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移民署新竹收容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内政部移民署新竹收容所,简称新竹收容所,俗称新竹靖庐,是一间位于台湾新竹市崧岭路的非法外国人收容中心,隶属于内政部移民署。早期称为大陆地区人民新竹处理中心,隶属警政署,以收容中国大陆籍偷渡客而闻名。
历史
新竹靖庐所在地原为新竹神社,1917年日本人在新竹崧岭路山腰兴建新竹神社,纪念日本皇族北白川宫能久亲王。1945年,在二次大战结束时,国民政府接收此处。1957年交由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新竹分区部管理。
介绍
在台湾省戒严令解除之后,出现许多非法入境的大陆地区偷渡人民,遭到警察逮捕。1991年,为了处理收容问题,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接收此地,成立“大陆地区与港澳地区人民处理中心”,俗称新竹靖庐,专门收容遭逮捕、预备遣返的大陆籍偷渡人士。这是一个非正式单位,属临编的单位,工作人员来自各情治机关,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总队成员居多;内设四个业务组,承办收容、遣送、清查、警卫等业务。俗称“靖庐”的大陆地区人民处理中心经常爆满,最多时的1993年缉捕到5944人。新竹“靖庐”最多时同时收容逾1200名偷渡客,有抓不怕者连续偷渡5次,义无反顾就是要前赴台湾。资深刑警回忆,早年大陆偷渡客男的来打工、女的来卖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查获陆女卖淫后,因靖庐常爆满没法送入,只好先安置在警察局拘留所,其中万华分局辖内有数百家阿公店,拘留所人满为患,最高曾收容近40人,连睡觉都无法翻身;中山分局拘留所甚至曾因收容人数爆满,发生闹房事件[1]。
2001年6月,新竹市政府正式公告,新竹处理中心内之神社遗迹建筑列为市定古迹。
2007年1月2日,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成立,新竹靖庐转由移民署负责,改称新竹收容所。收容对象不限于非法入境之大陆地区人士,扩及其他国籍。目前其中以印尼、越南、泰国、菲律宾等国为最多,大陆地区偷渡人民已减少到只剩个位数。
内政部移民署高雄收容所完成后,新竹收容所业务迁移至高雄收容所,只留下新竹市专勤队。
参考文献
- ↑ 新竹“靖庐”熄灯 见证两岸30年兴衰. [2020-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