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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中文名: 家庭暴力

外文名: domestic violence

简 称: 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按照受害者类型划分,可分为:亲密伴侣暴力、儿童暴力、老年人暴力。家庭暴力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我国出台了专门的法律以反对家庭暴力。全面性教育中也涉及有关家庭暴力的教学内容与目标,以便学习者掌握识别和应对家庭暴力的相关举措,减少家庭暴力的危害。[1]

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它包括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身体、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时包括威胁施以暴力的行为。家庭暴力可能发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家庭成员之间。 身体暴力 身体暴力又称躯体暴力,家庭中发生的身体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蓄意使用体力或使用武器,伤害或残害对方的行为,包括推搡、抓夺、击打、捆绑、踢人、鞭打或枪击等。 情感暴力 情感暴力又称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忽视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性暴力 家庭性暴力是指由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强行施加的性行为、性行为企图或其它直接针对受害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行为人与受害人有可能是伴侣关系,也可能是其他家庭关系。 经济控制 经济控制是指施害者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按受害者类型分类

亲密伴侣暴力 亲密伴侣暴力是指发生在结婚伴侣之间针对另一方进行的躯体、精神或性侵犯行为(在恋爱双方之间发生的暴力通常被称为“约会暴力”),这些行为包括躯体攻击行为(例如:踢打、击打),精神虐待(例如:胁迫、蔑视和羞辱),强迫的性行为和其他形式的性胁迫,各种管制行为(例如:隔离、监视)等。 儿童暴力 家庭暴力中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对18岁以下人群的一切形式暴力行为,施暴者可能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及存在任何家庭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它通常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儿童的忽视或虐待;童婚、早婚或强迫婚姻中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等。 老年人暴力 家庭暴力中针对老年人的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对老年人实施的一次或多次不恰当的、并给老年人带来伤害或造成不幸的行为。它包括对老年人的身体暴力、精神和心理暴力(例如:忽视与漠视)、性暴力。家庭成员对老年人实行经济和物质虐待也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的暴力行为。

现状

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全球范围内有性伴侣的妇女中几乎三分之一(30%)经历过其亲密伴侣的身体或性暴力。亲密伴侣暴力的流行率在高收入国家估计为23.2%,在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估计为24.6%,在世界卫生组织东地中海区域估计为37%,而在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区域则估计为37.7%。 全球多达38%的谋杀妇女案件系由亲密伴侣所为。除了亲密伴侣的暴力行为外,全球7%的女性还报告曾遭到伴侣以外的人的性侵犯。大多数亲密伴侣暴力和性暴力由男性针对妇女实施。 根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 一项针对我国2016~2018年涉及家庭暴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研究分析显示,400份民事判决书中,93.25%都为妇女指控男性实施家庭暴力,家暴呈现出针对性别的倾向;在表现形式上,75.21%为身体暴力,其余依次为精神暴力(13.35%)、经济控制(1.91%)和性暴力(0.64%)。在有家暴持续时间记载的113份判决书中,持续1~5年的样本占11.75%,其余依次为持续1年以内(6%)、5~10年(4.75%)、15年以上(3.25%)和10~15年(2.5%)。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于2020年5月联合发布的《“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家庭》,2019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女童遭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性侵犯案件共22起,占比10.38%。多起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害案例表明,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这使得政府和社会机构对此类案件的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较大。

常见误解澄清

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家庭暴力现象客观存在,且在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发生率都不容小觑。 误区二: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是一种隐私,而不可外扬。 家庭暴力不是不可外扬的家务事,而是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对家庭暴力的忍气吞声会导致施害者持续实施暴力行为,而自身也会受到家庭暴力的长期危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学会向信任的他人或机构求助,或将家庭暴力行为诉诸法律,请求司法援助。 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是伤害心理和性。 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心理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误区四:家庭暴力就是丈夫对妻子施暴。 事实上,妻子对丈夫施暴、父母对子女施暴、子女对父母施暴、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凡是发生在家庭关系之间的暴力行为都是家庭暴力。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我国许多法律都包含对“家庭暴力”相关内容的规定,这些法律文件从人权、未成年人保护、弱势群体保护等角度出发,对“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宪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刑法》(2019修正)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民法典》(2020)

