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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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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
《佛遺教經》:簡稱《遺教經》,又名《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是佛陀釋迦牟尼一生弘法言教內容的概括總結,是佛將入涅槃前對眾弟子語重心長的諄諄教誨,也是佛留給後代所有想離苦得樂者的得度因緣。
背景
《佛遺教經》倍受歷代僧俗大眾乃至帝王的推崇。 唐太宗頒行敕令以護持佛法、弘闡聖教; 宋真宗揮毫作序為雕版流通、宣揚法奧。 世親菩薩著作《遺教經論》,從七方面闡釋教誡深遠意義,在佛教界具有廣泛深刻影響。 漢地作注之古大德代不乏人,明·藕益智旭大師之《佛遺教經解》最值得捧讀。 書聖王羲之、唐代著名書法家孫過庭、南宋大書法家張即之所書《佛遺教經》字帖,冠絕古今,各領風騷,受歷代知識分子推崇、珍愛,被無數書法愛好者觀賞、臨摹。若想修道成功,若欲超脫輪迴,就要以戒為師,就要修身口意,就要誦習本經。 此經言簡意賅,深入淺出,字字珠璣,韻味無窮,譯文經羅什大師推敲錘鍊,故而詞達意順,古樸典雅,朗朗上口,耐人吟詠。 為出家在家佛教徒之行動指南,亦為各行各業求知者之閒暇珍玩。
唐太宗施行《遺教經》敕 法者,如來滅後,以末代澆浮,付囑國王大臣,護持佛法。 然僧尼出家,戒行須備。 若縱情淫逸,觸塗煩惱,關涉人間,動違經律,既失如來玄妙之旨,又虧國王受付之義。 《遺教經》,是佛臨涅槃所說,誡敕弟子,甚為詳要。 末俗緇素,並不崇奉,大道將隱,微言且絕,永懷聖教,用思弘闡。 宜令所司,差書手十人,多寫經本,務盡施行。 所須紙筆墨等,有司准給。 其官宦五品以上,及諸州刺史,各付一卷。 若見僧尼行業,與經文不同,宜公私勸勉,必使遵行。 (大藏新纂卍字續藏經三十七冊·六百三十一頁)
宋真宗《遺教經》序 夫道非遠人,教本無類,雖蠢動之形各異,而常樂之性斯同。由愛欲之紛綸,致輪迴之增長。是以迦維之聖,出世而流慈,舍衛之區,隨機而演法。既含靈而悉度,將順俗以歸真,猶於雙樹之間,普告大乘之眾,示五根之可戒,問四諦之所疑,期法奧之宣揚,俾眾心而堅固。大悲之念,斯謂至乎!朕祈嗣慶基,顧慚涼德,常遵先訓,庶導秘詮。因覽斯經,每懷欽奉,冀流通而有益,仍俾鏤於方板,所期貽厥庶邦,凡在群倫,勉同歸向云爾。(大藏新纂卍字續藏經三十七冊·六百三十一頁)
世親菩薩《遺教經論》偈頌 真諦三藏譯 頂禮三世尊 無上功德海 哀憫度眾生 是故我歸命 清淨深法藏 增長修行者 世及出世間 我等皆禮敬 我所建立論 解釋佛經義 為彼諸菩薩 令知方便道 以知彼道故 佛法得久住 滅除凡聖過 成就自他利
藕益智旭大師《佛遺教經解》跋 旭未出家時,讀此遺教,便知字字血淚;既獲剃染,靡敢或忘。所恨慧淺障深,悠悠虛度,二十餘年,空無克獲。既非道人,又非白衣。方撫心自愧,對鏡生慚。而虛名所誤,謬膺恭敬。承甫敦沈居士,固請解釋此經。嗟夫!予不能臻修世出世間功德,徒以語言文字而作法施,何異諸天說法鳥耶?然一隙之明,弗忍自吝,藉此功德,回向西方。仍作迦陵頻伽,代彌陀廣宣法要可矣!甲申(1644年)九月二十日記。
佛遺教經原文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度阿若憍陳如; 最後說法,度須跋陀羅。 所應度者,皆已度訖。 於娑羅雙樹間,將入涅槃。 是時中夜,寂然無聲,為諸弟子,略說法要: 「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 當知此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 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 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和合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歷數算計,皆所不應。 節身時食,清淨自活。 不得參預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 當自端心,正念求度。 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 於四供養,知量知足。 趣得供事,不應畜積。 此則略說持戒之相,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 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 是故比丘,當持淨戒,勿令毀缺。 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 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 是以當知,戒為第一安穩功德住處。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 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 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 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將當牽人,墜於坑陷。 如被劫害,苦止一世; 五根賊禍,殃及累世; 為害甚重,不可不慎。 是故智者,制而不隨; 持之如賊,不令縱逸。 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此五根者,心為其主。 是故汝等,當好制心。 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 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譬如有人,手執蜜器,動轉輕躁,但觀於蜜,不見深坑。 譬如狂象無鈎,猿猴得樹,騰躍踔躑,難可禁制。 當急挫之,無令放逸。 縱此心者,喪人善事。 制之一處,無事不辦。 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折伏汝心。 「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於好於惡,勿生增減。 趣得支身,以除饑渴。 如蜂採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 比丘亦爾,受人供養,趣自除惱; 無得多求,壞其善心。 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過分,以竭其力。 「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 初夜後夜,亦勿有廢。 中夜誦經,以自消息,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 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於怨家。 安可睡眠,不自警悟! 煩惱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 當以持戒之鈎,早摒除之。 