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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蚵灰窑暨附属建筑

中华民国台湾)文化资产

图片来自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基本资料

等级    直辖市定古迹

公告日期  2006/08/07

登录类别  产业建筑

地理位置  台南市安平区安北路110之1号

主管机关  台南市政府

安平蚵灰窑暨附属建筑位于台湾台南市安平区,2006年8月7日台南市政府公告为市定古迹,后改为直辖市定古迹[1][2]。窑体本身的建筑年代不明,但已有数十年以上的历史,可能是台湾仅存的蚵灰窑[1][2][3]

历史简介

  • 安平地区在荷兰时期已有蚵灰产业,当时蚵壳烧成的蚵灰与糯米、糖浆混合可制成黏合剂,应用于建筑与造船业(木船细缝黏接材料)上[2]
  • 而由于此一产业的发展,安平地区还有名为“灰窑尾”的地名[2]。安平的蚵灰产业至日治时期还有一定规模,但随著水泥取代蚵灰以及环保标准的制定(蚵灰烧制时会产生白色浓烟),当地的蚵灰窑在1985年以后逐渐停产[2]
  • 此座蚵灰窑是2003年左右,由台南市政府顾问团队所发现之仍保存完整的蚵灰窑,台南市政府后与地主协商取得所有权并指定为古迹,一旁的仓库区则规划为安平蚵灰窑文化馆[2]

建筑特色

  • 窑体外方内圆,属于中大规模的蚵灰窑,内部直径约4m[2]
  • 可能原本为住家,后来才改建成蚵灰窑[2]

参考文献

  1. 1.0 1.1 安平蚵灰窑暨附属建筑.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林锡田、詹伯望. 《大台南市文化资产特展图录·安平蚵灰窑暨附属建筑》. 台南市文化资产保护协会. 2011年12月: 304页. ISBN 978-986-84830-5-7. 
  3. 安平蚵灰窑暨附属建筑,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迹营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