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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歡故意傷害案
圖片來自sohu

于欢故意伤害案(又稱4·14聊城于欢案山东辱母殺人案山东辱母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2017年初的一場熱點輿論案件。该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晚10点,案發地點在山东省聊城冠县。2016年11月21日,检察院对于欢提起公诉,之后于2017年2月17日一審宣判于欢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無期徒刑。2017年3月,《南方周末》首先报道此案,25日即引爆中国大陆舆论。此案在網絡上引起上億人次的關注和討論,在某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新闻下,评论就超过200多万条,加上其他各大网站以及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上的评论,初步统计已超过亿条,创造了中文使用地区拥有互联网以来的参与纪录。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于欢防衛過當成立,改判有期徒刑5年。该案入选由《人民法院报》主办的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1] 。2018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18批指导案例,该案被列为第93号指导案例。

2019年12月14日,于欢母亲苏银霞刑满释放。

2020年11月18日,于欢本人获减刑后刑满释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