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义纪念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州起义纪念馆,即广州公社旧址,为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广东省会公安局,位于中国广州市起义路200号之一,是1927年12月时由中国共产党的张太雷[1]领导发动的广州暴动而建立的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所在。
历史
1927年12月11日,张太雷等人乘省城内防务空虚,在广州发动“广州起义”,工人赤卫队攻打位于维新路(今广州起义路)的广东省会公安局,12日下午广州苏维埃政府在此宣布成立。张发奎等重夺广州后苏维埃政府随即废止。虽然广州公社仅存三天,是历史上中国大城市里建立的第一个苏维埃政府,被誉为“东方巴黎公社”。
1949年解放军攻占广州后,公安局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所接管,并于此设立广州市公安局。1956年,市政府把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对内开放。1987年,广州市公安局移交了旧址的南楼、中楼及门楼等建筑给文物部门,后对旧址进行维修复原,成立了广州起义纪念馆。叶剑英曾为此题字“广州公社旧址”。因广州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有限,直至2005年底,广州市公安局才向文物部门移交了余下的旧址北楼和拘留所。2006年开始重新修葺纪念馆,在此期间在旧址北楼挖出炮弹、手枪等文物。2007年重开。
尽管市公安局最后全部移交旧址,但现时其和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仍在广州起义纪念馆旁,与纪念馆共享同一门牌号。
旧址于1961年被国务院选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同时广州起义纪念馆隶属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门票和开放时间
- 参观旧址原需门票,票价2元,2008年9月2日起,旧址正式免费开放。
- 每周二至周五9:00-12:00 13:30-16:30;
- 周六、周日开放时间为10:00-16:30;
- 周一闭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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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张太雷: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 ,搜狐,2019-05-13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名单通知 ,文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