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成立於1984年,成立時名為北京市個體勞動者協會,1994年更名為北京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2001年更名為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是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

目錄

組織特點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會員包括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私營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制以及其它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1]的從業人員。

隨着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的發展,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及其會員隊伍不斷壯大。迄今為止,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下屬19個區縣協會和3個直屬分會,擁有會員近百萬人。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現設有組織聯絡部、服務部、宣傳教育部、信息部、《北京個體私營經濟報》、《首都私營經濟》雜誌等部門。

協會職能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的職能可分為服務、教育、宣傳、協調、監督五大方面。具體有:依照協會章程,組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展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引導、培育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向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會員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做好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會員與人民政府的聯繫溝通;組織會員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等競賽活動;引導私營企業[2]和個體工商戶遵守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公平競爭,接受行政機關依法進行的監督活動;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私營企業個體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對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社會監督;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會員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各種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設立向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的服務機構;幫助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辦理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事項的有關手續,為會員生產經營提供方便;指導區縣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業協會工作。

社會影響

多年來,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為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的發展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廣大私企個體會員和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評價,成為會員信賴的「娘家」以及連接會員與黨和政府的「橋樑紐帶」。

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次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條例》。其中,專章規定了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的地位、作用和職責。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簡稱北京市私個協。

第二條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是全市城鄉個體、私營企業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組成,經北京市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方針,按照政府賦予的引導、培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任務,團結、教育全市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守法經營,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的職責,促進個體私營經濟持續、快迅、健康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

第四條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市計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的指導,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廣大私營企業、個體勞動者的橋樑、紐帶作用。

第五條 本會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各項活動,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六條 接受北京市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協會註冊資金三十萬元人民幣。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教育並組織私營企業經營者、個體勞動者及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

(二)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加強輿論監督,為個體私營經濟的培育、發展提供服務

(三)維護私營企業和個體勞動者的合法權力和利益,反映私營企業經營者、個體勞動者及從業人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法律諮詢與服務;

(四)進行生產經營指導,提供信息服務,組織經驗交流,幫助解決個體、私營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問題;

(五)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私營企業經營、個體及從業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六)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七)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管理工作,組織私營企業、個體進行自我管理;

(八)興辦私營企業個體的福利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九)向社會宣傳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組織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十)開展國際交往,加強與國外及台灣、香港、澳門地區有關組織和社團的聯繫與合作,並參加有關活動。

視頻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 相關視頻

北京私營個體協會舉辦專場音樂會
北京市私營個體協會舉辦專場音樂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