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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有出》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五笔》卷一。《容斋五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容斋四笔·序
始予作《容斋随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嚷自越府归,谢绝外事,独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而稚子櫰,每见《夷坚》满纸,辄曰:“《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重逆其意,则衷所忆而书之。櫰嗜读书,虽就寝犹置一编枕畔,旦则与之俱兴。而天啬其付,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爱怜少子,此乎见之。于是占抒为序,并奖其志云。
原文
今人意钱赌博,皆以四数之,谓之“摊”。《案广》韵摊字下云:“摊蒲,四数也。”竹工谓屋椽上织箔曰篖笪,《广韵》篖字下云:“筕篖,竹也笪。”采帛铺谓翦截之余曰帵子,帵,一欢切。注,裁余也。挑剔灯火之杖曰◆,他念切。注,火杖也。李济翁《资暇集》云:“意钱当曰摊铺,疾道之。讹其音为蒲。”此说不然。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2]。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3]。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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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好书推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搜狐,2018-06-21
- ↑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
- ↑ 《夷坚志》白话故事:哑巴告官 ,搜狐,20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