第三十四条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十八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反家庭暴力法》(2016)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201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在“妇女与法律”发展领域,《纲要》明确提出了“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目标,并提出了“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进程。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策略措施。 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我国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家庭暴力作为暴力的常见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会从安全保护意识培养、法制观念的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等角度进行呈现。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强调了青少年接受和参与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从事件预防和自我保护的角度强调了针对家庭暴力行为开展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从法律角度强调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从心理健康、情绪调节和社会适应等角度强调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七、掌握正确的生殖与性健康知识,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预防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 (一)接受和参与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对性与生殖健康的认知水平,提升保护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责任意识。 (六)过早发生性行为、早孕或人工流产,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不安全性行为可带来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拒绝性骚扰、性诱惑和性暴力。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

小学1~3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 · 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动、游戏中造成误伤的意识。 小学4~6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 认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范围,不参与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 · 自觉遵守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规范; · 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 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 初步认识网络资源的积极意义和了解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 · 初步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努力增强对各种信息的辨别能力。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和解同学之间纠纷的意识;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向教师、家长、警察求助的意识。 初中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 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形成社会责任意识; · 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 学会在与人交往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构筑起坚固的自我心理防线。 高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基本掌握和简单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的相关技能,进行自救、自护。有报告事件的意识和了解报告的途径和方法; · 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生法制教育 · 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初中生法制教育 · 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含义,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知道揭发检举、及时报警、正当防卫等是同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 懂得未成年人权益应当受到国家保护,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掌握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方法,学会采用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水平五(高中阶段) 心理健康 · 合理宣泄与倾诉的适宜途径,客观看待事物; · 人际交往中的原则和方法,做到主动、诚恳、公平、谦虚、宽厚地与人交往; · 缓解压力的基本方法。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水平三(5~6年级) 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 正确对待体育活动中的相对较弱者。如在体育活动中不歧视并能帮助比自己运动技能水平差的同学和其他弱势群体(如肥胖生和学困生等)。 水平四(7~9年级) 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 在体育活动、比赛和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行为。如表现出公平、诚实、友爱、礼貌、尊重等行为。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

水平一(小学1年级~2年级) 安全应急与避险 · 学会自救互救,发生紧急情况会拨打求助电话(医疗求助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心理健康 · 培养沟通能力,学会使用基本的礼貌用语,与同学和睦相处。 水平二(小学3年级~4年级) 心理健康 · 关心尊重他人; · 正确对待残疾同伴。 水平四(初中阶段) 预防疾病 · 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患者。 心理健康 · 认识不良情绪影响健康; · 学会调控情绪的基本方法。 水平五(高中阶段) 预防疾病 · 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患者。 心理健康 · 学会宣泄,学会倾诉,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客观的看待事件; 正确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冲突,做到主动、诚恳、公平、谦虚、宽厚地与人交往。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小学学段 人际交往教育 · 乐于与身边的同学、老师沟通、交往,不胆怯,不封闭,能倾听别人的谈话,能在活动中与人合作,尊重伙伴,初步掌握与人交往的基本规则; · 学会从他人角度想问题,能对他人同情、谅解; · 学会自己处理与同学交往中的矛盾与挫折。 社会适应教育 · 对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有向师长求助的意识,形成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 性心理教育 · 认识本年龄阶段正确的性角色内容和性角色的行为规范; · 学习适合本年龄段与异性交往的方法与礼仪; · 识别性骚扰与性侵犯行为,提高预防意识,初步掌握防范性骚扰及保护自己的方法。 中学学段 人际交往教育 · 培养良好的自我意识,悦纳自己; · 认识到人际关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了解成功的人际交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掌握建立和保持良好人际关系的途径与方法,排除社交恐惧等心理问题。 社会适应教育 · 正视现实,正确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 增强自制力; · 树立乐观向上,不断进取的积极人生态度。 青春期性心理健康教育 · 了解青春期性生理的变化过程,认识性成熟和性心理活动的生物学和社会学意义,掌握与异性交往的方式,理解性别角色和性别差异; · 初步了解性伦理、性道德。 大学学段 情绪管理教育 · 认识情绪的功能,了解情绪变化特点,学会体察自己和他人的情绪/情感,形成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 · 能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检测、评估、调整;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自卑、焦虑、抑郁、恐惧等不良情绪; · 掌握科学地调控情绪能力,合理疏泄消极情绪,避免心理失衡; · 培养积极的情绪状态,适应自身、环境及社会的各种变化。 人际交往教育 · 掌握人际交往的特点、基本规范和技巧; · 善于在群体中发挥自己的才干,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 · 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客观评价他人和社会。 恋爱心理教育 加强性道德、性审美教育,指导恋爱心理适应,掌握异性交往的有关知识与技巧,正确处理好异性矛盾与挫折。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高年级 · 开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导学生进行恰当的异性交往,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异性同伴关系,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 · 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正确面对厌学等负面情绪,学会恰当地、正确地体验情绪和表达情绪; · 积极促进学生的亲社会行为,逐步认识自己与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关系。 初中年级 · 积极与老师及父母进行沟通,把握与异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 鼓励学生进行积极的情绪体验与表达,并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有效管理,正确处理厌学心理,抑制冲动行为; · 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着重培养应对失败和挫折的能力。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水平五 表现出调控情绪的意愿与行为 · 懂得不良情绪对健康的危害; · 了解自己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情绪变化特征; · 努力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运用适宜的调控情绪的方法。 水平六 具有帮助同伴调控情绪的意愿与行为 · 帮助同伴选择调控情绪的适宜方法。

