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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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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1]组建的新部门,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三)拟订全市工业经济行业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为企业提供服务。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园区的建设指导工作;编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负责对全市工业项目节能降耗目标进行调控并提出政策措施,依法对全市工业项目节能降耗情况进行检测和监管;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环保产业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工业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确认工作;依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推广墙体材料的使用。

(六)研究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矿、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行政管理和宏观指导工作;贯彻落实有关煤炭资源配置和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煤炭特种作业人员、矿长资格的培训与发证;负责电力的应急调度和重点用能保证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煤炭工业经济运行。依法履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和生产安全管理等职能。

(七)对全社会所有中小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拟订贯彻国家、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的有关问题;组织全社会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拟订市级及市级以上工业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核和申报工作;协调各旗县市(区)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发展战略,负责项目库建设,根据企业委托,承担项目前期工作。

(九)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审核、申报、监管、规划、调度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承担与自治区国防工业办公室对口的工作职能。

(十一)指导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信息网络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进行党政信息收集、加工、储存、传输;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最大限度获取信息资源,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信息服务。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视频

《5G,未来已来》工业和信息化部5G宣传片
乌兰察布市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