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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外文名:In My Heart There Rings a Melody,音乐类型:圣诗传统诗歌。

在最一般的形式[1]中,将音乐描述为一种艺术形式或文化活动,包括音乐作品的创作(歌曲、曲调、交响曲等),表演,对音乐的评价,对音乐历史的研究以及音乐教学[2]。古希腊和印度哲学家将音乐定义为水平排列为旋律而垂直排列为和声的音调。诸如“各个领域的和谐 ”和“这就是音乐在我耳边”之类的俗语指出了这样一种观念,即音乐通常是有序且听起来很愉快的。但是20世纪的作曲家约翰·凯奇(John Cage)以为任何声音都可以是音乐,例如说:“没有噪音,只有声音。”

简介

(来源:《岁首到年终》)

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

In My Heart There Rings a Melody

Elton M. Roth, 1891-1951

我要时时称颂耶和华,赞美祂的话必常在我口中。(诗 34:1)

得胜的称颂与赞美,不祗是心血来潮偶然赞美一两声,或是随着情绪和环境的变动来赞美。它应当是不停的称颂与赞美,以致它能成为一种心灵的呼唤,一种生活的方式。

赞美称颂神,在天上是非常重要的,以致有一等受造物,是专为此设立,作为对神完全的称颂与赞美(启 4:8)。神给大卫一个非常的启示,让他了解对祂称颂赞美,在地上事奉中的重要性和它的威力,这也是根据天上的样式的。因此大卫分别献上一队约四千个利未人的乐队,专门从事称颂赞美的工作(代上 23:5)。这些人不做任何其它的事情,而专一的称颂耶和华,这是大卫在耶路撒冷所成就的一件大事。每早晨和晚间,有四千多利未人加入了这项事奉,“每日早晚,站立称谢赞美耶和华。”(代上 23:30)。对我们今天的教会来说,这件事使我们感到惭愧,因为今天圣经所提的称颂赞美意义,已被我们大大的忽略。Elton M. Roth 是这首圣诗作词和谱曲者。 1891 年 11 月 27 日生于印州 Berne , 14 岁即已担任他第一个教会的诗班指挥。先后毕业于慕迪圣经学院及 Fort Wayne 学院,并受教于数字欧洲名音乐教师之指导。后来在数所圣经学院及大学任教职。其中包括六年在纽约 Nyack 的宣教士训练中心。

Elton 迁居至洛杉机后,成为知名的教会音乐家、歌手、作曲家。这首“在我心里常吟赞美诗”作于 1923 年。当时他参与德州举行的布道大会。某日下午,正值酷热盛夏,他在外行走,受不了暑气逼人,就躱进一个教堂。门没关,他就进入,里面无人,一切寂静,就唱出“在我心里常吟赞美诗”,然后急速进入办公室拿起一张纸,随着灵感,一小时就完成此歌。

1 主耶稣赐我一首诗歌,这诗由天赐给我;

从未有此美妙绝伦音乐,真是奇妙恩爱歌。

2 耶稣再来掌权的时候,我与天使同唱和;

这时确有美妙音乐伴奏,同在宝座前唱歌。

(副歌)

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时常吟奇妙歌,有天使同唱和;

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时常吟奇妙恩爱歌。

*我们理当相信神是信实的,祂能保守所有属祂的人。 ── 约翰达秘

参考文献

  1. 试论音乐的形式要素,道客巴巴,2015-02-07
  2. 欧洲古典音乐欣赏,豆丁网,201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