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心理健康 · 维护良好人际关系与有效交流的方法; · 心理咨询与服务利用,常见心理问题或危机的辨识与求助; · 珍爱生命。

相关国际文件

1999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11月25日设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这一天也被成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呼吁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有关机构、机关、基金会和计划署,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这一天主办各种活动,以促使大众进一步认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问题,进一步消除对妇女的各类暴力行为。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World Report on Violence and Health),报告中详细介绍了父母和监护人对儿童的虐待和漠视、伴侣间暴力、虐待老人等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暴力类型,并分析了这些暴力类型的危险因素和后果,也针对各暴力类型提出了相关建议。 2016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批准了有史以来第一份世界卫生组织《在处理人际暴力尤其是对妇女和女童以及儿童的暴力方面增强卫生系统在国家多部门应对行动中的作用》(Global plan of action to strengthen the role of the health system within a national multisectoral response to address interpersonal violence, in particular against women and girls, and against children)全球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通过暴力行为监测和数据收集,制定和传播循证技术指导文件,定期发布全球现状报告,并与各国际机构和组织合作,以期在全球范围内减少和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在世界卫生组织领导下,一个由10个国际机构组成的小组制定并批准了基于证据的一揽子技术措施——《INSPIRE: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的七项策略》(INSPIRE: Seven strategies for ending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这一揽子措施旨在帮助各国和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关于制止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的具体目标16.2“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INSPIRE这个词的每一个字母都代表了其中的一项策略,并且大多数已证明对多种不同类型的暴力行为具有预防效果,并且在精神健康,教育和减少犯罪等领域也有益处。 INSPIRE七项策略如下: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laws——落实和执行法律(例如,禁止暴力惩罚,并限制获取酒精和枪支); Norms and values——规范和价值观(例如,改变纵容对少女性虐待或纵容男孩之间攻击性行为的规范); Safe environments——安全的环境(例如,确认附近的暴力“热点”,然后通过针对问题维持治安和其它干预措施解决当地的暴力根源); Parent and caregiver support——支持父母和照护者(例如,向初为父母的年轻人提供育儿培训); Income and economic strengthening——改善收入和经济状况(例如,实行小额信贷和就性别平等问题进行培训); Response and support services——提供应对和支持服务(例如,确保遭受暴力侵害的儿童能够获得有效的紧急护理并获得适当的社会心理支持); Education and life skills——教育和生活技能(例如,确保儿童能够上学,并提供生活和社交技能培训)。 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与“家庭暴力”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4“暴力与安全保障”下的第1个主题“暴力”、第2个主题“许可、隐私及身体完整性”和第3个主题“信息与通信技术(ICTs)的安全使用”,核心概念1“关系”下的第1个主题“家庭”、第2个主题“友谊、爱及恋爱关系”,核心概念2“价值观、权利、文化与性”下的第2个主题“人权与性”,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下的第1个主题“社会性别及其规范的社会建构”、第2个主题“社会性别平等、刻板印象与偏见”和第3个主题“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核心概念5“健康与福祉技能”下的第2个主题“决策”和第5个主题“寻求帮助与支持”。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以上四个年龄段。 核心概念4:暴力与安全保障 主题1:暴力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能够识别欺凌和暴力,并认识到这是错误行为,这一点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识); ► 明白来自家庭成员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错误的,且欺凌和暴力并非受害者的过错(态度); ► 示范如何安全应对同伴间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要点:能够认识到父母或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错误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识别可能发生在父母或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类型(例如:身体伤害,恶毒的言语,或强迫做某些事)(知识); ► 认识到父母或者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错误的(态度); ► 描述当在家庭中目睹这种暴力时将如何向可信赖的成年人寻求支持(技能)。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错误的,在目睹这种暴力时,寻求帮助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亲密伴侣暴力(知识); ► 列举亲密伴侣暴力的例子(知识); ► 认识到亲密伴侣暴力是错误的,儿童在目睹这种暴力时主动寻求帮助将对他们有益(态度); ► 示范如果在家庭中经历这种暴力,将如何向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寻求支持(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是对人权的侵犯 学习者将能够: ► 比较和对比欺凌、情感暴力、身体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亲密伴侣暴力(知识); ► 认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轻人或权威者实施的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并非受害者的过错,并认同这些行为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示范如何举报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等现象(技能); ► 示范如何向可信赖的成年人和机构寻求帮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的发生,并为幸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每个人都有责任倡导人人享有健康与福祉并且不受暴力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有效减少身体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为的成功范例(知识); ► 体会到公开反对所有场合下(包括学校、家庭、网络和社区)的暴力和侵犯人权的行为非常重要(态度); ► 倡导创建安全环境,以鼓励每个人都能获得尊严和尊重(技能)。 主题2:许可、隐私及身体完整性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了解是哪些因素在影响人们解读或给予许可的能力 学习者将能够: ► 讨论在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时,听取和尊重他人的许可意味着什么(知识); ► 比较和对比在认同或表达性许可方面的成功和失败的事例(知识); ► 分析可能影响表达和认同许可的能力的因素(比如酒精和其他物质、社会性别暴力、贫穷、权力关系)(知识); ► 认识到规避可能损害性许可有效性的因素很重要(态度); ► 展现出表达许可和拒绝的能力(技能); ► 展现出认同别人的许可或拒绝的能力(技能)。 主题3:信息与通信技术(ICTs)的安全使用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色情媒介可能导致对性行为、性反应和身体外表不切实际的想法 学习者将能; ► 评估色情媒介如何导致人们对男性、女性、性行为、性反应和身体外表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知识); ► 认同认识到色情媒介可能会强化有害的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并使暴力或非意愿性行为正常化(态度); ► 反思色情媒介中对男性、女性和性行为的不真实的描述如何对人的自我形象、自信、自尊以及对他人的看法造成负面影响(技能)。 核心概念1:关系 主题1:家庭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和误解十分常见,尤其是青春期阶段,但通常都是可以解决的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常见的冲突和误解(知识); ► 描述解决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或误解的方法(态度); ► 认识到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和误解十分常见,尤其是青春期阶段,但通常都是可以解决的(态度); ► 应用各种方法来解决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和误解(技能)。 主题2:友谊、爱及恋爱关系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不平等地位和权力的差异(由于社会性别、年龄、经济、社交或健康状况等原因)会严重影响恋爱关系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不平等地位和权力的差异如何对恋爱关系产生消极影响(知识); ► 回忆社会性别规范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如何影响恋爱关系(知识); ► 认识到关系中的不平等和权力的差异可能是有害的(态度); ► 对人际关系中的不平等和权力不平衡提出质疑(技能)。 核心概念2:价值观、权利、文化与性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了解和促进性与生殖健康人权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探究在朋友、家庭、学校和社区中促进人权的方法(知识); ► 认识到促进性与生殖健康权利 ,以及在无歧视、非强迫和非暴力的情况下进行生育决策的重要性(态度); ► 采取行动以促进性与生殖健康权利(技能)。 