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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颜忽都 (庆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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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颜忽都 (庆华公主)

伯颜忽都(?-1344年),即元朝庆华公主,是高丽忠肃王王焘的王妃。金童公主去世后,元文宗将庆华公主嫁给了王焘。至顺三年(1332年),与王焘完婚于元大都(今北京)。次年二月赴高丽。至元五年(1339年),王焘去世。其子王祯继位,就是高丽忠惠王。王祯荒淫,将庆华公主强奸,庆华公主向元朝申诉。至正(1343年),元朝丞相伯颜将王祯押送至元朝。至正四年(1344年),王祯在元朝去世,元朝立他的儿子王昕为高丽王,即高丽忠穆王。同年(1344年),庆华公主去世。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元朝赐諡肃恭徽宁公主[1]

人物生平

弘吉剌·伯颜忽都,姓弘吉剌氏,名伯颜忽都,她的父亲名叫弘吉剌·孛罗帖木儿,是元武宗皇后宣慈惠圣皇后弘吉剌·真哥的侄子,受封毓德王

至元三年(1337年),元顺帝妥欢帖睦尔的皇后钦察答纳失里,因其兄御史大夫唐其势谋反牵连被杀。

元顺帝打算立他一向宠爱的高丽人奇氏为皇后,只是丞相伯颜硬行劝阻,元顺帝只好立了伯颜忽都为皇后(伯颜忽都跟伯颜并无特殊关系)。

同年三月十七日,元顺帝立伯颜忽都为皇后 ,生皇子真金,二岁夭折。 幼子雪山

伯颜忽都好节俭,不妒忌,随时随地以礼法约束自己。 有一次,伯颜忽都跟随元顺帝到上京,中途元顺帝派遣宦官传谕伯颜忽都,说元顺帝要到她那里过夜。伯颜忽都推辞说:"夜晚不是圣上往来的时候。"宦官为此往返三次,最终还是遭到拒绝,元顺帝由此更加敬重她。

伯颜忽都居住在坤德殿,终日衣冠整齐,行为端正,未曾出殿一步。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八月二十一丁未日,伯颜忽都去世,时年四十二岁。

伯颜忽都皇后死后,奇皇后见所遗衣物,都破旧不堪,大笑说:"正宫皇后何至于穿这样的衣服!"其朴素可知。

史料记载

皇后册文

至元三年(1337年)三月,元惠宗册封伯颜忽都为皇后,册文曰:

帝王之道,齐其家而天下平;风教所基,正乎位而人伦厚。爰择配以承宗事,若稽古以率典常。咨尔弘吉剌氏,淑哲温恭,齐庄贞一。属选贤于中壸,躬受命于慈闱。勖帅来嫔,蹈矩仪之有度;动容中礼,谨夙夜以无违。兹表式于宫庭,宜推崇其位号。乃蠲吉旦,庸举彝章,遣摄太尉某持节授以玉册宝章,命尔为皇后。于戏!乾施坤承,克顺成于四序;日明月俪,久照临于万方。朕欲跻世于乂安,尔其助予之德化,共御亨嘉之运,益延昌炽之期。勉尔徽音,聿修内治。

家庭成员

祖父:弘吉剌·答失八都鲁,曾任四川行省左丞相。

父亲:弘吉剌·孛罗帖木儿,元朝军事家,毓德王,右丞相。

姑祖母:弘吉剌·真哥,元武宗孛儿只斤·海山的皇后,谥号宣慈惠圣皇后。

配偶:元惠宗孛儿只斤·妥欢帖睦尔,即元顺帝。

儿子:孛儿只斤·真金孛儿只斤·雪山

影视形象

2013年韩国电视剧《奇皇后林珠银饰伯颜忽都

历史评价

元史》:"后性节俭,不妒忌,动以礼法自持。"

参考资料

  1. 高丽史》卷八十九 列传第二 后妃二 庆华公主
  2. 元史卷一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 ,国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