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信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合肥市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依照职责范围,分别由信访局自办或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并负责催办、督查。承办中央、省及其他上级国家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宜,并向上级机关报告查处结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宜的处理和落实。
四、组织、协调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来市去省赴京集体上访以及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省信访部门做好本市群众去省集体上访的劝返工作。
五、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六、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编纂信访工作史。负责信访条例的宣传,推动全市信访法制建设[2]。总结推广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基层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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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共合肥市委信访局、合肥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揭牌,搜狐,2019-02-28
- ↑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搜狐,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