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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上海市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上海市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二)全面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1]贯彻执行市、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区政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区政府领导交办任务和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市、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稿。负责对城区经济社会[2]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参与区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及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电子政务工作。

(六)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政务服务工作。

(七)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开展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做好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归口管理,以及重要涉外事件、安全事务的管理、处置。

(八)贯彻执行有关合作交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与各省市区政府间合作协议和跨省市区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接待工作及党政代表团赴各省市区学习考察的相关协调和保障等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上海市杨浦区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区电子政务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电子政务工作,重点推进网络建设、网站建设、政府热线、网上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无纸化办公等相关工作。上海市杨浦区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以及相关产业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融合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统筹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上海市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加强对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三)按照职责分工,拟订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及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根据财政预算,对相关区级机关部门进行预算编制指导及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各项财经政策。

(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联络科)。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二)区政府督查室。全面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市、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区政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区政府领导交办任务和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市、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三)综合科。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政务公开科(法律事务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以及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电子政务科。负责牵头开展年度电子政务信息化预算项目审核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电子政务业务培训、前瞻研究。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科)。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开展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做好审批事项对应取消调整,指导各行政审批部门深化和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开展对规范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七)调查研究科。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稿;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参与区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八)外事科。负责因公出国(境)归口管理,做好出访人员的审核报批及因公护照集中统一保管,负责对外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件、涉外安全事务的管理、处置。

(九)合作交流科(协作服务科)。负责推进与各省市区政府间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公务接待,参与党政代表团赴各省市区学习考察、国内重大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协调推进异地工业园区的建设。协调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推进区级帮扶项目和市、区两级对口帮扶地区人力资源培训项目。组织开展与对口地区党政代表团的互访和交流交往交融活动。

第六条 上海市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文、办会工作。研究拟订公务用车及司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区级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监督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类编外用工审批。负责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调配。

(二)行政管理科。研究拟订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日常后勤服务保障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负责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及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财务科。按照财政要求,对相关区级机关部门进行预算编制指导及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各项财经政策。

参考文献