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合署办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后的中国人民银行职责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的三定方案[1],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在广西辖区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广西辖区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
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广西辖区金融稳定。
三、负责广西区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对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负责广西区支付结算、清算管理工作,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工作。
五、负责广西区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广西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金银管理、发行库管理及反假人民币工作。
七、管理广西区各级国库业务,经理所在地国库;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
八、负责广西区信贷征信管理工作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九、负责广西区外汇管理[2]工作。
十、负责广西区人民银行系统的安全保卫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工会、老干部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事后监督中心、反洗钱处、法律事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保卫处、押运中心、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工会办公室、营业部、清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钱币博物馆、南宁钞票处理中心共27个处室、直属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内设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共3个处室。
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
视频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央行“三定”方案重磅发布 双支柱操作框架得以确立,搜狐,2019-02-0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