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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 |
作品名称: 《夜雨》 创作年代: 唐代诗人 文学体裁:诗 作者:白居易 |
《夜雨》[2]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3075篇诗文。[3]
首句开门见山,写出了所要记叙的事情,强烈的感情色彩也在无需意像的渲染的情况下,立刻展现在读者面前。四句话形式上两两相同,但情感上却是层层深入的,第一句提到了人的思念和远,都是平平的概述,点到为止,并没有提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的思念她。第二句则重点写到了思念,写到思念的程度,也并没有深写。行文至此,全诗的中心已经点明框架,已经明晰,但还只是一幅,如果用画画作比的话,构图,或者说是工笔前的白描图,线条简洁而有力。第三句对第一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乡远远的程度,对故乡,更准确的说是对故乡的生活,故乡的人的思念之深。第四句是对第二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
一、三句是写实,故乡、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二、四句是写虚,回忆中的事和肝肠绞痛的感觉是诗人主观的感情。一实,一虚,把气氛渲染开来,行文至此,白描已经被染,出现了淡淡的色彩,阴阳、冷暖色初步分明。诗人付与“人”一个“隔”,付与“事”一个“结”字。“隔”、“结”都是冰凉凉的字眼,给人一种一对火热的恋人被活生生分扯开来的感觉。诗人用两个冰冷的字形象地写出了自己火热的情感,而火热又败于冰冷,这时引出自己肝肠绞痛的感觉显得自然,又打动了读者。在这里,诗人又用了一个打动人的动词“瞻望”。乡远,瞻望却不可相望见,可是还要望,纵是眼望不见那心也早已回到了那故乡的恋人身畔。
前四句是对一个长时间一直以来状态的写,从“况此”一句开始,诗人就开始描绘一个夜雨的场景了。作者在描写夜雨场景的时候,却是惜字如金。他只用了两句话二十个字。这两句话不写思,不写念,不写人,不写事,只是用简洁的言语描绘了许多意像,灯、堂、天、风雨。
一个况字说明这四句所描写的这些是在前四句的前提上进一步增加的。所以,在情感上也是在前四句的思念上增加的。一个“况”字就替代了千言万语的心理描写。“夜”是时间,在“夜”之前诗人用了一个名词作形容词来形容“夜”,“残灯”。灯从晚上点,点到残,一定已是深夜。诗人夜不能寐,久久的思念着心中的恋人。残灯昏暗的光下,长长的灯芯使光闪烁着,诗人在这情景万分伤心,没有言自然显得寂静,寂静使屋子显得“空”,显得寂寥。“空”不一定是真的缺少家具,而是因为缺少“人”。夜雨同话五更的人“空堂”不一定是堂“空”也写出诗人心中的怅然若失。
“秋天”“未晓”“风雨”更是融情于景。“苍苍”二字既是对风雨的描写,又是诗人此时的心境。这两句,不着一字思念,而又字字句句把诗人的思念之情着色,分染过的白描已经基本上上好了颜色。
最后一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笔,使用直抒胸意的写法,将全诗推向高潮。想忘,又不能忘,想忘,又不敢忘。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在这无果的结局中谢幕,无数的思念,向何处倾诉。
整首诗贯穿着白居易的大、简、妙风格,虽是写爱情,写思念,但不像多数爱情诗一样婉约,它大气、又不失细腻,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情感之至,一种浑然天成。这首诗不是唐代所流行的工整的今体诗,它共有七句话,前四句大量的重复用字,也并不合乎诗歌的习惯。意像的描写被放在了叙事之后,全诗没有比喻、没有用典,也没有大量的兴、比之作,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格律的羁绊,用最直白的语言,抒发了最真挚的情感。
诗词正文
“ | <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 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 况此残灯夜,独宿在空堂。 秋天殊未晓,风雨正苍苍。 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 [4] > |
” |
— <《夜雨》>,<古诗文网> |
译文
我有深深思念着的人,却相隔很远在他乡。我有所感怀的事情,但深深的埋在心底。
故乡遥远难以归去,我没有一天不遥望它。心中忧愁苦闷却无处化解,日日夜夜未曾停止思念。
我的前途似乎也迷茫无望,只能独自宿在这空屋中。秋天还没有来临,却已风雨纷纷。
不学学苦行僧的佛法,如何忘记曾经的过往!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汉族,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河南新郑(今郑州新郑)人,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座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 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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