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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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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是由原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2018年7月5日,在举行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炜和北京市房山区委书记陈清共同为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揭牌。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房山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1]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2]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房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