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窑杀童案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大巴窑杀童案(Toa Payoh ritual murders)是1981年发生在新加坡的一起谋杀案。1981年1月25日,有人在大巴窑区一座组屋的电梯旁边发现了一具九岁女童的尸体,两周之后在附近又发现了一具十岁男童的尸首。据说两人被杀死的原因是有人使用他们的血液来祭祀兴都教女神时母。这起命案由自称是灵媒的林宝龙一手策划,其诱骗过无数女人,使她们以为自己拥有超自然能力。受害者提供林宝龙金钱和性服务,以换取治愈、美容以及财运。其中两个女人成了他的忠实助手;陈梅珠嫁给了她,何家凤成了他的“圣妻”之一。当其中一名被害人控告林宝龙强奸使警方介入调查时,他十分气愤,决定杀害儿童,阻扰警方再查下去。每一次,何家凤会诱使一个儿童到林宝龙的住家,随后三人会向儿童下药并杀死他。林宝龙在女童死前还性侵了她。警方发现林宝龙住家外的一道血迹后,三人随即被逮捕。尽管本案英语名称(Toa Payoh ritual murders,直译《大巴窑祭祀谋杀案》)显示杀童是为了祭祀神明。
本案经过为期41天的审理,是新加坡法院当时审理的第二长的案件。没有被告否认有罪。辩方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精神失常,无需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犯罪责任为理据,希望免除被告死刑。辩护律师传召医生与心理学家出庭供证,他们对被告进行分析,断定被告表现出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性抑郁症以及轻度狂躁[1] 的症状。控方证人对这些证词进行反驳,辩称被告策划与进行谋害时,完全掌控著自己的大脑。法官同意控方的说辞,于是判处三人死刑。两名女被告在等待处决的当儿,向伦敦的枢密院提出上诉,也请求新加坡总统给予赦免,但是都求助无果。林宝龙并没有寻求赦免,反而已认命,面带著微笑上绞刑台。三人于1988年11月25日被处以绞刑。
本案当时惊动新加坡全国,人们对于发生这样的罪案感到惊讶。三人的事迹报告与法律程序受到密切关注,好几年来新加坡人铭记在心。有两家电影公司尝试依据杀童案制作成一部电影,不过批评者指责这两部电影沉溺于无偿性行为和暴力,电影在票房上也表现欠佳。犯罪心理学领域的学者对三名犯人的行为举止进行了研究,本案也成为当地减轻犯罪责任的案例研究。
案发
几年来,大巴窑7巷第12座组屋里的一名灵媒总是在三更半夜进行震耳欲聋的法事。居民曾多次向当局投诉,但是没过多久,法事又会继续进行。1981年1月24日下午,九岁的黄秀叶在位于大巴窑的教堂上完宗教课程后,便失去了踪影。几个小时后,距离教堂一公里左右的第11座组屋的电梯外发现一名被装入一个袋子内的女童尸体,女童是因窒息而死。之后的调查结果检验出女童的生殖器官有伤痕,也检测出直肠内含有精液。警方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在案发现场周围盘问了250馀人,但未获得任何线索。1981年2月7日,又在第10座与第11座组屋之间的一棵树下发现十岁男童加扎利·马祖基(Ghazali bin Marzuki)的尸首。男童最后一次被发现是前一天与一位不明女子坐上一辆德士随后失踪。现场的法医断定男童死于溺毙,也检测出男童身上的致命伤与女童身上的有所相似。男童并无性侵的迹象,不过他背部有灼伤,手臂也被戳穿。男童血液后来也检验到一种镇静剂。
警方发现地上一道滴落的血迹一直延续到第12座组屋的七楼。调查警官佩雷拉(Pereira)从楼梯间踏入七楼的公用走廊,在第一个单位(门牌467F号)看到不同宗教标志的组合,有十字架、镜子以及刀背。屋主林宝龙对警官做自我介绍并告知自己与妻子陈梅珠及女友何家凤同住。警方获林宝龙的允许,搜查他的住家,并发现屋内有血的痕迹。林宝龙起初设法打发警方,假称污渍不过是蜡,然而警方提出质疑时,他们则改口说成是鸡血。佩雷拉要求调查林宝龙的背景并从同僚口中接获信息,说林宝龙正在接受一起强奸案的调查。林宝龙偶然听到,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对著执法人员大喊。何家凤也学起林宝龙做出激烈举动,并对著调查人员高喊。两人的举止再引起调查人员的起疑,怀疑三人在杀童案参与其中。之后警方搜集了证据,将屋子封锁作为罪案现场,林宝龙与其他二人也被带去问话。
背景
早在19世纪,移民纷纷涌入马来半岛及新加坡。这些移民和当地原住民一开始持不同信仰,然而随著时间的变迁,这些信仰的差异也变得模糊了。大多数人相信丛林是鬼魂栖息之地,甚至也相信神灵及恶灵是真实存在的,认为它们得以慈悲也得以作祟。某些人声称自己有能力与超自然生灵互通。通过举行仪式,这些灵媒(福建话叫“童乩”,马来语叫“bomoh”)会念起咒语,请这些生灵为他们附身,给予信徒智慧、祝福与诅咒。久而久之,荒僻的丛林发展成大城市,灵媒的信仰也更深入到民间。
到了1980年,新加坡有75%的居民住在政府组屋。1981年,三名新加坡人的犯罪在新加坡全国引起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