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 主题1:社会性别及其规范的社会建构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恋爱关系可能会受到社会性别角色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的负面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社会性别规范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对恋爱关系的影响(包括传统的男性气质规范和传统的女性气质规范)(知识); ► 说明恋爱关系中的虐待和暴力与社会性别角色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有着怎样的紧密联系(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角色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对恋爱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态度); ► 质疑恋爱关系中的社会性别角色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技能)。 主题2:社会性别平等、刻板印象与偏见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在家庭、朋友、恋爱关系、社区和社会中存在着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社会性别不平等(知识); ► 描述在家庭、朋友、社区和社会中,社会性别不平等与权力差异有着怎样的联系(知识); ► 回忆人际关系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带来的消极后果(如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知识); ► 培养每个人都有责任克服社会性别不平等的观念(态度); ► 展示在家庭、学校和社区的人际关系中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方法(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社会性别不平等、社会规范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可能增加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如何影响性行为,以及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知识); ► 认同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影响人们做出安全选择和采取安全行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获取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等(态度); ► 当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胁迫、性虐待,或社会性别暴力时,主动寻求支持或帮助他人寻求支持(技能)。 主题3: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了解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和寻求帮助的途径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并认识到它在许多场所都可能发生(如学校、家庭或公共场所)(知识); ► 了解社会性别观念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会影响我们对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视和暴力(知识); ► 认同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态度); ► 如果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包括在学校内或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描述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找到一个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该遭遇(技能)。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是对人权的侵犯 学习者将能够: ► 举例说明什么是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骚扰、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强奸、女性生殖器损毁/切割、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恐同暴力),并说出社会性别暴力可能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家庭、 公共场所或网络(知识); ► 认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如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或担心可能会遭遇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展示在这种情 况下如何识别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相关经历(技能)。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视的根源 学习者将能够: ► 解释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如何导致欺凌、歧视、虐待和性暴力(知识); ► 解释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是源于权力和支配欲望的犯罪,并非由于一个人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欲望(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不平等和社会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会导致性暴力(态度); ► 展示如何主张社会性别平等、反抗社会性别歧视或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任何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无论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还是权威人士 学习者将能够: ► 了解性虐待和社会性别暴力,包括来自性伴侣的暴力和强奸都是源于权力和支配的犯罪,并非由于性欲控制能力低下(知识); ► 为发现和减少社会性别暴力制定具体策略(知识); ► 认识到暴力行为的旁观者和目击者可以采取安全措施干预暴力行为,并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响(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暴力永远是错误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当权者或青少年(态度); ► 展示如何与预防社会性别暴力和提供社会性别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赖的成年人和服务机构取得联系(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有害的,如遇到这种暴力可以寻求相应的帮助 学习者将能够: ► 认识到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在心理层面、身体层面、性层面)(知识); ► 认识到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是错误的,并且可以摆脱这种虐待关系(态度); ► 展示在自己经历此类暴力时如何向一个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寻求支持(技能)。 要点:每个人都有责任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并公开反对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径和其他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在倡导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减少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识); ► 意识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间,包括在网络上公开反对侵犯人权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的重要性(态度); ► 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消除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技能)。 核心概念5:健康与福祉技能 主题2:决策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有些因素会增加做出理性性行为决策的难度 学习者将能够: ► 识别一系列对性行为决策产生影响的情感因素(知识); ► 描述酒精和毒品如何影响理性的性行为决策(知识); ► 解释贫穷、社会性别不平等以及暴力如何影响性行为决策(知识); ► 理解在众多影响性行为决策的因素中,有一些是不可控的(态度); ► 展示如何评估和管理影响性行为决策的情感因素(技能)。 主题5:寻求帮助与支持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对服务机构和媒体等提供的帮助和支持进行评估非常重要,这有助于获取优质的信息和服务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提供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的个人或机构(知识); ► 描述提供良好的支持和帮助的个人或机构的特征(包括保密性和隐私保护)(知识); ► 理解人们可以从一些机构获取有关性与生殖健康服务(例如:进行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咨询、测及治疗;现代避孕、性虐待、强奸、家庭暴力和社会性别暴力,人工流产和人工流产后护理,以及污名与歧视等方面的服务)(知识); ► 列举能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可靠的媒体资源(例如:网站)所具有的特征(知识); ► 意识到对健康和支持来源进行批判性评估的重要性(态度)。 根据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家庭暴力的性教育可以分为家庭关系和预防与应对暴力两条主题线索。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奇妙的感觉》《好秘密坏秘密》两册中涉及暴力相关的教育内容,《彩虹心情》《我爱我家》两册中则谈及家庭中的矛盾和冲突这一话题。 《奇妙的感觉》一册主要教会幼儿识别不同的感觉,区分舒服的感觉和不舒服的感觉,并且在感觉到不舒服时要及时地表达出来,并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寻求帮助。 《好秘密坏秘密》则在巩固关于身体隐私部位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教会幼儿对令自己不舒服的感觉勇敢说“不”,并且知道当自己的身体隐私受到侵犯时如何应对,该向哪些可信赖的成年人寻求帮助。这一册中还特别强调,绝对不要帮伤害自己的坏人保守秘密。 《彩虹心情》中提到,我们可能会和家人产生矛盾,但是矛盾都是可以通过恰当地沟通来化解的。 《我爱我家》中提到,爸爸和妈妈有时候也会吵架,但每个家庭都可能会出现争吵,争吵过去后,还是亲密的一家人。

