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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烟台市地方政府主管纪律和检查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维护党纪法规,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开展反腐败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研究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1]、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行政编制

朱秀香、步延增、刘天海、王晓森、林江、邢永强、孙桂杰、李玮、林钰涛、张文杰、修光胜、刘丰信、曾宪福、陈克虎、陈寿海、梁晨、宋君华、岳安宝、马鹏飞、宋绪成、崔一新、孙月辉、马安雷、姜林松、于锁、李平、李珂、田春良、张涛、高啸黎、姚金栋、全江、孙爱珍、魏庆顺、吕国进、于万春、张百林、张建强、李百卫、徐建武、侯志强、王海宁、孙明涛、胡宗述、于浩、郝振娟、石国栋、毛福涛、单增祥、李志胜、陈川东、于茜、纪华明、毕冰水、汤志厚、安洁、姜超、王强、李全山、姜劲竹、王本利、张荫珑、房瑞田、周彬彬、赵生全、宋超、刘威、杨书德、马端皓、谢军、姜天华、温芳、盖石磊、田家臣、徐政、孙少军、冯希源、邵立荣、李广东、李少杰、张仁波、杨恒明、孙贤明、尹春文、丛培瑰、赵晓红、李涛、蔡学夫、刘海东、王技文、王新和、王秀琴、范正强、郝玉子、徐东亮、孙洪军、丁志喜、李莉、宗鹏、刘钦东、唐英明、刘英林、宫波、王强、栾云刚、金延洛

工勤编制

( 13名 )

车启松、于云乐、苗青、吴忠家、张竹亮、闫秀波、孙磊、王永兴、初春平、孙洪波、温巍、刘志林、宋毅、王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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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1月30日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30日举行。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3人,列席153人。

副省长、市委书记傅明先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任敬喜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2021年,全市上下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傅明先同志的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提出要求,强调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到首要位置,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权力监督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全市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鼓舞斗志、砥砺品格,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扛牢“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紧盯疫情防控、粮食购销、停车管理等领域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靶向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崇廉尚洁良好风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妥协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严肃查处享乐奢靡行为,做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工作,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圆满完成全覆盖任务。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常态开展“惩腐打伞”,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制度机制,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促进更好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开展作风整顿,深化全员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全会提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工作部署,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着力打造“七强七过硬”纪检监察工作品牌,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使命,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践行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第一,要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行“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保障执行党中央战略决策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肃换届纪律风气。第二,要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坚持从政治上看反腐败斗争,以办案引领“三不”一体推进,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投融资平台、招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抓好金融、国企、政法等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深化粮食购销、供销、人防、开发区建设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深化“天网行动”。第三,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风腐一体纠治,一严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一信双查”机制,做到“有腐必反”和“有诬必查”双管齐下,用精准处置保护干事热情,以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巡察,坚决纠正查处背离“严真细实快”的突出问题。第四,要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持续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打伞破网”;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约束力度,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第五,要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实施“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落实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的巡察,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第六,要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协调促进“四责协同”,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第七,要严格落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持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抓严抓实机关党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理念;带头落实“三个走在前”要求,带头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知重负重,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烟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审议稿)》,同意提交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审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