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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教育局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设立从化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广州市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草拟教育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1]、成人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四)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安全保卫、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社团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六)规划、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七)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镇(街)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八)负责统筹管理本市教育经费;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各单位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九)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十)指导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初中学业考试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2]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赋予教育局党委负责的本教育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数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职数4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秘、宣传、信息、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档案、保密工作;牵头协调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撰写教育志书、年鉴、大事记等史料性材料;统筹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以及“双拥”工作;编制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事业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局机关事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教育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出入境的相关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

(挂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基础教育的发展和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设置、撤销、变更的核准工作;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各学段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和协助社会团体开展学生教育和困难帮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环境教育、知识产权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和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性的学生体育、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校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以及教育扶贫与对口支援;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学生军事训练和科研教研工作;承担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挂市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负责审批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变更;承担全市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开展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负责民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审批的受理工作;负责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及变更审批工作;协助处理有关民办学校的纠纷;负责查处有关民办教育的违法办学行为;协助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工作;承办市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应负责事项。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妇女和知识分子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属下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党建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师资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资格核准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和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学新秀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工会工作;协助市编委对局机关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和指导教育指导中心所属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

财务基建科

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教学设备配备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和学校的后勤社会化、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负责办理全市教育系统公费医疗工作。

教育督导室

(挂从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拟订本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本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镇(街)人民政府及教育指导中心和其他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负责县一级非义务教育阶段等级学校(幼儿园)评定工作;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对社会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室

(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全市教育系统行政监察、行政执法以及教育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师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普法、法制教育;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负责对所属学校的财务、财经法纪的内部审计监督和义务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负责处理教师的违纪事件;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兵役工作。

安全保卫科

(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保卫、维稳综治、突发事件应急和信访工作;负责分析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维稳形势,收集并上报安全和维稳信息;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矛盾排查和安全防范及矛盾化解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系统饮食卫生安全、学校消防安全、师生交通安全、师生集体活动安全、校舍建筑安全、教学设施和教学环节、生活设施及操作安全、疾病防控等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协助学校对校园安全事件进行事前和事后处理;负责组织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和建立健全安全、维稳及应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