小学性教育中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在讲到“家庭暴力”时,同样会分为“家庭关系”和“暴力”两条主线。 首先是关于“家庭关系”的教学内容。 《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一年级“热爱家庭”主题中,通过“家庭有关爱”“家庭有信任”“家庭有规矩”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家庭成员相互关爱;能够理解家庭成员相互信任;能够养成守规矩的好习惯。 二年级“家庭是爱的港湾”主题中,通过“家庭有不同类型”“每个家庭成员都重要”“家庭成员共享幸福,分担忧愁”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不同家庭类型,如大家庭、小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领养家庭,无论哪种家庭,每个人都可以在家庭里享受爱和幸福;能够懂得爸爸妈妈有养育孩子的责任,孩子在家庭里需要得到关爱和保护,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为家庭尽责任,做贡献;能够理解幸福的家庭也会有忧愁和争吵,要靠每个家庭成员的努力去排解,幸福才能常驻和持久。 三年级“结婚与离婚”主题中,通过“结婚是两个人亲密关系的确立”“离婚是两个人亲密关系的解除”“父母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无论选择结婚还是选择不结婚,都是个人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能够理解父母离婚会让人感到难过,但也许是新生活的开始;能够相信父母依然爱着自己,自己也依然爱着父母。 四年级“家庭成员的角色和责任”主题中,通过“家庭成员的角色”“家庭成员的责任”“疾病对家庭的影响”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每个人都要在家庭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为家庭的幸福做贡献。 再来是关于“暴力”的教学内容。 《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二年级下册“性与健康行为”单元“身体接触”主题中讲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教儿童坚决拒绝不舒服的身体接触,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在此基础上,“身体的隐私部位”主题主要强调了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对于儿童身体保护的重要性。这部分内容通过“哪里是身体的隐私部位”“谁可以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保护好身体的隐私部位”三个知识点的讲述,帮助学生了解身体隐私部位的准确位置;说出身体隐私部位器官名称;懂得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触摸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谁不可以触摸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保护好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寻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帮助。学习这个主题,儿童可以科学认识人体的隐私部位,明白背心裤衩覆盖的部位是身体的隐私部位,是不能给别人看的。只有爸爸妈妈和医生在我们身体需要清洁和检查时,才可以触摸我们的隐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触摸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触摸他的隐私部位时,要坚定地说“不”,并学会及时告诉信任的成年人。 这样,当遇到性侵害事件时,儿童会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积极面对风险,谨慎对待可能的侵害者,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隐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来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时提出拒绝或主动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从而减少性侵害现象造成的危害。 五年级,读本首次明确谈及性暴力相关的话题。儿童会学习如何分辨不同类型的儿童性侵害,远离儿童性侵害的危险情景,时刻保持警惕,并且掌握预防及应对儿童性侵害的方式,遇到危险时及时向可信赖的成年人求助。这些教学内容能够帮助儿童更好地理解性暴力,特别是与儿童相关的性暴力,更好地进行预防和应对。 除此以外,读本中还有涉及到友谊、婚姻、尊重差异与消除歧视、儿童权利、校园欺凌等相关内容,这些内容都为初中阶段进一步探讨“暴力”话题进行了铺垫。

