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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禹(东汉)
圖片來自36O

张禹(东汉) 张禹(?—113)字伯达,赵国襄国人。生性忠厚节俭,为官也有清廉公正的口碑。对于囚犯的罪状案卷,多数察其情,明其冤。

人物生平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地的人。张禹生性忠厚节俭。父亲死了,汲地的官吏和百姓送来给他父亲办丧事的财物前后达数百万之多,张禹都没有接受。还把家里的田地住宅让给伯父,自己寄居在伯父家里。

  汉明帝永平八年,张禹被推举为孝廉,不久就升迁;汉章帝建初年中,张禹被授予扬州刺史。任职后应当渡江巡行所属郡县,中原的人都认为江中有伍子胥的魂魄,很难成功渡过去。张禹准备渡江,官吏坚决请求,张禹不听。张禹严厉地说:“伍子胥如果在天有灵,知道我立志要审理冤案错案,难道会危害我吗?”张禹于是就挥动船桨,成功过了江。张禹走遍所属的郡县,一些偏僻的地方也全都去过。亲自核查记录囚犯的罪状案卷,多数察其情,明其冤。官吏和老百姓都希望见到他,人们心怀喜悦,抱怨、称颂,美好、丑恶(好事坏事),都愿意主动说给他听。

  汉章帝元和二年,张禹调任兖州刺吏,也有清廉公正的口碑。元和三年,升为下邳国相。徐县北部边界有个蒲阳坡,附近有许多良田,可是都淤塞荒废,没有人修整。张禹带领百姓修建水闸,疏通沟渠,引水灌溉,于是开垦出几百顷常年耕种的良田。劝勉率领官吏和百姓,供给他们种子,并亲自参加劳动,于是田地大丰收。邻近郡县贫穷的人,投靠张禹的有一千多户。屋子一栋接一栋,蒲阳坡的下面成了一个城镇。后来一年多,开垦的田地达一千多顷,老百姓解决了温饱,能自给自足。功曹戴闰,是前太尉的属官,权势可使郡内震动。犯有小的罪过,张禹命令他主动到徐县的狱中去,然后依法治他的罪。自长史以下的官吏,没有不感到震惊收敛的。

  永元十五年,汉和帝南巡祠园庙,张禹凭借太尉兼卫尉的身份留守。张禹听说皇上准备到江陵,他认为不应该冒险到远地去。张禹用驿马送去劝谏的奏章。皇上下诏回复说:“巡视祠园庙已经完成,准备到南方祭祀长江,恰好得到你的奏章,临近汉水马上回来了。”等到和帝回来以后,张禹得到了皇上特别的赏赐。

  延平元年,张禹升为太傅,总领尚书事务。邓太后因为殇帝年幼,想让担任重要职位的大臣居住在皇宫中,于是下诏让张禹住在宫中。赐给帷帐和被褥,让太官每天早晚送饭,五天回一次家。每次朝见,太后特别赞赏张禹,不与三公同席(独坐一席)。等到安帝即位后,张禹多次上书请求告老还乡。

史料记载

《后汉书·张禹传》: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今河北邢台)也。禹性笃厚节俭。父卒,汲吏人赙送数百万,悉无所受。又以田宅推与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65年)举孝廉,稍迁;建初中,拜扬州刺史。当过江行部,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难于济涉。禹将度。吏固请不听。禹厉言曰:“子胥若有灵,知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送鼓楫而过。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人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

  元和二年(85年)转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称。三年(86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熟田数百顷。劝率吏民,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谷实。邻郡贫者归至千余户,室庐相属,其下成市。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功曹史戴闰,故太尉掾也,权动郡内。有小谴,禹令自致徐狱,然正其法。自长史以下,莫不震肃。 [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