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的神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傳福音的神學(Evangelism, Theology of ),必須從傳福音這詞的原意來了解。希臘文之euangelizesthai是個動詞,意思是「宣告好信息」,單在新約便用過五十二次;名詞之「好信息」或「福音」(euangelion),用過七十二次,多是在保羅書信;而「傳福音的人」(euangelistes)則只用過三次(徒二十一8;弗四11;提後四5)。 這樣看來,傳福音的意思,就是「分享或宣告好信息」了,故此我們不能用某一傳福音的方法,了解傳福音的神學。
福音[ fú yīn ],漢語詞彙,字面意思是「有福的聲音」、「好消息」。一般有兩個義項: 1.基督教徒稱耶穌[1]所說的話及其門徒所傳布的教義。 2.比喻好消息:希望你能帶來~。它主要用於基督教[2](英語:Gospel;εὐαγγέλιον|evangélion),「好消息」之意,中譯為福音。
簡介
傳福音的方法有許多種,彼此有很大的不同,只要他們傳的方式與內容沒矛盾(林後二17,四2、5),都可以使用。同樣地,我們也不能以成功與否來定規福音神學;新約告訴我們,無論什麼時候宣講福音,總有些人悔改接受,有些人漠不關心,更有些人激烈反對(如徒十七32~34;林後四3~4)。
近代的研究比較關心應怎樣界定福音範圍的問題。人人都同意,福音的中心信息是耶穌基督的救恩(Salvation1039,Salvation;徒八35;羅一1、3),但在解釋這救恩的時候,什麼是其核心,什麼算是次層的意義,就不是人人看法一致了。按傳統來看,福音是純個人的,特別是關乎赦罪的問題。但從另一方面而言,聖經說到上帝國(Kingdom of God685,Kingdom of God)已然展開,福音是在這背景下傳講的(如︰可一14~15;路四18~19),故有人辯稱,傳福音不能忽略它的社會意義。其結果是︰有人強調福音在建立新群體的意義,另些人認為不應把個人的福音,與社會行動分割,更有人覺得傳福音不僅是口傳,也應帶着超自然的神跡奇事,好表明神的能力,和撒但的失敗(可十六15~18;徒二22、43,四30,五12,六8,十四3,林前四20)。
福音神學應關注到動機的問題︰我們為了什麼緣故傳福音?聖經認可的動機,首要者是神的榮耀;此外,是順服基督的大使命(太二十八19~20);感謝神的恩典,和關心未得救者的命運。
洛桑(Lausanne707,Lausanne Covenant)世界宣教會議(1974)的傳福音宣言,很可以勾畫出福音神學之概要︰「傳福音就是把好信息傳揚出去︰按着聖經,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從死里復活;統管萬有的主,赦免一切悔改而相信之人的罪過,又賜他們聖靈釋放的恩典。我們基督徒在世界的見證,對福音事工是不可少的;同樣地,我們也必須和世界對話,仔細聆聽以求了解。但傳福音的本身,就是去宣講那位歷史的、也是聖經的基督為救主,目的是讓人能認識祂,並與神復和。當我們發出福音邀請之時,沒有權利掩蓋作門徒的代價︰耶穌呼召一切跟隨祂的人要舍己,背起他們的十字架來跟隨祂,並且與祂的新群體認同。傳福音的結果包括順服基督,加入教會,在世界上盡上服務之責任。」
參考文獻
- ↑ 耶穌長眠於此?耶路撒冷古墓中發現刻有復活銘文骨灰瓮,中國日報網,2012-04-13
- ↑ 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什麼,學習啦,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