初中性教育中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在七年级的教学内容中正面探讨了“暴力”话题。在这一学段,不同的暴力类型被作为独立的话题进行讨论,不仅仅是家庭暴力,还涉及到欺凌、性暴力、网络暴力、基于性别的暴力、性剥削、性虐待等等多个话题。八年级和九年级则进一步探讨家庭关系和婚姻关系相关的内容,帮助青少年识别可能存在家庭暴力的场景,并思考应对方式。 个人因素 若某家庭成员患有精神疾病或具有性格缺陷(例如:缺少自尊、不成熟、嫉妒心强、占有欲强、过度依赖、精神分裂症等),则该家庭成员可能在家庭中实施暴力;若某家庭成员具有受虐狂倾向,则可能陷入受虐角色认知,反复遭受家庭暴力。 部分研究从生物学角度出发,发现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皮质素的化学失衡与个体的攻击性、情绪变化、异常行为及精神疾病密切相关;在男性青少年中,较高的睾丸激素可能导致更高的暴力发生率。这类特定激素失调的群体更有可能在家庭中发生暴力行为。 家庭因素 家庭中可能出现“代际间的暴力传递”,生长在暴力家庭中的人,容易习得暴力行为,自己组成新的家庭后,可能将暴力直接传递给下一代,由此形成一个暴力不断再生的循环。 特殊的家庭结构也可能催生家庭暴力。依照性别对家庭责任和义务进行划分的家庭,面临挫折的家庭,家庭成员的内在权力不平衡的家庭等特殊结构的家庭都可能造成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并诱发家庭暴力。 由于家庭具有隐私性,家庭暴力行为相对容易掩盖或隐藏,且个体的家庭暴力行为受社会约束较小,长期以来,实施家庭暴力几乎不用付出社会和法律代价,这使得部分家庭成员易产生家庭暴力行为。 处于经济、住房、教育等生活困难的家庭更易发生暴力。入不敷出的经济状况、低收入、失业、拥挤的生存环境、不良住房条件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施害者的配偶和孩子则可能成为受害者。 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残存的大男子主义等落后文化对于暴力持认可和鼓励态度,社会和家庭的传统父权模式易导致男性对女性的暴力行为,而受害者也可能受此文化影响,屈服于家庭暴力而不敢或不愿制止和反抗家暴。受漫长的封建历史影响,部分人将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合理化”,认为只要暴力不过度,都是可以容忍和接受的。 由于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条文出台年限较短,许多细则与具体裁定细节有待完善,且家庭暴力的取证较为困难,这使得相当部分的家庭暴力施害者并未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约束力较弱。

