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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官方简称煤矿安监局,亦简称国家煤监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国家局。 | + | [[File: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jpg|350px|缩略图|右|<big>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标识</big>[http://wk.impress.sinaimg.cn/maxwidth.600/sto.kan.weibo.com/7126ab90eecebf7d3a5f613451735c96.jpg?width=194&height=194 原图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a2b4ce870101ejhr.html 来自 新浪博客 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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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官方简称煤矿安监局,亦简称国家煤监局,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 法律]] 、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国家局。 | ||
==沿革== | ==沿革== | ||
− | 1999年12月成立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 | 1999年12月成立[[ 国家经贸委]] 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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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定”规定<ref>[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08/08-08/1340142.shtml 国务院正式批准安监总局、煤监局“三定”规定],中国新闻网 ,2008-8-8</ref>说,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1年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牌,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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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置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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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把国家安监局升格为国家安监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监局,提高监察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 | ||
− | + | 2018年3月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 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 国 公安部|公 安 部]]的消防管理 职 责,[[中华人民共 和 国民政部|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 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国家 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 管理 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 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 与 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 一 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 , 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 局。 ” | |
− | + | 2018年9月13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责 机构 编制的通知》<ref>[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13/content_5339918.htm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 煤矿 安全监 察 局 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8-11-13</ref> ( 厅字〔2018〕86号),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原 国 家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 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 职责划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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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nter> 国家 煤矿 安 全 监 察 局 相关视频</center>=== | ||
+ | <center> 国家 煤矿 安 全 监 察 局 检查指导渝新逢春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cen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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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nter>肺腑在呼唤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局 </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l07827he5vb|560|390|qq}}</center> | ||
− | + | ==参考文献== | |
− | + | [[Category:政府組織]] |
2020年4月25日 (六) 05:15的最新版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官方简称煤矿安监局,亦简称国家煤监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国家局。
沿革
1999年12月成立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0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定”规定[1]说,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1年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牌,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置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把国家安监局升格为国家安监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监局,提高监察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2](厅字〔2018〕86号),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划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视频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国务院正式批准安监总局、煤监局“三定”规定,中国新闻网 ,2008-8-8
-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