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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彌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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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丞相兼樞密使 | |
任期 1208-1233 | |
君主 |
宋寧宗 宋理宗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164 |
逝世 | 1233 |
配偶 | 潘友松 |
儿女 |
史宅之 史宇之 |
父母 |
父親 史浩 |
亲属 |
兄長 史彌茂 史彌大 史彌正 族侄 史嵩之 |
史彌遠(1164年-1233年),字同叔,中國南宋中期权臣。孝宗時代宰相史浩之子。浙江鄞县人。
目录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蔭官補承事郎,八年(1181年),轉宣義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進士。[1]
宋寧宗時任禮部侍郎,开禧二年(1206年)當時宰相韓侂冑打破了隆興和議,展開開禧北伐,為金人所敗,金人以殺韓侂胄為談和條件。三年(1207年)在寧宗與楊皇后授意下,史彌遠派人刺殺了韓侂冑,是為玉津園之變,還將韓侂冑首級交給金國,並主持與金人的談和,嘉定元年(1208年)成為宰相,掌握南宋的實權。
矯詔擁立宋理宗
史彌遠權勢熏灼,太子趙竑心不能平,常說要發配史彌遠到八千里外,並且預先定好「琼州或崖州」為其貶謫之處,史彌遠恐懼,潛謀「伊尹、霍光之事」。[2]嘉定十七年(1224年)寧宗病危,於是假傳聖旨立沂王趙貴誠為皇子,寧宗駕崩後,他聯同楊皇后義兄楊次山子楊谷及楊石,成功勸服楊皇后,矯詔擁立皇子趙貴誠繼位,是為宋理宗,並貶趙竑為濟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寶慶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變發生,又藉口謀反罪,賜死趙竑,趙竑自縊,史彌遠對外謊稱病死。彌遠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權,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彌遠一直掌握南宋實權,前後掌政約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輔。 宋朝以左相為尊,史彌遠卻刻意屈於右相,目的是使政壇無人敢挑戰其權威,更藉此造成長期「獨相」執政的局面。
彌遠死後,理宗得以親政,但其姪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權。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祖孫三代皆拜相。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宋理宗的光芒亦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家族
- 高祖母:葉氏
- 曾祖父:史詔
- 祖父:史師仲
- 祖母:洪氏
- 父:史浩
- 母:貝氏、周氏、陸氏
- 兄:史彌大、史彌正、史彌茂
- 弟:史彌堅
- 妻:潘友松(潘畤與李孟琰之女)
- 妾:黎妙沖[3]
- 子:史宅之、史宇之
- 女:史氏,嫁趙汝禖
- 侄:史嵩之
- 甥:夏周篆
评价
彌遠掌權二十六年期間,雖因金國受蒙古威脅无暇南顾,而能保持南宋安定,但彌遠排斥異己,貪污中飽,貨賂公行,南宋國勢漸衰。
史彌遠篡改寧宗的遺詔,立宋理宗繼位,並假借霅川之變迫死濟國公竑,干擾皇統的繼立。比南宋其他的權臣更為過份,例如秦檜察覺身為皇子的宋孝宗經常與自己作對,但最後並沒有成功改變宋孝宗皇儲的身份。
《宋史》未將史彌遠列入《奸臣傳》,[4]《宋史·史彌遠傳》只形容彌遠“迨寧宗崩,廢濟王,非寧宗意。立理宗,又獨相九年,擅權用事,專任儉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計,雖台諫言其奸惡,弗恤也。”而傳中評論又指出“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復,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