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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委员会香港办事处

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图片来自zhupiter

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ng Kong)是中华民国政府香港最高办事机构,隶属于大陆委员会,机关名称为大陆委员会香港办事处,是实质上的总领事馆级办事处,专责处理关系的相关事务。办事处在香港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名义运作,首长冠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职衔;在2011年7月15日更名[1]前,事务局在当地通常以中华旅行社名义运作,主管则冠以“中华旅行社总经理”职衔。

中华民国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外交代表机构,是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代表机构

目录

历史

过往中华民国在港最高级官员为中华民国外交部两广特派员,办事处称“中华民国外交部两广特派员公署驻香港办事处”,地址于九龙油麻地长沙街,此职向外交部部长广东省政府主席双重负责,在1940年代末期被视为中国政府驻港最高级官员,在1948年九龙城事件时一度拟改为中国驻香港总领事及设立中华民国驻港总领事馆在九龙城未成;及后中华民国政府撤退至台湾,以及英国政府为保英国继续香港的统治,同时转而承认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使该职位和驻港机构在1950年1月7日撤销。

自1956年双十暴动中华民国政府机构不能以官方名义于香港出现,只能以“中华旅行社”之商业机构名义运作(相对之中国大陆于香港之签证机构为中国旅行社),其负责人为总经理,此模式一直维持至香港回归后。

1997年7月1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成立,将原有政府驻港机构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中华旅行社发出声明,谓鉴于香港特区政府因为中国大陆接收后并不能承认“台湾机构”(中华民国政府)之官方地位,故香港事务局只能以非官方身分在港运作[2],并需要接受某些条件[3]。中华旅行社总经理郑安国在1999年代表中华民国政府解释两国论,港台关系受到影响。

2011年7月15日,经台北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密集磋商达成协议后,中华民国(台湾)驻港机构对外名称由“中华旅行社”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中华民国行政院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核准香港和澳门政府到台湾设立办事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1年12月在台湾成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为台港两地民众提供服务。

2018年6月13日,公布制定《大陆委员会组织法》。同年7月2日摘去“行政院”前衔,更名为大陆委员会,正式成为正部级机关。为配合组改,于2018年7月2日香港事务局改制为“大陆委员会香港办事处”,对外续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2018年6月,卢长水接替严重光职务,但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拒发工作签证,未能达任。2020年时,仍在台北办公。2020年7月16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首度透露卢长水被拒原因,是中华民国政府拒绝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换文内容中增加的“额外政治条件”。公开报道指,“额外政治条件”即要求驻港人员签署“一个中国承诺书”。卢长水无法赴任后,由联络组组长高铭村代理。

到2020年7月时,代理处长兼联络组组长高铭村、服务组组长周家瑞、综合组组长李晋梅以及多位秘书亦可能因同样原因无法获得续签签证而返台。所设五位组长中,仅余经济组组长倪伯嘉一人。面对政治困境,陆委会表示台湾不会因此撤馆,将坚守到最后一刻。17日,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我们有港澳条例,有相关机构,但我们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会坚守主权。2020年8月,时任服务组副组长、副参事林振宙暂代处长一职,为驻馆最后12位的外交人员之一。

2021年3月底,根据时任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在立法院质询时的资讯,仅剩10位外交人员。2021年7月底,所有人员的签证将会到期,可能将迫使中华民国政府关闭驻港办事处。2021年5月10日,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回复立委查询时表示驻港办事处只剩8名驻港人员,另有55名香港雇员,已经启动代理机制,若相关人员仍无法获得签证可能将营运至年底为止。

6月20日因港府发函要求不签署“一中承诺书”者于21日离港,7人签证期满前返台,仅馀1名经济部驻港代表的经济组组长倪伯嘉留守至7月签证到期。[4]最后一名驻港人员倪伯嘉7月30日下午启程返台,驻港办未来全由香港雇员协助维持运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