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裡常吟讚美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在我心裡常吟讚美歌》外文名:In My Heart There Rings a Melody,音樂類型:聖詩傳統詩歌。
在最一般的形式[1]中,將音樂描述為一種藝術形式或文化活動,包括音樂作品的創作(歌曲、曲調、交響曲等),表演,對音樂的評價,對音樂歷史的研究以及音樂教學[2]。古希臘和印度哲學家將音樂定義為水平排列為旋律而垂直排列為和聲的音調。諸如「各個領域的和諧 」和「這就是音樂在我耳邊」之類的俗語指出了這樣一種觀念,即音樂通常是有序且聽起來很愉快的。但是20世紀的作曲家約翰·凱奇(John Cage)以為任何聲音都可以是音樂,例如說:「沒有噪音,只有聲音。」
簡介
(來源:《歲首到年終》)
在我心裡常吟讚美歌
In My Heart There Rings a Melody
Elton M. Roth, 1891-1951
我要時時稱頌耶和華,讚美祂的話必常在我口中。(詩 34:1)
得勝的稱頌與讚美,不祗是心血來潮偶然讚美一兩聲,或是隨着情緒和環境的變動來讚美。它應當是不停的稱頌與讚美,以致它能成為一種心靈的呼喚,一種生活的方式。
讚美稱頌神,在天上是非常重要的,以致有一等受造物,是專為此設立,作為對神完全的稱頌與讚美(啟 4:8)。神給大衛一個非常的啟示,讓他了解對祂稱頌讚美,在地上事奉中的重要性和它的威力,這也是根據天上的樣式的。因此大衛分別獻上一隊約四千個利未人的樂隊,專門從事稱頌讚美的工作(代上 23:5)。這些人不做任何其它的事情,而專一的稱頌耶和華,這是大衛在耶路撒冷所成就的一件大事。每早晨和晚間,有四千多利未人加入了這項事奉,「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代上 23:30)。對我們今天的教會來說,這件事使我們感到慚愧,因為今天聖經所提的稱頌讚美意義,已被我們大大的忽略。Elton M. Roth 是這首聖詩作詞和譜曲者。 1891 年 11 月 27 日生於印州 Berne , 14 歲即已擔任他第一個教會的詩班指揮。先後畢業於慕迪聖經學院及 Fort Wayne 學院,並受教於數字歐洲名音樂教師之指導。後來在數所聖經學院及大學任教職。其中包括六年在紐約 Nyack 的宣教士訓練中心。
Elton 遷居至洛杉機後,成為知名的教會音樂家、歌手、作曲家。這首「在我心裡常吟讚美詩」作於 1923 年。當時他參與德州舉行的布道大會。某日下午,正值酷熱盛夏,他在外行走,受不了暑氣逼人,就躱進一個教堂。門沒關,他就進入,裡面無人,一切寂靜,就唱出「在我心裡常吟讚美詩」,然後急速進入辦公室拿起一張紙,隨着靈感,一小時就完成此歌。
1 主耶穌賜我一首詩歌,這詩由天賜給我;
從未有此美妙絶倫音樂,真是奇妙恩愛歌。
2 耶穌再來掌權的時候,我與天使同唱和;
這時確有美妙音樂伴奏,同在寶座前唱歌。
(副歌)
在我心裡常吟讚美歌,時常吟奇妙歌,有天使同唱和;
在我心裡常吟讚美歌,時常吟奇妙恩愛歌。
*我們理當相信神是信實的,祂能保守所有屬祂的人。 ── 約翰達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