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与市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办公厅以及驻乌部队、各民主党派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文电的处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文稿的草拟、修改、审核和制发、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会议和文件材料的翻译工作。
(三)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各地政府领导来乌进行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区(县)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
(七)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刊发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十)负责市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2]、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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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天津市人民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搜狐,2018-10-19
- ↑ 关于促进天津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搜狐,201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