睡蛇既出,乃可安眠。 不出而眠,是無慚人。 慚恥之服,於諸莊嚴,最為第一。 慚如鐵鈎,能制人非法,是故常當慚恥,勿得暫替。 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 有愧之人,則有善法; 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汝等比丘,若有人來,節節支解,當自攝心,無令嗔恨。 亦當護口,勿出惡言。 若縱恚心,則自妨道,失功德利。 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 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 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所以者何? 嗔恚之害,則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世,人不喜見。 知嗔心,甚於猛火; 常當防護,勿令得入。 劫功德賊,無過嗔恚。 白衣受欲,非行道人,無法自制,嗔猶可恕。 出家行道,無欲之人,而懷嗔恚,甚不可也。 譬如清冷雲中,霹靂起火,非所應也。 「汝等比丘,當自摸頭,已舍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 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疾滅之。 增長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人。 為解脫故,自降其身而行乞也。 「汝等比丘,諂曲之心與道相違,是故宜應質直其心。 當知諂曲,但為欺誑; 入道之人,則無是處。 是故汝等,宜當端心,以質直為本。 「汝等比丘,當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 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 直爾少欲,尚宜修習,何況少欲,能生諸功德。 少欲之人,則無諂曲以求人意,亦復不為諸根所牽。 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 觸事有餘,常無不足。 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是名少欲。 「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 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穩之處。 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 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 不知足者,雖富而貧; 知足之人,雖貧而富。 不知足者,常為五欲所牽,為知足者之所憐憫,是名知足。 「汝等比丘,欲求寂靜、無為安樂,當離憒鬧,獨處閒居。 靜處之人,帝釋諸天,所共敬重。 是故當舍己眾他眾,空閒獨處,思滅苦本。 若樂眾者,則受眾惱,譬如大樹,眾鳥集之,則有枯折之患。 世間縛著,沒於眾苦,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是名遠離。 「汝等比丘,若勤精進,則事無難者。 是故汝等,當勤精進。 譬如小水長流,則能穿石。 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譬如鑽火,未熱而息; 雖欲得火,火難可得。 是名精進。 「汝等比丘,求善知識,求善護助,無如不忘念。 若有不忘念者,諸煩惱賊,則不能入。 是故汝等,常當攝念在心。 若失念者,則失諸功德。 若念力堅強,雖入五欲賊中,不為所害。 譬如著鎧入陣,則無所畏,是名不忘念。 「汝等比丘,若攝心者,心則在定。 心在定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 是故汝等,常當精勤,修習諸定。 若得定者,心則不散,譬如惜水之家,善治堤塘。 行者亦爾,為智慧水故,善修禪定,令不漏失,是名為定。 「汝等比丘,若有智慧,則無貪著。 常自省察,不令有失,是則於我法中,能得解脫。 若不爾者,既非道人,又非白衣,無所名也。 實智慧者,則是度老病死海堅牢船也,亦是無明黑暗大明燈也,一切病者之良藥也,伐煩惱樹之利斧也。 是故汝等,當以聞思修慧而自增益。 若人有智慧之照,雖是肉眼,而是明見人也,是名智慧。 「汝等比丘,種種戲論,其心則亂; 雖復出家,猶未得脫。 是故比丘,當急舍離,亂心戲論。 若汝欲得寂滅樂者,唯當善滅戲論之患,是名不戲論。 「汝等比丘,於諸功德,常當一心,舍諸放逸,如離怨賊。 大悲世尊,所說利益,皆已究竟,汝等但當勤而行之。 若于山間,若空澤中,若在樹下,閒處靜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當自勉,精進修之; 無為空死,後致有悔。 我如良醫,知病說藥,服與不服,非醫咎也。 又如善導,導人善道,聞之不行,非導過也。 「汝等若於苦等四諦有所疑者,可疾問之,毋得懷疑、不求決也。」 爾時世尊,如是三唱,人無問者,所以者何? 眾無疑故。 時阿耨樓馱,觀察眾心,而白佛言:「世尊,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諦,不可令異。 佛說苦諦實苦,不可令樂。 集真是因,更無異因。 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 滅苦之道,實是真道,更無餘道。 世尊,是諸比丘,於四諦中,決定無疑。 於此眾中,若所作未辦者,見佛滅度,當有悲感。 若有初入法者,聞佛所說,即皆得度。 譬如夜見電光,即得見道。 若所作已辦,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滅度,一何疾哉!』」 阿耨樓馱雖說此語,眾中皆悉了達四聖諦義。 世尊欲令此諸大眾皆得堅固,以大悲心,復為眾說:「汝等比丘,勿懷悲惱,若我住世一劫,會亦當滅。 會而不離,終不可得。 自利利他,法皆具足。 若我久住,更無所益。 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 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 自今以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是故當知,世皆無常,會必有離,勿懷憂惱,世相如是。 當勤精進,早求解脫; 以智慧明,滅諸痴暗。 世實危脆,無堅牢者。 我今得滅,如除惡病; 此是應舍之身,罪惡之物。 假名為身,沒在老病生死大海。 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歡喜!」 「汝等比丘,常當一心,勤求出道。 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 汝等且止,勿得復語,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1]
參考文獻
- ↑ 王羲之書《佛遺教經》, 搜狗百科 - baike.sogou.com/v...- 20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