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行为会损害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并对社会环境的稳定性与安全性造成威胁,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医疗负担和财政负担。 危害身体健康 家庭暴力会对受害者造成躯体损伤,例如:腹部/胸部损伤、脑部损伤、青肿和鞭痕、烧伤和烫伤、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残疾、骨折、撕裂伤和擦伤、眼睛损伤等。 家庭暴力也可能造成性及生殖方面的健康问题,例如:生殖健康问题、性功能障碍、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意外娃振、不孕、盆腔炎症等。 家庭暴力还可能对受害者的健康产生长期影响,例如:癌症、慢性肺部疾病、纤维肌痛、肠道易激综合征、缺血性心脏病、肝脏疾病等。 危害心理健康 家庭暴力可能导致受害者产生认知障碍,也可能导致受害者产生情绪障碍(例如:抑郁、焦虑、感到羞愧和内疚、过度兴奋等),还可能造成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疾病。 家庭暴力还可能使被害者产生反社会心理,甚至成为下一个施暴者,导致暴力行为的不断增多;家庭暴力行为也可能导致人(既包括受害者也包括施暴者)的价值观扭曲,导致社会崇尚暴力、蔑视法律的不良风气。 导致危险行为 家庭暴力会导致部分危险行为(吸烟、酗酒、吸毒、自杀行为和自虐等违法的、暴力的和其他危险的行为)的发生概率增大,对个人和社会带来消极影响。 造成社会负担 家庭暴力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医疗压力和财政压力,也会危害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家庭暴力对人造成身体伤害与精神伤害,社会不得不提供大量的医疗资源对受害者的身体与精神损伤进行治疗,医疗负担加重。 对家庭暴力后果的处理会消耗大量资源,从而加重了社会与政府的财政负担。治疗、就医及其他保健工作中的花费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劳动力丧失、残疾、生活质量的下降和未成年人死亡、司法系统运转和其他机构运转所产生的间接成本都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家庭暴力所带来的人的精神与行为问题、价值观的扭曲也会对社会的稳定性与安全性造成威胁,影响社会和谐发展。

