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中心)1985年6月由國務院批准成立,2018年12月經中央編辦批准,加掛「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採購中心」牌子。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開展相關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諮詢、評審、招標、採購、造價、監理等技術支撐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裝備研發、製造項目的招標投標;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府採購有關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部系統政府採購有關支撐和服務工作;根據委託,承擔中央投資項目招標管理工作;建設和維護電子招標投標服務平台,指導協調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台,建設工業領域評標專家庫,負責部屬單位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發布;組織招標投標行業專業人員培訓;開展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開展招標投標行業理論研究,組織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聯繫和指導招標中心系統各地機構和單位。

機構簡介

招標中心的成立是我國進口機電設備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我國流通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成立以來,招標中心支撐原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在行業管理[1]、協調服務和專業支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推動和促進招標投標事業發展,建立我國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行政管理制度體系做出了重要貢獻。

招標中心最早提出關於招標投標的立法建議,並於1994年組織完成《招標投標法》第一份立法建議稿,直接參與了《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起草制定工作。招標中心提出的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成為我國招標投標行業的基本原則。

招標中心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組建了一批專業機構,培養了一支高素質專業人才隊伍,為推動我國招標投標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揮了重要作用。

歷史沿革

2018年12月,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和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整合為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採購中心)」。2019年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採購中心正式掛牌。

2016年9月

招標中心印發第二個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

2015年11月

招標中心成立30周年暨全國機電設備招標30年成就展在深圳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舉辦。

2015年

7月

由招標中心推動,中心及所屬企業、部分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屬單位、部分招標中心系統機構,總計26家單位共同出資成立中招聯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我國招標行業內註冊成立的第一家跨行業,多股東參與,業務覆蓋全國的專業從事電子招投標業務的平台公司。

2011年5月

招標中心印發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2011-2015年)。

2008年

招標中心劃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為其直屬事業單位。

2007年

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委託,招標中心開展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截至到2017年的10年間,由招標中心負責組織承擔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共10批,認定代理機構近1800家。

2006年6月

招標中心重組所屬公司,組建北京誠志融晟資產管理公司。

2005年8月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共同主辦的「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成立二十周年及中國機電產品招標成果展」在北京展覽館舉行。朱鎔基同志祝賀展覽舉辦並題詞,「萬事開頭難,二十年回頭看,成績斐然。實踐證明,符合實際的政策就要堅持,而不要隨便改變或者取消」。

2003年

招標中心劃歸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2],為其直屬事業單位。

2002年

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併入招標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招標中心加掛「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牌子。

1999年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印發《國債專項資金技術改造項目企業自行招標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定暫行辦法》(國經貿投資[1999]1198號)。相關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委託招標中心承擔。2000年開始進行第一批機構資格認定。截至2003年,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共分四批認定技術改造項目招標代理機構144家(含4家自行招標機構),建立了以招標代理機構管理為切入點的政府管理招標和項目的全新模式。

1996年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經貿委1996年1號令)發布,確立了政府對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職責。1996年12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委託招標中心認定了第一批「機電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開創了政府認定招標代理機構資格並進行管理的先河。

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印發《關於「九五」期間國家技術改造重點項目招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經貿[1996]847號),委託招標中心制定技術改造項目招標管理辦法並指導具體工作。此後招標中心協助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制定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技術改造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制度體系。

1995年6月

招標中心成立十周年紀念大會在京西賓館舉行,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朱鎔基同志題詞「謹表祝賀,希望爭取更大成績」。

1994年

招標中心牽頭組織《招標投標法》立法工作,提出第一部建議稿。

招標中心投資成立中招國際招標公司。

1993年

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成立,招標中心劃歸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為其直屬事業單位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指南》(國經貿標[1993]160號)(以下簡稱《指南》)發布。《指南》是我國政府規範招標投標工作發布的第一份行政規定。《指南》第三十九條明確「本指南由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負責解釋」。印發《指南》的通知中也強調:「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要加強對全國機電設備招標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和監管,協助有關方面做好新招標機構的組建工作,並對招標機構的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1992年

招標中心劃歸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管理,為其事業單位。

1991年

招標中心提出《招標投標法》立法建議。

1989年12月

招標中心劃歸原國家計劃委員會管理。

1988年

招標中心劃歸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資部管理。

1986年

原國家經濟委員會成立國家經委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與招標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合屬辦公。

1985年

下半年開始,招標中心一邊着手制訂招標工作的制度辦法,一邊批准組建了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武漢、西安、重慶、瀋陽八個中心城市招標機構,並選擇一些適合的項目,參照世行等國際組織的工作經驗、流程,結合中國國情,試點招標,逐步積累經驗。

1985年6月29日

時任原國家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的朱鎔基同志主持召開了第一屆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理事會擴大會議,並宣布招標中心成立。張曼東任招標中心主任,陳守愚、王惠民任副主任。我國機電設備招標工作開始起步。

1985年1月29日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物資局關於開展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有關問題的請示的通知》(國發[1985]13號)明確「國務院同意國家經委、國家物資局《關於開展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有關問題的請示》」,並指出:「採用國內招標逐步取代層層審批辦法,是改進機電設備進口審查和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當前流通領域中的一項重要改革。它不僅是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的需要,而且有助於促進機械工業的技術進步」。文件明確「為搞好這項工作,國務院同意成立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業務上由國家經委歸口領導,負責統一組織、協調、監管全國機電設備的招標工作,不斷總結經驗,推動招標工作的開展」。

1984年12月26日

原國家經濟委員會、原國家物資局在上報國務院的《關於開展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有關問題的請示》中,首次提出「擬對進口機電設備試行在國內招標辦法組織供應,國內解決不了的再安排進口」,「通過這種以經濟手段為主的招標方式,可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推動企業競爭,促進技術進步,擇優組織供應,可以逐步改變層層審批的手段,方便用戶,並可為國家節約外匯」。請示中還提出「設置專門的招標工作機構」,「成立中國機電設備招標諮詢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