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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锦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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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权运动者 |
个人资料 |
性别 女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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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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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吕锦花生于(1909-03-10)[1][2]。台湾台北州海山郡土城庄(今台湾新北市)人,被富商收为养女,疼爱有加,毕业于台北州第一女子高级中学(今北一女中),后与嘉义望族陈尚文结婚,先后至日本再转中国大陆发展。
战后返台,妻以夫贵的吕锦花参与政治,在政坛、妇运与社会服务中常见其身影,先后担任过台北市议会议员(1950-1953)、台湾省议会议员(1960-1968),并且参与台湾省妇女会、妇联会等妇女团体,成为当时推动妇女运动的领导人之一[3][4],还曾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
战后的台湾人民生活困苦,穷苦人家送养女儿给他人的事件增多,但养女待遇很差,虐待、强暴,逼迫为娼时有所闻[5][6]。由于出身背景使然,激起吕锦花关怀受虐养女的意识。[3]
- 1951年,台湾省议会第一届第二次大会时,吕锦花提出如何保护养女,其后便由她出面邀集妇女界、法律专家、警政单位等会商,经过半年时间的筹画,终于在同年的7月24日,于台北市中山堂成立台湾省保护养女运动委员会,掀起1950年代保护养女运动][7]。根据一项统计显示,在台湾省保护养女运动委员会成立十四年后,也就是到1965年8月底为止,处理解决有关养女问题的案件,总数已达5510件。
- 该会自第四周年开始,都会举办养女集团结婚,吕锦花除担任女方主持人外,还自掏腰包为她们添购嫁妆,有如自己嫁女儿般。
- 1969年2月11日,内政部在台北公会堂表扬四位从事社会慈善事业人士,分别为孙理莲、高甘霖、吕锦花、石清,由徐庆钟部长主持典礼。[8]
- 1981年10月30日辞世,得年72岁。[1][2]
参考资料
- ↑ 1.0 1.1 历届谘议员简介 吕锦花. 台湾省谘议会.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Chinese (Taiwan)).
- ↑ 2.0 2.1 胡健国. 《近代华人生卒简历表》. 台湾: 国史馆. 2003-12-01. ISBN 9570158700 (Chinese (Taiwan)).
- ↑ 3.0 3.1 台湾女人 养女之母─吕锦花.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Chinese (Taiwan)).
- ↑ 历届议员 Template:Wayback,台北市议会
- ↑ 郑懿瀛. 保护养女运动. 国家文化资料库.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Chinese (Taiwan)).
- ↑ 沈美真. 《台湾被害娼妓与娼妓政策》. 台湾: 前卫出版社. 1990 (Chinese (Taiwan)).
- ↑ 范情 等. 《女人屐痕: 台湾女性文化地标》. 台湾: 女书文化出版社. 2006-06-05. ISBN 9570158700 (Chinese (Taiwan)).
- ↑ 表扬从事慈善事业 内部将颁奖状 孙理莲等四人. 《联合报》. 1969-02-04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