如何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

政府层面 第一,政府应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传达反对家庭暴力的信号,为干预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第二,政府应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制订干预家庭暴力的专项政策,促使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各行政部门管理者应确定适应于自身的家庭暴力行为干预制度和行为准则,确保持续惩处因家庭暴力而违法违规的行为,表达坚定的反家庭暴力立场。 第三,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畅通的、适合各类受害者年龄和性别特点的上报机制,让受害者确信,相关人员在知晓此类事件后会采取积极行动并保护,且受害者不会遭到报复。 第四,有关政府机构等应做好持续的数据收集工作,应用精确可信的数据为家庭暴力制订合理的干预机制。 社会层面 社区组织应加强自身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之紧迫性的认识,社会相关机构应基于各方的合作,尽可能改变不利于社会安全的社会规范与运行机制,营造共同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的社会氛围。 对于因个人病理原因实施家庭暴力或反复遭遇家庭暴力的人,应组织专家团体对其进行治疗,改变其不良心理与行为模式。 当某个家庭因暴力频发而不再适合儿童正常生活时,政府组织应联合社会机构对家庭进行暴力危险因素评估,并将身处高风险家庭暴力中的儿童带走,使其免遭家庭暴力,同时阻断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 个人层面 个人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家庭暴力及其原因的认识,掌握识别与回应家庭暴力的合理方法。一方面,个人应加强自我保护,使自己免受家庭暴力行为伤害,如果不幸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学会寻求他人或机构 帮助;另一方面,个人应培养自身情绪管理能力,在遭遇与家庭成员摩擦或冲突时,采取积极沟通的方式,和平解决矛盾或以适当的方式发泄情绪,而不可采取暴力手段。 被告人赵秀泉和被害人何某乙是夫妻,何某甲是两人的儿子,三人经常为家庭事务争吵,生活中何某乙有家庭暴力的行为。2014年4月25日早上7点多钟,被害人何某乙驾驶家中的拖拉机外出,拖拉机被卡在大门上,被害人何某乙的耳朵也被擦伤流血;何某乙以此为借口用木棒对被告人赵秀泉实施殴打,二人互殴后,到村长胡绍存家寻求调解,因村长不在家,赵秀泉借村长之妻龙会萍的手机打了报警电话。被告人何某甲从外婆家借旋耕机回家路过,赵秀泉、何某乙被何某甲叫回家。回家后何某乙找了堂哥聂某某来做调解工作,赵秀泉未接受聂某某的调解,期间何某甲打电话报了一次警。何某甲再次到其外婆家借打气筒,赵秀泉在家与何某乙发生争执打架,赵秀泉持锄头击打何某乙的头部,致何某乙死亡。赵秀泉将家中的门锁好到平远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律裁定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秀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何某乙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赵秀泉气愤之下持锄头将何某乙殴打致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赵秀泉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19规定: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因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被害人何某乙有家庭暴力行为,赵秀泉气愤之下打死何某乙,可酌情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秀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教育意义

家庭成员之间应和睦共处,采取积极、适当的方式表达情绪、沟通观点,而不应诉诸暴力。家庭暴力不仅会伤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破环家庭和睦,还可能激发受害者的怒火和危险行为,使施害者也处于危险的境地,最终导致家庭暴力的恶性循环。 剧情简介:医院外科专家安嘉和是众人眼中一等一的好男人,他的事业一帆风顺,然而他却是一个具有家庭暴力倾向的丈夫。梅湘南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她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难以启齿。随着安嘉和对妻子生起疑心,家庭暴力的阴影逐渐在二人之间滋长。恰巧有一次家庭暴力的行为被对面楼的邻居叶斗拍了下来,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前途,安嘉和向叶斗取回底片,却失手将其杀死。自此,安嘉和走上了不归路,家庭暴力迅速升级,安嘉和的为人也渐渐变得心狠手辣。 该剧是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瞄准暴力家庭成员的心理和心态上的微妙变化,故事主角的高级知识分子身份与家庭暴力行为本身形成强烈反差,也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广泛性的关注。

参考来源

  1. [1],网易网 ,201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