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根據《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南昌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贛廳字〔2017〕64號)、《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立南昌市行政審批局的批覆》(贛編辦文〔2017〕227號)精神,設立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加掛南昌市政務服務中心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南昌市33個部門的188項審批事項,全部集中到市行政審批局、8個專業審批處實行集中審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實現「一個公章管到底」。
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於2018年5月28日正式運行[1]。
發展歷程
2017年12月6日上午,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正式掛牌成立[2],這也是江西省首家設區市級行政審批局。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的基礎上進行組建,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增掛「南昌市政務服務中心」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33個部門的188項行政許可權及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統一划轉至市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綜治、安全、保密、計劃生育、後勤保障、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牽頭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信訪件回復工作;負責制定局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門戶網站的管理、維護和網上信息公開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擬定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建立激勵機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負責起草制定行政審批地方法規、規章、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綜合性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等工作;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聯審聯批工作運行機制;負責行政審批政策的綜合研究與調研;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清理及上報備案、匯編工作;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等。
(四)運行監管處
負責政務大廳的日常紀律管理,負責行政審批運行監管及數據統計分析;負責協調並聯審批項目一窗受理、材料流轉;負責進駐政務大廳的各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範與管理;負責牽頭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牽頭對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進行時限壓縮、環節優化、流程再造;負責政務大廳服務對象的投訴處理和群眾滿意度測評工作。負責「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推進網上大廳、智慧大廳建設;負責政務大廳電子監察,網上審批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維護管理信息化系統和設備。
(五)政務督查指導處
承擔市優化投資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全市各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政務服務方面各項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對市本級部門專業辦事大廳及縣 (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六)市場登記審批服務處
負責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原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簡易勘驗工作;牽頭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複雜勘驗、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投資項目審批服務處
負責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物價局、市糧食局、市投資促進局、市金融辦等部門原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簡易勘驗工作;牽頭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複雜勘驗、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
(八)城市建設審批服務處
負責市房管局、市園林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委等部門原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簡易勘驗工作;牽頭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複雜勘驗、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建築工程審批服務處
負責市建委、市防震減災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原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簡易勘驗工作;牽頭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複雜勘驗、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衛計食藥審批服務處
負責市衛計委、市食藥監局等部門原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簡易勘驗工作;牽頭負責本處承擔的行政許可及與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複雜勘驗、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
視頻
南昌市行政審批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正式運行 ,人民網,2018-05-29
- ↑ 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正式掛牌 ,南昌新聞網,201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