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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 (奧蘭治親王)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

圖片來自unofficialroyalty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Friderik Hendrik,1584年1月29日-1647年3月14日),尼德蘭政治家和軍事統帥,聯省共和國執政(1625年4月25日~1647年3月14日在位)。

他的封號包括奧蘭治親王拿騷伯爵。[1]

目錄

執政生涯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是奧蘭治親王沉默者威廉之幼子,母親是法國胡格諾貴族路薏絲·德·科利尼(1555-1620年),她是法國1570年代初的新教權臣——科利尼之女(科利尼死於1572年的聖巴托羅繆大屠殺)。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年輕時代,在兄長聯省執政拿騷的毛里茨的軍隊裡接受軍事訓練。他像對待父親一樣尊敬這位兄長。1625年沒有合法子嗣的莫里斯去世後,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繼承奧蘭治親王,並出任包括荷蘭省烏得勒支省西蘭省奧費賴塞爾省格爾德恩省聯省共和國執政(相當於繼承了莫里斯的職務)。在其統治後期,格羅寧根德倫特兩省也加入了這個行列(1640年)。

他擁有兄長毛里茨所缺乏的智慧與心機,一方面調解兄長遺留的教派對立問題,獲得兩方的一致擁戴而廣收人心;另一方面牢牢掌握共和國的政策,特別是建立與法國的同盟,以便共同征服西屬尼德蘭(南尼德蘭)。

三十年戰爭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具有傑出的軍事才能,他在與西班牙的決定性鬥爭中為尼德蘭作出了巨大貢獻。他於1625年開始領導全部聯省共和國軍隊,投入三十年戰爭。這支軍隊先後攻陷了西班牙統治的赫龍洛(1627年)、斯海爾托亨博斯(1629年)、馬斯特里赫特(1632年)、布雷達(1637年)、根特(1644年)、胡斯特(1645年);為了迫使西班牙讓步,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於1635年與法國結成同盟。他領導準備與西班牙簽署最後和約的工作。由於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努力,尼德蘭最終實現了與西班牙締結尼德蘭-西班牙和約(1648年1月),結束了八十年戰爭,荷蘭正式獨立(三十年戰爭也在同年結束)。

在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執政時期,為荷蘭贏得富強地位,尼德蘭的國力和影響力達到了頂峰。1628年他派出船長皮特·彼得松·海因(Piet Pieterszoon Hein)捕獲價值數千萬盾的西班牙寶藏船,使得尼德蘭的經濟實力逐漸超越西班牙帝國;1639年,西班牙利用英王查理一世的內部危機(即將爆發英國內戰),使用英國的港口作攻荷基地,組織「第二次無敵艦隊」,進攻荷蘭。結果西班牙艦隊在唐斯戰役中被尼德蘭海軍擊敗,西班牙的日不落帝國開始崩解(1640年葡萄牙因此脫離西班牙獨立)。可以說1639年後,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和盟友法王路易十三並駕齊驅,成為歐洲最強大富有的國家領袖;他也和法國首相黎塞留,並列為全歐最有權力的兩位政治家。

提升家族地位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在國內企圖仿效其他歐洲國家的君主專制制度,這尤其表現在他於1631年通過繼承法案,使聯省共和國執政一職由奧蘭治家族世襲。

他也利用英王查理一世內部危機,在1641年安排幼子威廉與查理一世之女瑪麗長公主聯姻。這次重要的王朝之間的聯姻將奧蘭治家族的利益與英國王室——首先是斯圖亞特王室,然後是漢諾威王室——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奧蘭治家族的地位由於這次聯姻而提高,一大票準王公的貴族侍臣,聚集在腓特烈·亨利的周圍。

對立浮現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雖然擅長與荷蘭省商人協調而未與之衝突,但是在1640年代,荷蘭省的議會派以外力減輕為理由,開始恢復對共和國政策上的主導作用,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逐漸因折衝斡旋而身心疲憊。1647年亨德里克過世,其子威廉二世(1626-1650年)繼為執政後,就與荷蘭省的議會派商人發生激烈衝突。懷恨在心的荷省商人,趁著1650年威廉二世驟逝的良機,取消了五個省的執政之位,廢除1631年的繼承法案,奧蘭治家族一度中衰。後來到了1672年,才因為突發的災難年事件,使亨利的孫子威廉三世重登執政,威廉三世後來更在1688年西征英國,發動光榮革命而成為英王(1689-1702年在位)兼荷蘭執政

家庭

1625年,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與索姆-布勞菲爾斯的阿瑪莉亞結婚,兩人(未夭折)的子女共有1子4女:

參考文獻

  1.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unofficialroy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