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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神学(Cross, Theology of the ),十字架神学(theologia crucis)一词最早为马丁路德(Luther750,Luther, Martin)采用,是特指他早期的改教神学。十字架神学不仅是指十字架的教义,更是指一种神学进路;此教义是以十字架为了解基督工作的核心(参赎罪,Atonement168,Atonement),也是以十字架为了解神学整体的核心。在这种神学,十字架成了神整个自我启示的核心,因此亦成了神学的基础和中心。

神学一词,狭义指称所有对神(上帝)这个主题展开的研究或学说。广义指所有一切宗教神学学说。在基督教[1]于罗马获得胜利以后,在欧洲,神学多被用以指称基督教神学,但在基督教神学之外,还有伊斯兰教神学、犹太教神学等神学体系[2]

简介

在十字架神学中,十字架成了明白整个神学的方法论的钥匙。用路德的言语来说,就是Crux probat omnia(“十字架是万物的准绳”,Weimarer Ausgabe 5, p. 179),因此路德说︰“只有十字架才是我们的神学”(p. 176)。此宣称使我们想起保罗的话︰“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此经文对路德的十字架神学是重要无比的(林前一~二)。

在《海德堡论题》(Heidelberg Theses, 1518),路德把“十架神学”和“荣耀神学”(theologia gloriae)作对比,“荣耀神学”一词代表他所反对的中世纪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1054,Scholasticism)的进路。这两个词语可以代表两种对神不同的认识(参神的知识,Knowledge of God690,Knowledge of God)途径︰荣耀神学以明白神的荣耀为主,特别是祂在创造之工显出的能力、智慧和美善;十架神学则尝试明白隐藏于十架苦难与屈辱背后的神。路德并不否认人可以透过受造界对神有某种天然的认识(参自然神学,Natural Theology833,Natural Theology);但他认为人对神的认识,主要是在救恩论上,在这方面,自然界是完全不能有任何帮助的。事实上那比没帮助更差,因为罪人只会把神歪曲,以自己在道德及理性上的成就来称自己为义。神透过十字架来启示的自己,正是把人对神的前设粉碎,并戳破人认为应该怎样认识神的假相。神在十字架上启示的,不是人以为的神圣的能力和荣耀,而是神圣的每一个反面,是人的羞辱、贫穷、受苦和死亡,这些表面看来都是软弱和愚蠢的。因此路德吊诡地说,神是在这个启示上把自己隐藏起来(参隐藏与启示的神,Hidden and Revealed God562,Hidden and Revealed God),因为人不能立刻就认出这位神,只有靠着信心才能认识祂。要在被钉的基督认识神,人不能自以为对神的智慧和美善有把握认识,这样的人是不会认识神的;只有当人的智慧缄默,人的道德成就被看为无用,才会慢慢地认识神。

最后,我们必须指出路德的十架神学一个关键的概念,他认为神藉之隐藏祂启示的苦难与羞辱,跟罪人的苦难与羞辱是平行的。他说,神是以祂受苦的“奇特工作”(opus alienum),来向罪人隐藏祂救恩的“真正工作”(opus proprium)。只有一个谦卑下来的罪人,一个曾为“属灵斗争”(Anfechtung)击倒的罪人,才真能明白神是藉十架的羞辱和定罪叫罪人称义。路德有一名言,充分指出十架神学不同于臆测的神学,因为前者是本于经验的︰“塑造神学家的是生活,或是死亡和被定罪,而不是理解、阅读或猜测”(Weimarer Ausgabe 5, p. 163)。

很少人能像路德那样,把十字架在神学的地位说得那样清楚。近代不同的神学家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工夫,有巴特(K. Barth189,Barth, Karl)、拉纳(K. Rahner983,Rahner, Karl)、莫特曼(J. Moltmann804,Moltmann, Jurgen)及翁高(E. Jungel668,Jungel, Eberhard),有些地方他们还比路德走得更远呢。他们(以及其它人)尝试从十字架的角度来更新我们对神的认识。举例说,巴特便认为基督的神性只有透过祂在十字架上受的羞辱,才能完全彰显出来。十字架上的基督是一个人性、卑下和受苦的耶稣,但祂正是真神,是本于祂的自由来选择用这种方法去爱人,这正是偶像不能做的。二十世纪的英国和亚洲神学家〔如日本信义宗的北森和雄(K. Kitamori,1916年生)〕都指出,除非我们先严肃地面对十字架的道理,不然我们永不可能明白,神受苦的爱,怎么能够代替传统神学那种看神为不变不动的观念。

近代神学中有两个发展是极堪注意的。第一是莫特曼的《被钉十架的上帝》(The Crucified God);第二是翁高的《作为世界奥秘的神》(God as the Mystery of the World)。莫特曼承教于路德的地方颇多,他的目的是要从种种宗教解释下,重建“十字架那种世俗的恐怖和无神的信念”。在十字架上,耶稣被神离弃的死亡,正表明神子是完全认同于无神又被神离弃的人。他与路德一样,指出神是藉非神──被神所弃──来启示,因为祂的爱正是要认同于那被弃的。莫特曼是想把神在十架上的启示,引伸到“神观的革命”,要把一切不是来自十字架的神观放弃。他说,耶稣的死不是神的死(of God),而是在神里面死(in God),是属于神与神之间的事件,在三位一体的意义内,是神把神交于死地。因此,要明白神就一定要从三位一体的历史来看︰十字架正是神本于祂的爱,圣父把圣子交于死地,圣父要忍受圣子的死,圣灵又以其坚强的爱把圣父与圣子相联起来,以致这种爱能下达人间。莫特曼这样建立他的十字架神学,它要求的就是三位一体的神,和神的可变性这两个教义,并且认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类受苦(Suffering1123,Suffering)的问题上,打通形上学的有神论(Theism1151,Theism)和无神论(Atheism167,Atheism)的阻隔。在相近的脉络上,翁高亦指出十字架是明白三位一体的起步点,只有这样才能越过形上学有神论和无神论的纷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