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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官方简称煤矿安监局,亦简称国家煤监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国家局。 | + | [[File: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jpg|350px|缩略图|右|<big>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标识</big>[http://wk.impress.sinaimg.cn/maxwidth.600/sto.kan.weibo.com/7126ab90eecebf7d3a5f613451735c96.jpg?width=194&height=194 原图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a2b4ce870101ejhr.html 来自 新浪博客 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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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官方简称煤矿安监局,亦简称国家煤监局,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 法律]] 、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国家局。 | ||
==沿革== | ==沿革== | ||
− | 1999年12月成立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 | 1999年12月成立[[ 国家经贸委]] 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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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定”规定<ref>[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08/08-08/1340142.shtml 国务院正式批准安监总局、煤监局“三定”规定],中国新闻网 ,2008-8-8</ref>说,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1年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牌,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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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置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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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把国家安监局升格为国家安监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监局,提高监察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 | ||
− | + | 2018年3月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 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 国 公安部|公 安 部]]的消防管理 职 责,[[中华人民共 和 国民政部|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 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国家 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 管理 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 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 与 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 一 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 , 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 局。 ” | |
− | + | 2018年9月13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责 机构 编制的通知》<ref>[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13/content_5339918.htm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 煤矿 安全监 察 局 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8-11-13</ref> ( 厅字〔2018〕86号),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原 国 家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 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 职责划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 |
− | + | ==视频== | |
+ | ===<center> 国家 煤矿 安 全 监 察 局 相关视频</center>=== | ||
+ | <center> 国家 煤矿 安 全 监 察 局 检查指导渝新逢春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j3018bakcmd|560|390|qq}}</center> | ||
+ | <center>肺腑在呼唤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局 </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l07827he5vb|560|390|qq}}</center> | ||
− | + | ==参考文献== | |
− | + | [[Category:政府組織]] |
於 2020年4月25日 (六) 05:15 的最新修訂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官方簡稱煤礦安監局,亦簡稱國家煤監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授權,行使行政執法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履行全國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國家局。
沿革
1999年12月成立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00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印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三定」規定[1]說,設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其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01年2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牌,由國家經貿委管理。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設置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
2005年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決定把國家安監局升格為國家安監總局,同時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監局,提高監察權威性,強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應急管理部。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2](廳字〔2018〕86號),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綜合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職責劃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視頻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務院正式批准安監總局、煤監局「三定」規定,中國新聞網 ,2008-8-8
-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