律程序,将孩子的监护权转到老人或者亲戚的名下,政府必须知道到底是谁在管这个孩子。如果父母没有这么做,一旦被发现,可能导致整个家庭失去孩子。

正因为有了自由迁徙制度,父母无论想在哪里就业定居,带上孩子就可以走,在新地方重新申请各项儿童福利。也正因为美加两国对儿童的监管制度完备,对孩子父母的监护要求也高,在法律的保护下,孩子也可以处于父母的关爱之下。虽然在美国加拿大,也有儿童受伤害的案例发生,但和中国大陆相比,是少之又少。[1]

开除公职

中国大陆山东省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张忠顺因为在课堂上引用 1989年六.四事件作为素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2月27日被释放,2010年3月11日被原单位烟台大学开除公职(烟台大学文件(烟大校发[2010]4号))。

2007年上半年,张忠顺老师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04、05级学生上《公共伦理学》课程,在课堂上利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登陆“自由门”网站,引用“重庆钉子户”事件的海外报导和1989年的六.四事件视频作为教学材料,意图对中国大陆当下的伦理现状给出合理解释和深度探讨。

2007年暑假他的学生将他的讲课内容告诉了家长,家长告知了山东省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则责成烟台当地公安机关查处。于是2007年8月24日张忠顺老师在刚做完胆囊手术和痔疮手术两周时,在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带走,临时秘密关押于烟台市莱山镇医院内(后来补了一个监视居住的手续)。同一天,家里被抄家。2007年8月28日,张忠顺老师被正式拘留,并被送到济南武警总医院(济南新康监狱)关押。2007年9月31日被接回烟台市看守所,并宣布被正式批捕。2008年2月28日,烟台市莱山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张忠顺老师有期徒刑3年((2008)烟莱刑初字第六号),张老师上诉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8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烟刑一终字第70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8 月12日张忠顺老师被投入山东省监狱服刑。

张忠顺老师参加过1989年六.四学生爱国民主运动,一直关注中国大陆的民主化进程,并从学术上对一些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但中国大陆特殊的政治环境使他不能发表他的成果。即使是在致使他被判刑的那几堂课上,他也仅仅是“冒著被领导批评的危险”引用那些材料,而不是出于政治目的的“反动宣传”。他不是政治家,没有政治企图,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有良知的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也没有任何组织背景,却被当成“法轮功” 被判刑,并在监狱内接受和“法轮功”一样的“改造”。

张忠顺老师的冤情甚至超过了最近被报导的赵文海案:他善良、纯净,他相信社会的主流是好的,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不会以几个人、一个党的意志为转移的;他温和、理性,他希望当下社会冲突各方应基于善良的愿景,深入交流,包容共进,合作双赢。但就是这样一个好公民,一个社会急需且奇缺的有著独立思想和人格的知识份子,却没有任何预兆地被突然关进班房,和盗抢奸杀骗贪各种恶人为伍,受尽凌侮,身体和心理都受到极大伤害。张忠顺老师在看守所期间给公安局、检查院、法院、610办公室、烟台市政法委都写了申诉材料,但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请了律师,律师却受到压制,辩护意见也被忽略。

出狱后,张忠顺老师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被告知不许和别人提及自己的案子,不许和社会“异议份子”来往,否则还要对他进行监控甚至处罚。他要求出国或移民也被拒绝,护照不给办理。他的案子表面上简单,只是一个普通大学教师被冤枉,实际上却涉及中国大陆当下的很多敏感问题:如对六.四的正确评价问题, “法轮功”问题,网络封锁和舆论控制问题,新闻自由问题,知识份子人格独立和思想自由的问题,大学老师教育权利和学术自由的问题,师生关系和各自的权利义务问题等,因此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平反的可能几乎为零。

张忠顺老师现居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大学,身体和心理仍在恢复中,他希望得到国际人权组织和一切有良知的、善良的、有正义感的人们的关注和帮助。[2]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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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