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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图书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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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9009平方米,馆藏中外文书刊81.4万余册。设有信息共享空间,读者研讨室3间,阅览座位332个。

馆藏特点:以材料、机械[1]、控制、动力、电气、土木、水利等学科为重点的馆藏体系。

馆址

济南市经十路17922号

读者入馆须知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卡。

二、读者进入馆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手机、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四、自觉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禁止占座行为。离开时请随身带走自己的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休闲桌椅。

五、爱护图书馆的各种文献,文明借阅;爱护馆内各种家具和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六、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防碍他人查阅文献,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须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言行。

八、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九、读者发生违章、违纪时,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按章处理。

十、欢迎读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图书馆做好服务工作。

读者借阅证件管理办法

一、凭有效校园卡,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使用图书馆电子数据库[2]资源以及校外电子资源访问。

(一)新入校学生,须登录图书馆网站中“新生专栏”里的自测进行测试,分数达标者系统自动“开通借阅权限”。三、借阅证件的办理

(二)山东大学教职工、博士后等,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到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开通借阅功能。

四、借阅证件的使用

(一)校园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进行借阅文献及学习的有效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照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

(二)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病或年迈行动不便者委托他人代借图书,须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人校园卡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办理。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停止借阅权限三个月,情节严重者,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借阅证件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五、借阅证件的挂失及补办

(一)校园卡丢失,按校园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挂失。(二)补办校园卡24小时后自动激活借书权限。

六、离校及退证

(一)每年6月15日毕业生停止借书、25日交流生停止借书。

(二)毕业生须将所借图书和个人欠款全部清还、清退完毕,方可办理图书馆的离校手续。

(三)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的步骤:

图书馆采用网上自助系统办理离校注销手续。

1、登录图书馆OPAC“我的图书馆”,找到“离校注销”菜单栏;

2、查看个人当前是否满足注销条件的审核信息

3、满足条件的读者,点击“注销”按钮即可完成操作;

4、未满足条件的读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满足条件内容,完成相关手续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注销即可。

5、研究生须在网上提交毕业论文通过后(涉密论文还须到中心校区蒋震图书馆主七层705房间先办理涉密论文验证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交流生、留学生等凭离校手续单,到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台办理相关手续。

(四)特殊问题的处理

有挂失、冻结等情况的毕业生,需提前到校园卡中心去解除异常状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